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處:聯晟法網:醫師嫌貴 告律師
陸姓醫師與妻子感情不睦,委任江姓律師辦理離婚事宜,包括簽訂協議書及登記等手續到完成,只花費4小時。陸姓醫師認為江律師索取5萬元過高,於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要求退還一半費用2萬5000元;反遭律師指責行為「失格了啊」,名譽受損,憤而請求律師賠償7萬5000元。法院調查兩造私下對話,判決醫師敗訴,本判決之上訴,非以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提起。
95年8月19日,陸醫師致電江律師反應,處理離婚事項索費過高一事,並表示「那我可不可以去找1 個不用錢的律師」等語,江姓律師回以「陸醫師,你這樣就失格了啊!」的言詞貶抑其名譽,遭受精神上痛苦請求賠償慰撫金。江姓律師則說,受託辦理協議離婚事宜,曾與其前妻溝通協調,怎可能4小時內完成況且非消費事件,無從適用消保法。又說,陸先前表示「可不可以去找1個不用錢的律師」等語,他認為身為醫生,受極高教育,發言與身分地位顯有不當,才說出失格,否認侵害其名譽。
地院認為江姓律師受託辦理協調離婚事項,是不屬於消費範圍。並查,兩造電話中私下對談,沒有第三者在場,被告也未向他人傳述「失格」之事,認為沒有損及醫生名譽,不用賠償。
醫師嫌貴 告律師
版主: 版主021
- Sawa
- V1
- 文章: 1138
- 註冊時間: 週一 12月 31, 2007 3:06 pm
- sjchen
- V4
- 文章: 4667
-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9, 2008 9:45 am
- 來自: 中壢平鎮
Re: 醫師嫌貴 告律師
(爽) (爽) (爽) (爽)Sawa 寫:幻想~~
甲醫師對乙律師..[律師大人...正義誠無價..你收這麼多..真是有點失格了啊...]
乾脆免費更好!!救濟貧民醫生
昂首千丘遠,嘯傲風間;
堪尋敵手共論劍,高處不勝寒 !!!
堪尋敵手共論劍,高處不勝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