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彩繽紛】神主的婚嫁
臺灣人的習俗,人生三件大事;出生→結婚→死亡,其中當然結婚最重要,假如未婚即逝,是為人生最大悲哀,因為未婚就無後嗣,無後嗣的靈魂沒有後人祭拜,他就變成孤魂野鬼,也就是到處遊蕩的孤魂。
其實,古早在那醫藥不發達的年代,人隨時會死亡,據統計資料顯示,二戰末期,臺灣人的平均壽命才49歲,換言之,從前左鄰右舍常常看到人家死亡,看多了就習以為常了。
過去的死人有婚前的青少年,有的已訂婚尚未結婚者,有的結婚生子才死亡者叫做壽終正寢,香火繼承有人,屬稱好命人。
一般青少年未婚就死亡,他就是孤魂野鬼,父母親非常不忍心,待他到婚嫁年齡,父母就想辦法讓她結婚(尤其女孩)。舉例說,小女孩10歲死亡,五、六年後是適婚年齡的少女,父母就把她姓名、八字寫在紅紙上,並和一個大紅包包在一起,放在馬路上,主人躲在掩蔽地方看,如果遇到一個適齡男人把紅包撿起來,他們馬上圍過去,有人叫姐夫有人叫姑丈,就這樣半推半就的成了人家女婿,聽說不能拒絕,否則會倒霉一輩子。男孩子幼夭多數由兄弟的兒子繼承香火,不像幼夭女孩這樣麻煩。
如果已訂婚的男女,女的結婚前就死亡,未婚夫也要選一個良辰吉日把她娶回來奠入自家公媽龕內,算是原配。之後再娶的妻只能算繼室。如果訂婚後男方死亡,這位未婚妻就很麻煩,未婚夫死亡要去送葬,未婚夫的神主牌的未亡人也寫這位未婚妻名字。
早期的未婚男女連牽過手見過面都沒有,她仍然是處女之身,但是她的身份已是死者的未亡人。有的人過一段時間後要改嫁,雖然她還是處女身,但也算再婚,條件就降低很多。
大甲有某小媳婦仔(心婦仔),他的對頭夫六、七歲就病死,雖然她倆尚未長大「拺作堆(sak4 tso3 tui),但這位小媳婦仔認為丈夫已死,她甘願守寡一輩子,而且她活到很老才病逝,這是大甲很著名的「貞節媽」。
老仙ㄟ這年代的人,大多數16-7歲就結婚,因為恐怕未婚死亡,香火無人繼承,他就成為孤魂野鬼,當年我27歲結婚是全年級最後一個結婚的,女方親友都要來看「老囝婿」到底有多老?
【五彩繽紛】神主的婚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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