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兒時》學裁縫
古早的女孩升學率比較少,老仙ㄟ的年代,國小升初中的男女比約2比1,比我更早的女孩升學更少,記得我的姑姑(1913生)國小畢業後考入彰化高女,那時候這消息幾乎轟勳京城,驚動萬教。
女孩沒有升學,國小畢業後就要幫忙做家事,大約18歲以前就要嫁人。那時候的18歲前嫁了人,就要負責全家家務,所以從13歲國小畢業後,就要開始學習當「婦人」。也就是燒飯、打掃、洗衣、縫補破衣服…. 等等。
我們的年代,街上只有布店,沒有成衣店,到民國50年代才有人從香港進口成衣在賣,當年叫做「既成品」(キセイヒン),大約6-70年代,臺灣才有成衣工廠,最早期,沙鹿鹿寮的成衣最有名,後來臺北五分埔更有名。
在沒有成衣店的年代,女孩子在出嫁前,必須要去學裁縫,基本是3個月,起碼會補破衫。如果要學到會做簡單的衣服,起碼要學一年。那時候,每一村庄都有二三家幫人做衣服的裁縫店,女孩要學裁縫就是到這種村裡裁縫店學習,店裁縫師一舉兩得,可以收學費又可以叫學生縫鈕釦或剪掉布鬚等簡單工作。
當年,國小畢業後,大約16-7歲開始學裁縫,18歲左右就要出嫁。為什麼一定要去學裁縫,出嫁後馬上會生小孩,起碼生六七個甚至十幾個,小孩穿衣容易破,破了媽媽就要幫他們補衣服,不像現在的人衣服破了就丟掉。
破衣服必須自己補,沒有幫人補衣服的店,所以出嫁前必須學裁縫。那麼不學裁縫可以嗎?我猜想不可以,因為我所看到的女孩,很少有人不學裁縫。
過去的新娘嫁妝的「四點金」,其中必有一台縫紉機,記憶中,民國50年代之前,臺灣的縫紉機工廠起碼幾百家,年總產量幾十萬台,現在已很久沒有看過縫紉機工廠了,聽說,新娘的嫁妝也沒有縫紉機了。
《回憶兒時》學裁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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