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兒時》有鞋沒襪
我穿第一雙鞋子是小六畢業典禮領縣長獎穿的,領完獎後鞋子就收起來,捨不得穿,一直到九月份考進初中,中學生規定要穿鞋子,所以畢業典禮穿的那一雙鞋,讀初中以後繼續穿。
那一雙是上海製中國強的牌子(當年兩岸還相通),是平布鞋不是球鞋。那時候的中學生大約有一半的人穿到學校,就把鞋子脫起來放在書桌底下,下課後再洗腳穿鞋才回家。另一半的人穿整天,他們是家庭比較過得去的人。
我家較窮,所以我是前一半在學校打赤腳的人。有一次同學給我惡作劇,把我的鞋子偷藏在講台下面,我找半天找不到,只好打赤腳回家。我們回家的路,先從學校走到彰化火車站,搭火車到我們龍井站,下車後再走回家,一路都是打赤腳,好像大家都在看我,害我好害羞,從此在學校不敢再脫鞋了。
那時候的鞋子臺灣沒生產,都是上海來的,材料不像現在的鞋很耐穿。通常鞋子大概穿一個月,腳跟就開天窗,鞋面也這裡破那裡破,所以那時代的街道走廊底下很多補鞋攤,鞋子都是一補再補,鞋底也一換再換,真的不行了才丟掉,再買新鞋就要向阿公再哭哭啼啼。
我讀了6年的中學幾乎只穿鞋沒穿襪,其實大家都這樣,有穿襪子的人大概不到一成。我看到有穿襪子的人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們的襪子腳跟都破大洞,只是鞋子不脫起來,見不到他的破洞。穿破襪子幹什麼?是為了好看,好看有何用?是要追女同學。
那個年代不只我們學生穿鞋沒襪,大人也都是如此。我曾經看過一鄰居結婚。那時候的人沒有鞋子穿,又不好意思打赤腳結婚,所以是穿木屐結婚的。其實穿木屐結婚的人大有人在,相信目前尚健在的臺灣人,看過人家穿木屐結婚的人可能不會很多。
《回憶兒時》有鞋沒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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