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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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us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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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lotus425 »

新頭殼newtalk 2016.05.17 鄭佑漢/台北報導
https://tw.news.yahoo.com/%E9%86%AB%E8% ... 38637.html


為了防止血汗醫護情形惡化以及維護其勞動權益,立法院17日院會決議通過國民黨提出「儘速逐年降低護病比,醫院評鑑更透明化,提高醫護留職率,建立友善醫療環境」之提案,藉此改善醫、護、病三者間的惡化關係以及醫師過勞問題。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提案時表示,台灣醫護勞動條件及及醫護病的關係並不好,為改善國內長期惡劣醫療勞動條件,建立友善醫療環境,改善醫、護、病之間惡化關係,降低過於扭曲的「護病比」已是當務之急。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也提到,國內醫療環境惡化,醫護人力明顯不足,研究報告指出最佳護病比是1比4,歐洲的護病比是1比6,日本的護病比是1比7,但是,台灣的護病比高達1比13,造成台灣醫師過勞,病患權益也跟著受損,這次提出希望3年內降低護病比到白天班1比7,夜班1比10,以改善醫護工作環境。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則表示,總統馬英九2009年曾經承諾要將護病比降到1比7,但這幾年護病比還曾達到1比14,甚至最嚴重還有1比20,很高興國民黨團願意痛定思痛,在新政府即將上任時,提醒護病比的重要性。林靜儀表示,準總統蔡英文也公開表示,執政後,會召開相關會議,邀相關醫療團體、護理界等專業人士共同討論,將護病比入法的政策。
林靜儀說,現在的醫院評鑑已破產,醫學中心評鑑合格的醫院甚至被勞動部勞檢發現是違法勞動基準法,所以林靜儀反對以評鑑制度去規範護病比,而是要透過充分討論,將護理人員的勞動權益納入討論,且不能用行政命令,應該直接用法律來保障護病比,將護病比入法。
"The one thing I fear most is time; time waits for no one and leaves no op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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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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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護病比是1比4,歐洲的護病比是1比6,日本的護病比是1比7,
給我們歐洲同樣的健保給付/國民生產毛額比 大約8.9趴就可以了

我們就超歐趕美 直接升級護病比1比3~沒問題 (bingo)

30元牛肉麵 跟隔壁100元牛肉麵比 要肉大塊要三星蔥還要日本麵條 最好是 (挖鼻孔) (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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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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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Einstein »

很好啊!醫療費用直接上漲5倍,一定能達到目標!
lionelch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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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lionelchiu »

我覺得立法院要決議應逐年提升國民壽命至100歲!
頂讓診所,新北市戰區,店面寬近國小
意者私訊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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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us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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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lotus425 »

台灣島型經濟有東南亞化趨勢,離第一世界越來越遠。 預算不足,脫離現實要求太高一切比照歐美先進國家只會導致現實面的災難。
台灣醫院評鑑,美國JCI制度以病人為中心。 重點是病人要負擔得起優良的服務品質。再好的餐廳長期遇到吃霸王餐的客人也是會倒。
若護病比降低,醫院只好關床。 醫學中心開刀要等6個月,急診室塞車更嚴重。 越來越像歐洲全民健保。 台灣民眾將失去便利性。 品質感 vs 便利性 無法雙贏。 這將是自費醫療的機會。 意味著台大景福自費時代將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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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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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gary »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brian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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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brian1968 »

lotus425 寫:台灣島型經濟有東南亞化趨勢,離第一世界越來越遠。 預算不足,脫離現實要求太高一切比照歐美先進國家只會導致現實面的災難。
台灣醫院評鑑,美國JCI制度以病人為中心。 重點是病人要負擔得起優良的服務品質。再好的餐廳長期遇到吃霸王餐的客人也是會倒。
若護病比降低,醫院只好關床。 醫學中心開刀要等6個月,急診室塞車更嚴重。 越來越像歐洲全民健保。
台灣民眾將失去便利性。 品質感 vs 便利性 無法雙贏。 這將是自費醫療的機會。 意味著台大景福自費時代將來臨。
+1 (壓力) (壓力) (壓力)
新青安

一貸傳一代
人走債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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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w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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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mowball »

若護病比降低,醫院只好關床----關床住院醫師需求也會下降


健保本來就是多少錢做多少事
血汗不該是理所當然


要看病快-----就自費,才符合經濟學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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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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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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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wball 寫:若護病比降低,醫院只好關床----關床住院醫師需求也會下降

健保本來就是多少錢做多少事
血汗不該是理所當然
(GOODJOB) (ch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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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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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wball 寫:若護病比降低,醫院只好關床----關床住院醫師需求也會下降


健保本來就是多少錢做多少事
血汗不該是理所當然


要看病快-----就自費,才符合經濟學原理
如果民眾跟立委可以接受紅字 健保今天也不是這個慘樣...

醫院關床...目前急診待床的時間會再延長再延長...民眾就會開始給政治人物壓力

搞不好除了加收公費生外 再加收公費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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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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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smallant »

政客為了選票
絕對不會讓自費項目越來越多
只會越來越少

大家太理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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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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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ant 寫:政客為了選票
絕對不會讓自費項目越來越多
只會越來越少

大家太理想化了
國民黨不分區陳姓醫生世家立委 明明知道健保給付太差人力不夠床位不足 不從制度面改善 只會說:"喬床找我...." (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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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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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hjh »

急診待床壅塞問題
無論醫師是否納入勞基法
或者評鑑是否修改護病比
政府都該認真想辦法把那些輕症賴床的病人趕出院
甚至歹戲拖命的臨終病患也一併處理
增進病床的使用效益
才是有擔當的大有為政府

今天聽親綠的廣播電台主持人說 新總統即將上任 真的很開心
突然想起四年前唐湘孝子龍在廣播自得意滿說 早料到水母會贏小英
支持的候選人當選 固然開心
不過眼下問題真的很多
將來衛福部就是小英麾下了
不知道 DPP 黨團 會不會淪為 橡皮圖章 護航大隊
醫師林靜儀立委是否還能保有一定的發言銳度呢?
真讓人擔心
只能... 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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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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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寫:急診待床壅塞問題
無論醫師是否納入勞基法
或者評鑑是否修改護病比
政府都該認真想辦法把那些輕症賴床的病人趕出院
甚至歹戲拖命的臨終病患也一併處理
增進病床的使用效益
才是有擔當的大有為政府

今天聽親綠的廣播電台主持人說 新總統即將上任 真的很開心
突然想起四年前唐湘孝子龍在廣播自得意滿說 早料到水母會贏小英
支持的候選人當選 固然開心
不過眼下問題真的很多
將來衛福部就是小英麾下了
不知道 DPP 黨團 會不會淪為 橡皮圖章 護航大隊
醫師林靜儀立委是否還能保有一定的發言銳度呢?
真讓人擔心
只能... 繼續看下去
在急診待好幾天等住院的不太可能是輕症 臨終病患已經在推柯p最愛的安寧病房

林靜儀立委....希望不要陳義太高(推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時候 聽到她說:重症給付過少 健保給付要調整....只看輕症的小戶聽了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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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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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hjh »

image 寫: 在急診待好幾天等住院的不太可能是輕症
是啊
上面說的輕症是指賴在病房裡的 (不是急診的)
要趕走
急診才上的去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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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施肇榮 »

lotus425 寫:新頭殼newtalk 2016.05.17 鄭佑漢/台北報導
https://tw.news.yahoo.com/%E9%86%AB%E8% ... 38637.html


為了防止血汗醫護情形惡化以及維護其勞動權益,立法院17日院會決議通過國民黨提出「儘速逐年降低護病比,醫院評鑑更透明化,提高醫護留職率,建立友善醫療環境」之提案,藉此改善醫、護、病三者間的惡化關係以及醫師過勞問題。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提案時表示,台灣醫護勞動條件及及醫護病的關係並不好,為改善國內長期惡劣醫療勞動條件,建立友善醫療環境,改善醫、護、病之間惡化關係,降低過於扭曲的「護病比」已是當務之急。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也提到,國內醫療環境惡化,醫護人力明顯不足,研究報告指出最佳護病比是1比4,歐洲的護病比是1比6,日本的護病比是1比7,但是,台灣的護病比高達1比13,造成台灣醫師過勞,病患權益也跟著受損,這次提出希望3年內降低護病比到白天班1比7,夜班1比10,以改善醫護工作環境。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則表示,總統馬英九2009年曾經承諾要將護病比降到1比7,但這幾年護病比還曾達到1比14,甚至最嚴重還有1比20,很高興國民黨團願意痛定思痛,在新政府即將上任時,提醒護病比的重要性。林靜儀表示,準總統蔡英文也公開表示,執政後,會召開相關會議,邀相關醫療團體、護理界等專業人士共同討論,將護病比入法的政策。
林靜儀說,現在的醫院評鑑已破產,醫學中心評鑑合格的醫院甚至被勞動部勞檢發現是違法勞動基準法,所以林靜儀反對以評鑑制度去規範護病比,而是要透過充分討論,將護理人員的勞動權益納入討論,且不能用行政命令,應該直接用法律來保障護病比,將護病比入法。
護病比,
要嘛,
就儘速立法啦,
立法院的決議,
對主管機關是沒有拘束力的,
不要又被騙了...



大法官會議第 419 號解釋認為,<<立法院法定外之決議>>,因已逾越憲法規定之立法委員職權範圍,不具有憲法上之拘束力,惟是否發生法律上之拘束力,且此種決議究竟發生何種拘束力,實有疑問,而前揭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僅屬建議之性質。>>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 ... P000186518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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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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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hjh »

施肇榮 寫: 護病比,
要嘛,
就儘速立法啦,
立法院的決議,
對主管機關是沒有拘束力的,
不要又被騙了...



大法官會議第 419 號解釋認為,<<立法院法定外之決議>>,因已逾越憲法規定之立法委員職權範圍,不具有憲法上之拘束力,惟是否發生法律上之拘束力,且此種決議究竟發生何種拘束力,實有疑問,而前揭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僅屬建議之性質。>>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 ... P000186518
啟稟施大
這條解釋文... 好像... 不是這樣耶...

釋字第 419 號 全文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 ... ?expno=419

依憲法之規定,向立法院負責者為行政院,立法院除上開憲法規定之事項外,並無決議要求總統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之權限。是故立法院八十五年六月十一日所為「咨請總統儘速重新提名行政院院長,並咨請立法院同意」之決議,逾越憲法所定立法院之職權,僅屬建議性質,對總統並無憲法上之拘束力。


419 號 的背景是 當年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
立院決議要請總統重新提名行政院長
這當然是 【立法院法定外之決議】
因為立院是管行政院,不能管總統
立院決議行政院衛福部調整護病比
應該是 【立法院法定外之決議】吧?
(眼汪汪)

如果立院決議沒用
不如廢掉【決議】這種東西....
浪費納稅人錢養他們開會...
johnl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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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勞動權益 立院決議應逐年降低護病比

文章 johnlho »

再好的餐廳長期遇到吃霸王餐的客人也是會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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