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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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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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8月 17, 2006 10:57 pm
來自: 台北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HOHOHO »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 ... 02,00.html
中國時報 2008.05.31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無罪
陳俊雄/北縣報導

 怕怕▲警方查獲愛滋偷竊嫌犯,偵訊、製作筆錄時都如臨大敵。(本報資料照片/石明\
啟攝)

 拿著愛滋針頭扎人,算不算有殺人犯意?陳姓愛滋男偷竊犯行曝光,竟以口咬人、\
持愛滋針頭當工具扎人,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但板橋地院卻認定以口咬人、針\
扎人感染愛滋機率微乎其微,難認陳某有殺人犯意,判決無罪,引來譁然。

 至於陳姓愛滋男由偷變搶,另涉強盜罪部分,則遭板院判處七年二月徒刑,但遭愛\
滋針頭扎傷的劉姓超商老闆,卻因此嚇得關門歇業了。

 超商老闆被扎傷 嚇得歇業

 治療愛滋病目前仍無特效藥,政府不但訂定《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甚\
至法界以往也有以愛滋針頭扎人之舉即觸犯殺人未遂罪的前例。

 不過,板橋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一宗愛滋男強盜案,卻推翻檢方起訴意旨,認定愛滋\
男即使以口咬人、以愛滋針頭扎人也未必具有殺人犯意,顛覆一般人看法。

 這宗愛滋男強盜案發生在去年九月,當時陳姓愛滋男在北縣樹林某超商佯裝購物,\
卻偷偷把一盒雞精禮盒塞到隨身背包裡,遭到超商劉姓店長發覺,並請他前往收銀區檢查\
背包。陳姓愛滋男眼見犯行敗露,居然就掏出針筒四處猛戳。

 陳某為求兔脫,先咬傷協助店家的洪姓民眾手臂,又持針頭朝抓住他手臂的劉姓店\
長左頸刺去,最後愛滋男被眾人包圍,才遭警逮捕。

 愛滋病患者以針頭傷人、嘴巴咬傷人有傳染病症之虞,把受傷的劉姓店長、洪姓民\
眾嚇得「皮皮剉」,儘管事後兩人抽血檢驗呈AIDS陰性反應,板橋地檢署仍認定陳某\
明知患有愛滋病,卻以不確定殺人故意持愛滋針筒扎人、以口咬人,除以強盜罪嫌起訴,\
還以傳染愛滋有殺人之虞,另起訴殺人未遂罪嫌。

 僅依強盜罪判刑 引來質疑

 板橋地院合議庭發現,陳某確實患有愛滋病,確有以口咬人、以針頭扎人之情。但\
法官認為,接觸針頭受感染機率僅為百分之零點三,「中獎」機率甚低。至於以口咬人能\
否傳染愛滋病毒,也仍需視帶原者體內病毒量多寡及受傷程度而定。

 換句話說,劉姓店長、洪姓民眾因感染愛滋病機會甚低,合議庭認為陳姓愛滋男散\
布病毒之舉,並無不確定殺人故意,將涉及殺人未遂部分諭知無罪,僅依強盜罪將陳姓愛\
滋男判處七年二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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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ter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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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0267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1, 2006 10:26 am
來自: 台窩灣
擁有感謝: 2 次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forester »

司法已死
這不是感染率高低的問題吧
而是企圖將不治之症傳給他人
使他人日後死於不治之症的機會上升
即使未得到
也永遠活在恐懼中
更何況被害者不是仇人
我覺得比殺人未遂更可惡
圖檔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goto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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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42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08, 2006 10:47 pm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gotowin »

這種可笑的判決
聽了真叫人驚訝
叫這法官被針扎一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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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in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9364
註冊時間: 週六 4月 14, 2007 11:12 pm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joelin »

之前不是也有女法官

他輕判一名強暴慣犯

理由是

再給他一次的機會

(omg)
儒 學 身 能
道 修 靈 淨
佛 悟 心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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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D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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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20
註冊時間: 週一 4月 21, 2008 6:41 pm
來自: 山頂洞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GARDENER »

gotowin 寫:這種可笑的判決
聽了真叫人驚訝
叫這法官被針扎一下看看
+1
活在當下,更要及時行樂
讓六十歲時回憶起來會微笑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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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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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76
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11, 2006 2:45 am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taipeior »

建議修法,
法官誤判要判刑!!!!
gen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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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41
註冊時間: 週六 8月 11, 2007 4:26 am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genome »

喔 原來咬人是可以的 咬人是無罪的
(bingo) (樂奔)

大家一起來咬法官吧
(萬年奸臣) (蔥寶恭喜樣) (狂暴) (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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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in
科主任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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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010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06, 2007 12: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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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sheepin »

以後就把醫院用過的針頭寄去XX會、XX盟的辦公室好了

什麼?大教授會有刺到的危險?

法官都說不會感染沒罪了,你們懂不懂法律啊!
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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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form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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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676
註冊時間: 週六 1月 12, 2008 3:26 am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fromformosa »

至少要判殺人未遂或恐嚇吧,
如果是法官被咬我猜早就被捉去槍弊了…
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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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uischinoise
主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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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599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0, 2008 11:01 am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jesuischinoise »

太離譜了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雖然說感染率低
但是事先準備針頭足以證明他是預謀犯案,犯意強
讓法官自己被針扎扎看,再來說感染率低好了
常常喜樂 不住禱告 凡事謝恩

用認養取代買賣,可愛狗貓待認養(品種狗貓也有):
全國動物收容系統

http://www.meetpets.org.tw/pets/dog
http://www.meetpets.org.tw/pets/cat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G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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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43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0:06 pm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GIP »

叫這法官被針扎一下看看
+1
問世間,錢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
庸醫者言僅供參考
請支持全聯會直選
Exercise, eat a balanced, diet, don’t be fat, drink only in moderation, and, whatever you do, don’t smoke.
alexhuang1961
部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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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228
註冊時間: 週三 5月 16, 2007 5:13 pm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alexhuang1961 »

"x改會" "X保局"都蠻欠咬的

反正不違法 多咬幾個吧!

不管是否有AIDS

人咬人居然不犯法

簡直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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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ra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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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62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30, 2006 7:17 pm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alira123 »

HOHOHO 寫: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 ... 02,00.html
 板橋地院合議庭發現,陳某確實患有愛滋病,確有以口咬人、以針頭扎人之情。但\
法官認為,接觸針頭受感染機率僅為百分之零點三,「中獎」機率甚低。至於以口咬人能\
否傳染愛滋病毒,也仍需視帶原者體內病毒量多寡及受傷程度而定。

 換句話說,劉姓店長、洪姓民眾因感染愛滋病機會甚低,合議庭認為陳姓愛滋男散\
布病毒之舉,並無不確定殺人故意,將涉及殺人未遂部分諭知無罪,僅依強盜罪將陳姓愛\
滋男判處七年二月徒刑。
嫌犯未必認知"接觸針頭受感染機率僅為百分之零點三" , 它的認知昰AIDS昰絕症而

以受污染的針頭試圖傳染他人 , 怎麼可以以傳染力低(事實)而認為他沒有殺人故意呢

反正受害人不上訴 法官要亂亂判旁人也不能對法官怎樣 那就繼續亂亂判吧
法官子肇逃關說案 北檢:自由心證無違法

士大夫之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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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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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667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9, 2008 9:45 am
來自: 中壢平鎮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sjchen »

gotowin 寫:這種可笑的判決
聽了真叫人驚訝
叫這法官被針扎一下看看
來個同理可証...
昂首千丘遠,嘯傲風間;
堪尋敵手共論劍,高處不勝寒 !!!
nathan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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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42
註冊時間: 週三 2月 27, 2008 4:10 pm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nathan »

joelin 寫:之前不是也有女法官

他輕判一名強暴慣犯

理由是

再給他一次的機會

(omg)


那強暴女法官看她當受害者,會不會給他機會,搞不好法官還自爽,一群腦殘的
Judy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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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49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24, 2008 9:06 pm

Re: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板橋地院判無罪

文章 Judy May »

HOHOHO 寫: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 ... 02,00.html
中國時報 2008.05.31 
難感染?愛滋男咬人扎人 無罪
陳俊雄/北縣報導

 怕怕▲警方查獲愛滋偷竊嫌犯,偵訊、製作筆錄時都如臨大敵。(本報資料照片/石明\
啟攝)

 拿著愛滋針頭扎人,算不算有殺人犯意?陳姓愛滋男偷竊犯行曝光,竟以口咬人、\
持愛滋針頭當工具扎人,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但板橋地院卻認定以口咬人、針\
扎人感染愛滋機率微乎其微,難認陳某有殺人犯意,判決無罪,引來譁然。

 至於陳姓愛滋男由偷變搶,另涉強盜罪部分,則遭板院判處七年二月徒刑,但遭愛\
滋針頭扎傷的劉姓超商老闆,卻因此嚇得關門歇業了。

 超商老闆被扎傷 嚇得歇業

 治療愛滋病目前仍無特效藥,政府不但訂定《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甚\
至法界以往也有以愛滋針頭扎人之舉即觸犯殺人未遂罪的前例。

 不過,板橋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一宗愛滋男強盜案,卻推翻檢方起訴意旨,認定愛滋\
男即使以口咬人、以愛滋針頭扎人也未必具有殺人犯意,顛覆一般人看法。

 這宗愛滋男強盜案發生在去年九月,當時陳姓愛滋男在北縣樹林某超商佯裝購物,\
卻偷偷把一盒雞精禮盒塞到隨身背包裡,遭到超商劉姓店長發覺,並請他前往收銀區檢查\
背包。陳姓愛滋男眼見犯行敗露,居然就掏出針筒四處猛戳。

 陳某為求兔脫,先咬傷協助店家的洪姓民眾手臂,又持針頭朝抓住他手臂的劉姓店\
長左頸刺去,最後愛滋男被眾人包圍,才遭警逮捕。

 愛滋病患者以針頭傷人、嘴巴咬傷人有傳染病症之虞,把受傷的劉姓店長、洪姓民\
眾嚇得「皮皮剉」,儘管事後兩人抽血檢驗呈AIDS陰性反應,板橋地檢署仍認定陳某\
明知患有愛滋病,卻以不確定殺人故意持愛滋針筒扎人、以口咬人,除以強盜罪嫌起訴,\
還以傳染愛滋有殺人之虞,另起訴殺人未遂罪嫌。

 僅依強盜罪判刑 引來質疑

 板橋地院合議庭發現,陳某確實患有愛滋病,確有以口咬人、以針頭扎人之情。但\
法官認為,接觸針頭受感染機率僅為百分之零點三,「中獎」機率甚低。至於以口咬人能\
否傳染愛滋病毒,也仍需視帶原者體內病毒量多寡及受傷程度而定。

 換句話說,劉姓店長、洪姓民眾因感染愛滋病機會甚低,合議庭認為陳姓愛滋男散\
布病毒之舉,並無不確定殺人故意,將涉及殺人未遂部分諭知無罪,僅依強盜罪將陳姓愛\
滋男判處七年二月徒刑。
如果要以結果論動機,
法官顯然判得太早!(須等結果全然出現再說,因為,通例不能包含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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