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X-MAN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012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5:11 pm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X-MAN »

PAPA
不過,這個問題真的是很困難啦,不能只看"利益"


有時"公平正義" 重要性是超過"整體利益"的。
我們要抑制衝量、亂報。可能還是可以選擇"實名核刪+其他辦法"啦。
應該是在公平正義的前提下,想出其他辦法。
不然點值可想而知的,應該是會大崩盤。
為什麼實名核刪就會衝量、亂報?不具名核刪就不會衝量、亂報?
最後由 X-MAN 於 週一 2月 13, 2017 10:35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X-MAN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012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5:11 pm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X-MAN »

點值可想而知的,應該是會大崩盤。
核刪只是拖延,人口老化與少子化是大崩盤重要原因.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image »

X-MAN 寫:
PAPA
不過,這個問題真的是很困難啦,不能只看"利益"


有時"公平正義" 重要性是超過"整體利益"的。
我們要抑制衝量、亂報。可能還是可以選擇"實名核刪+其他辦法"啦。
應該是在公平正義的前提下,想出其他辦法。
不然點值可想而知的,應該是會大崩盤。
為什麼實名核刪就會衝量、亂報?不具名核刪就不會衝量、亂報?
診所醫師方面 機會成本的考量
頭像
Einstein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8790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22, 2013 7:37 pm
擁有感謝: 6 次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Einstein »

image 寫:
X-MAN 寫:
PAPA
不過,這個問題真的是很困難啦,不能只看"利益"


有時"公平正義" 重要性是超過"整體利益"的。
我們要抑制衝量、亂報。可能還是可以選擇"實名核刪+其他辦法"啦。
應該是在公平正義的前提下,想出其他辦法。
不然點值可想而知的,應該是會大崩盤。
為什麼實名核刪就會衝量、亂報?不具名核刪就不會衝量、亂報?
診所醫師方面 機會成本的考量
應該是放大倍率對機會成本影響較大, 具名不具名影響較大的是亂核刪的問題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image »

Einstein 寫:
image 寫:
X-MAN 寫:
PAPA
不過,這個問題真的是很困難啦,不能只看"利益"


有時"公平正義" 重要性是超過"整體利益"的。
我們要抑制衝量、亂報。可能還是可以選擇"實名核刪+其他辦法"啦。
應該是在公平正義的前提下,想出其他辦法。
不然點值可想而知的,應該是會大崩盤。
為什麼實名核刪就會衝量、亂報?不具名核刪就不會衝量、亂報?
診所醫師方面 機會成本的考量
應該是放大倍率對機會成本影響較大, 具名不具名影響較大的是亂核刪的問題
還有差別核刪、敢不敢刪的問題 台灣醫界很小地方又很小 相堵會到 

(好啦 如果叫我具名刪哪個非洲國家的醫師  ~~沒問題 (bingo)
X-MAN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012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5:11 pm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X-MAN »

其實我想表達的是核刪應有標準讓雙方遵循.這樣具名與否就不是重點.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image »

X-MAN 寫:其實我想表達的是核刪應有標準讓雙方遵循.這樣具名與否就不是重點.
請醫學會訂

所以贊成分科總額 
頭像
Einstein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8790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22, 2013 7:37 pm
擁有感謝: 6 次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Einstein »

X-MAN 寫:其實我想表達的是核刪應有標準讓雙方遵循.這樣具名與否就不是重點.
+1 灰色地帶健保署應該有明確白紙黑字的健保給付規範:例如CPR只給付30分鐘,超過30分鐘請家屬自費,健保不給付......等,這樣核刪超過30分鐘的CPR部分才有正當性
頭像
lup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6825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擁有感謝: 1 次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lupin »

X-MAN 寫:其實我想表達的是核刪應有標準讓雙方遵循.這樣具名與否就不是重點.
標準共識一直都有,匿名讓審查的人恣意而為,按心情隨意亂刪,標準形同虛設。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shura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4213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24, 2006 12:35 am
擁有感謝: 2 次
聯繫: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shura »

lupin 寫:
X-MAN 寫:其實我想表達的是核刪應有標準讓雙方遵循.這樣具名與否就不是重點.
標準共識一直都有,匿名讓審查的人恣意而為,按心情隨意亂刪,標準形同虛設。
就是這樣沒錯。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image »

lupin 寫:
X-MAN 寫:其實我想表達的是核刪應有標準讓雙方遵循.這樣具名與否就不是重點.
標準共識一直都有,匿名讓審查的人恣意而為,按心情隨意亂刪,標準形同虛設。
目前的審查規則 多是禁止類的大項條文 是給付的必要而不是充分條件

某個項目申報比率不得超過幾趴 超過大概被刪 沒超過不是一定不會被刪

只有事前審查核准才是充分條件
X-MAN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012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5:11 pm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X-MAN »

準則必須符合現代醫學標準,準則必須具體而明確,準則必須是有關醫學,才能遵循.違反標準譬如逕用高價藥.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image »

X-MAN 寫:準則必須符合現代醫學標準,準則必須具體而明確,準則必須是有關醫學,才能遵循.違反標準譬如逕用高價藥.
一萬多種藥跟幾萬項給付百分百適用的準則是很難寫的

各科意見也可能不同 還是先分科總額吧
X-MAN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012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5:11 pm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X-MAN »

健保署已經有20+年,寫不出.難辭其咎.如果沒有標準沒有悖離現代醫學就不應該刪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image »

X-MAN 寫:健保署已經有20+年,寫不出.難辭其咎.如果沒有標準就不應該刪
健保署應該會這樣答:找不到人寫天書 奇怪...你們為什麼搶著跟我簽約?
X-MAN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012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5:11 pm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X-MAN »

奇怪...你們為什麼搶著跟我簽約?
你知道這句話是不公平的,健保是獨占,而且有不合理健保特別法護身.
如同,嫌貴你也可以不要買電,不是買水,不要買油(寡占)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image »

X-MAN 寫:
奇怪...你們為什麼搶著跟我簽約?
你知道這句話是不公平的,健保是獨占,而且有不合理健保特別法護身.
如同,嫌貴你也可以不要買電,不是買水,不要買油(寡占)
比較有資格嫌寡占的是民眾 醫師還是有自費或醫美的路

香港健保也是寡占 但是人家公醫雖然一個月有40幾萬台幣 一點也不勤奮 等候名單落落長 讓自費有很大的空間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508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表達感謝: 3 次
擁有感謝: 18 次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hjh »

PAPA 寫:採用實名核刪,推理來講,
核刪率降低-->越敢的人越衝量-->點值大幅下降-->大家的錢是一定變少的、整體醫界的純利也是一定下降的。
(總額有限,做越多,成本越高,純利越小)
實施後,確實也是得到這個答案。
而實名核刪的優點,則是追求公平、正義、負責。並且相信人性本善。(沒人因核刪率降低而衝量)

選擇了實名核刪,不用太訝異、事前就可以推論出來,點值會大幅大幅的降低。
點值降低的幅度,絕對不是少刪的部分。
EX:少刪了100萬點。 理論只影響點值0.01。 但更重要導致點值降低了更多的原因,則是在於敢衝量的人,變得更肆無忌憚。多報了1000萬點。
EX:你可能被少刪3千元。但你因為點值被吃掉的,可能超過3萬元。
"總額制度下" ,總金額固定,追求實名核刪,其實不會增加總收益的。
反而因為核刪率降低 敢的人更敢衝量。降低總收益。

簡言之
(你可以考量,我寧可被誤刪3千元,也要抑制那些敢報的濫報的人。因為同樣的標準下,他可能會被刪30萬。他就不敢報這30萬。)
(你也可以考量,我這三千塊絕對不要被刪,即使點值下降,少了三萬塊。我也希望維持公平正義:降低誤刪率)
一個FOCUS在公平正義。一個FOCUS在整體最大利益。
喜歡看 PA 大的文章
認真分析


除了 PA 大提到的之外 (點值 ↓ 純利 ↓ 公平 ↑ )
也想到了其他可能的效應
以下小小分享

目前制度是
a. 給付規定 -- 被保險人應享有 -- 包山包海
b. 支付規定 -- 保險人得賴帳 -- 擋不住包山包海
c. 審醫 自由心證 and/or 審查共識 -- 但非保險人依法定程序訂定發布.

有點像被除數是無限大的時候... 除數就必須無限大..
才能與之對抗
不然除出來還是無限大
所以審醫必須包山包海的核刪
才能對抗包山包海的給付
是這種爛制度讓人感覺需要匿名的原因
然而這樣做很難公平
有的醫師會發現大戶/大老很敢開
但自己卻被砍到見骨

1. 如果想繼續匿名
因為共識不是保險人依法定程序訂定發布的法規命令
所以審醫那套心證+共識應盡量寫入支付規定
讓審醫和臨床醫可以遵循
才有公平性
審醫本身則像機器人一樣照著規定刪 -- 不能自創規則。
2. 但上招其實還是有問題
因為這麼一來支付規定和給付規定會越差越遠
增加臨床醫師刑事風險。
最終應該限縮給付規定,使可自費,
而非用刑法逼醫師給,但健保要賴帳。
3. 若不能限縮給付,就是要增加總額來代償。

具名審醫只能靠給付規定、支付規定、和有自信的心證來刪
總額不變的情況下 -- 點值 ↓ 純利 ↓

因此臨床醫對具名的期待 maybe
1. 具名都敢砍,表示會被砍的大概真的很欠砍,由於能砍的已經不多,這部分審醫就比較不會放水了。
2. 為什麼法官敢具名判生判死,他們也是心證而已。有個重要原因是:同樣事證下讓其他法官來判大概不會差太多。如果不服,請上訴。所以具名以後,即便沒有白紙黑字的共識,不同審醫的尺度可互相比較,一段時間動態平衡後會有新秩序,不會都不敢砍,點值不會無限下降。
3. 點值下降不只影響宅醫,大老不能倖免,而大老比較有機會跟主政者討總額討計畫。
4. 點值降到一個程度,增加全自費院所發展機會。

其實謝文輝先生有一部分講的是空話
希望各專科學會建立「準則和共識」
以健保會的立場
是疊床架屋限縮被保險人權益
恐怕不會接受
要就修改給付規定/總額
才是根本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image »

hjh 寫:
PAPA 寫:採用實名核刪,推理來講,
核刪率降低-->越敢的人越衝量-->點值大幅下降-->大家的錢是一定變少的、整體醫界的純利也是一定下降的。
(總額有限,做越多,成本越高,純利越小)
實施後,確實也是得到這個答案。
而實名核刪的優點,則是追求公平、正義、負責。並且相信人性本善。(沒人因核刪率降低而衝量)

選擇了實名核刪,不用太訝異、事前就可以推論出來,點值會大幅大幅的降低。
點值降低的幅度,絕對不是少刪的部分。
EX:少刪了100萬點。 理論只影響點值0.01。 但更重要導致點值降低了更多的原因,則是在於敢衝量的人,變得更肆無忌憚。多報了1000萬點。
EX:你可能被少刪3千元。但你因為點值被吃掉的,可能超過3萬元。
"總額制度下" ,總金額固定,追求實名核刪,其實不會增加總收益的。
反而因為核刪率降低 敢的人更敢衝量。降低總收益。

簡言之
(你可以考量,我寧可被誤刪3千元,也要抑制那些敢報的濫報的人。因為同樣的標準下,他可能會被刪30萬。他就不敢報這30萬。)
(你也可以考量,我這三千塊絕對不要被刪,即使點值下降,少了三萬塊。我也希望維持公平正義:降低誤刪率)
一個FOCUS在公平正義。一個FOCUS在整體最大利益。
喜歡看 PA 大的文章
認真分析


除了 PA 大提到的之外 (點值 ↓ 純利 ↓ 公平 ↑ )
也想到了其他可能的效應
以下小小分享

目前制度是
a. 給付規定 -- 被保險人應享有 -- 包山包海
b. 支付規定 -- 保險人得賴帳 -- 擋不住包山包海
c. 審醫 自由心證 and/or 審查共識 -- 但非保險人依法定程序訂定發布.

有點像被除數是無限大的時候... 除數就必須無限大..
才能與之對抗
不然除出來還是無限大
所以審醫必須包山包海的核刪
才能對抗包山包海的給付
是這種爛制度讓人感覺需要匿名的原因
然而這樣做很難公平
有的醫師會發現大戶/大老很敢開
但自己卻被砍到見骨

1. 如果想繼續匿名
因為共識不是保險人依法定程序訂定發布的法規命令
所以審醫那套心證+共識應盡量寫入支付規定
讓審醫和臨床醫可以遵循
才有公平性
審醫本身則像機器人一樣照著規定刪 -- 不能自創規則。
2. 但上招其實還是有問題
因為這麼一來支付規定和給付規定會越差越遠
增加臨床醫師刑事風險。
最終應該限縮給付規定,使可自費,
而非用刑法逼醫師給,但健保要賴帳。
3. 若不能限縮給付,就是要增加總額來代償。

具名審醫只能靠給付規定、支付規定、和有自信的心證來刪
總額不變的情況下 -- 點值 ↓ 純利 ↓

因此臨床醫對具名的期待 maybe
1. 具名都敢砍,表示會被砍的大概真的很欠砍,由於能砍的已經不多,這部分審醫就比較不會放水了。
2. 為什麼法官敢具名判生判死,他們也是心證而已。有個重要原因是:同樣事證下讓其他法官來判大概不會差太多。如果不服,請上訴。所以具名以後,即便沒有白紙黑字的共識,不同審醫的尺度可互相比較,一段時間動態平衡後會有新秩序,不會都不敢砍,點值不會無限下降。
3. 點值下降不只影響宅醫,大老不能倖免,而大老比較有機會跟主政者討總額討計畫。
4. 點值降到一個程度,增加全自費院所發展機會。

其實謝文輝先生有一部分講的是空話
希望各專科學會建立「準則和共識」
以健保會的立場
是疊床架屋限縮被保險人權益
恐怕不會接受
要就修改給付規定/總額
才是根本
點值降到一個程度,不會增加全自費院所發展機會,醫師會(因為點值低)怠工建立等候名單才會

可是 基層點值越低 賽局囚犯只會更盡力看病人,剛好相反
kittymouse
CR
CR
文章: 542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25, 2010 8:39 pm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kittymouse »

X-MAN 寫:
PAPA
不過,這個問題真的是很困難啦,不能只看"利益"


有時"公平正義" 重要性是超過"整體利益"的。
我們要抑制衝量、亂報。可能還是可以選擇"實名核刪+其他辦法"啦。
應該是在公平正義的前提下,想出其他辦法。
不然點值可想而知的,應該是會大崩盤。
為什麼實名核刪就會衝量、亂報?不具名核刪就不會衝量、亂報?
會衝量亂報的,在不具名核刪時就會衝量了(人性)!如果現在實名核刪才衝量,健保局抓不出來嗎?實名核刪後能衝量又不亂報要有超能力,不然就是健保局故意忽視失職。只能表示以前健保的放大核刪造成很多量大造成診察費很少、沒亂報的醫院醫師自宮!點值下降還要考慮有可能這些量不再自宮了!因此醫界應該一致向外要求健保局公開大數據,找出真正的原因!不要自亂陣腳內亂。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自由開講》改革不是醫勞盟的專利

文章 image »

kittymouse 寫:
X-MAN 寫:
PAPA
不過,這個問題真的是很困難啦,不能只看"利益"


有時"公平正義" 重要性是超過"整體利益"的。
我們要抑制衝量、亂報。可能還是可以選擇"實名核刪+其他辦法"啦。
應該是在公平正義的前提下,想出其他辦法。
不然點值可想而知的,應該是會大崩盤。
為什麼實名核刪就會衝量、亂報?不具名核刪就不會衝量、亂報?
會衝量亂報的,在不具名核刪時就會衝量了(人性)!如果現在實名核刪才衝量,健保局抓不出來嗎?實名核刪後能衝量又不亂報要有超能力,不然就是健保局故意忽視失職。只能表示以前健保的放大核刪造成很多量大造成診察費很少、沒亂報的醫院醫師自宮!點值下降還要考慮有可能這些量不再自宮了!因此醫界應該一致向外要求健保局公開大數據,找出真正的原因!不要自亂陣腳內亂。
對不起 紅字是在說什麼?是說量大(所以診療費"單價"少 不是總量 對嗎?)沒亂報的自宮嗎?

倒是很少聽到會自宮申報的

(有啦 每個月超過八次的會自宮 不過這個也不分大小戶)

但是一個月看...比如3300張就報3300張 還沒聽過怕抽審所以自宮成3000張,2800張的

再說現在每天上傳 差異太大是會被盯上的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