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兒時》臺灣的選舉賄選(四)
戰後頭幾年的各類選舉,因為國民黨很霸道,所以只要是國民黨候選人就穩當選。當年幾乎人人都是國民黨員(高中生要入黨),連國民黨員也看不過去,所以不只一般人投票給黨外候選人,連國民黨員也很多投給黨外候選人。
民國40年代後半,開始有些不服氣的黨外人士參加競選,這種人就被肯定是「勇敢」。記憶中,民國48年基隆市黨外人士林番王參選市長,大家都說他很勇敢而投票給他,當年我在基隆工作,我也投給林番王。
黨外人士勇敢出來挑戰國民黨,從此全臺各地黨外人士紛紛效尤,造成國民黨覺得有危機,就開始買票。從剛開始的味素、米粉、砂糖…,之後改用現金,現金由每票10元一直進步到後來的一、二千元,大家都是照收不誤,那時候有一句口頭禪;「不拿白不拿」。
起先,只要買票就穩當選,後來有黨外候選人在宣傳車上大聲呼籲;「你們錢照收,選票投給我」,從此買票效果漸差,剛開始買多少票可以開出多少票,稱為「爆炸率」。慢慢的選民聰明起來,拿到錢不一定選他,「爆炸率」慢慢的從9成、8成降到後來的3、4成,降到3、4成表示買票沒效果,從此就沒人再買票了。
買票效果不好,又黨外意識的選民越來越多,國民黨就改弦易轍,改為做票,就是把事先蓋好的選票整束投進票櫃。做票都是在開票時看須做多少票再投入。
大約民國70年左右,有某次選舉,國民黨發現大勢不妙,命令電力公司在開票時間全台停電,全台各票櫃在黑漆漆之下選務人員投入國民黨候選人的票,使得國民黨大勝。
可是,有一縣投入過多,造成投票率達到104%,當然就是「破功」而遺笑國際,可是選民也不敢吭氣,從此之後的每次選舉,民眾就拿手電筒去看開票,國民黨政府也不再停電開票了,直到政黨輪替之後,拿手電筒看開票的現象才告絕跡。
《回憶兒時》臺灣的選舉賄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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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憶兒時》臺灣的選舉賄選(四)
我見過送「味素」的選舉,
亦見過1969增補選立委台灣省第二選區(彰化縣以南及澎湖、台東、花蓮三縣),郭國基,梁許春菊選舉那次,
一票買30元左右。
到1980年代,市長參選人買票,一票是五百元。
亦見過1969增補選立委台灣省第二選區(彰化縣以南及澎湖、台東、花蓮三縣),郭國基,梁許春菊選舉那次,
一票買30元左右。
到1980年代,市長參選人買票,一票是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