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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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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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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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方翔

健保署濫權行政,違法違憲
胡方翔20160201

民國83年倉促中制定《健保法》,並由連爺爺拍板,提前5年於84年率然開辦全民健康保險,而醫療業適用勞基法是自民國87年以後發生的事實,故當時的《健保法》立法本來並未考量勞基法適用的問題,已經種下《健保法》的先天病根;健保法裡竟然完全沒有醫事人力專章,必然無從因應後續勞動保障法規變遷,違反人權的健保法已然違憲,卻無人糾正。
當年整體社會情況未臻成熟,原本須於89年以後才實施的健保,政治揠苗助長,這須要5年完成的社會工程,究竟為何?進展如何?台灣的人民與社會夠成熟?
國際人權兩公約,台灣是98年才批准的,國內勞動法依據人權公約的大修法與分階段納入各類醫事人員適用,也是在實施健保之後才發生的事實;尤其是攸關勞動人權的修訂新集體勞動三法,是自102年同步施行。而103年元月與105年元月,也有勞基法的重大修訂,但健保法全然沒有因應,基層醫療人員的被剝削與壓榨,更逼向極限。
健保創立的歷史文件裡,公衛學者提到病人的醫療健康人權,卻未談到醫療工作者的醫療勞動人權,既然當初尚無勞動人權觀念的普及,當然未曾規劃這部分的勞動人事成本,專家會議中也自然未有勞動法專家或勞動團體參與。
健保給付點值的議訂,當年參加的醫事團體為公會與學會,其代表提名未經完全民主程序,其選舉投票採雙重間接制,根本代表性不足,欠缺民主正當性,且健保點值採行公勞保舊制點值平移制,費用協商基礎的公正性與民主性已經動搖,故計算保費、費率與給付標準,皆有根本上的致命缺失。
勞基法所影響的三大面向,包括運用醫事人力彈性下降、工時管理的限制增加,以及醫療勞動人事成本上升,在目前健保制度下,根本無法調整資源分配,健保成為所有醫療從業人員被血汗的根源,已成宿命。
健保制度的另一個致命缺陷在於其政治可操作性過強,陸生納保、新藥給付、健保卡報稅、健保眷口下修、ICD10推行、雲端藥歷病歷、二代健保費下修、DRG的全面推行等,無一沒有政治或政策斧鑿痕跡,全由醫界承擔事後不利益變更,卻沒有醫界真正參與的合理程序。
而健保施行牽涉全體醫界權利義務事項的重大變動,竟沒有經過會員大會的表決通過程序的任何機制;實施過程中,任意以行政法規命令更動遊戲規則,也僅找公會背書,不必有會員參與,其黑箱作業的恐怖,已違反民主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等憲法原則,以任何民主國家的標準來看,都是違法甚至於違憲的。
公會只是會員的代理人,特殊重大事項,應由會員直接特別授權。會員大會才是社團的最高權力機關,公會或全聯會章程卻動不了? 身為重要利害關係人的會員,完全沒有程序保障,把自己切身的權利行使讓渡給雙重間接投票的黑箱幹部,根本無法監督。
健保會管理五千億總額,委員提名、組成、總數、決議方式,又如何監督?
故健保制度有重大程序瑕疵與嚴重結構缺陷,以及事後勞動成本與風險成本大幅增加,有情事變更原則的適用,應可以主張修健保法與修訂健保特約,惟根本欠缺充分參與程序,而行政訴訟與釋憲可能性,困於健保同時管制醫院與醫師,實難以伸張。
健保法的兩足阿基里斯腱-欠缺勞動成本調整性與政治可操作性過強,將成為健保法的致命傷。
即將於105年3月1日,全面擴大推行DRG制度,台灣醫療正式邁入醫德至上、盈虧自負的大時代,個人面對此歷史性的時刻,不但會親身參與此役,又何其幸運能添上一筆留下印記。
一部健保法,多少人以你之名,行濫權之實。
自健保法公布後,空白法律授權條文太多,給了健保署大開方便之門,自此之後,醫療江河日下,一個一個施行細則、辦法、行政規則、命令、函釋、行政指導….,陸續出台,多如牛毛,醫界何能置喙?DRG制度的實施,也是一紙行政命令就幹了,暫不討論此命令的法律性質,究為「職權命令」抑或「授權命令」,行政機關可以自由發布命令,不受任何監督,這不叫「行政濫權」又叫什麼?
那麼人民受憲法保障的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原則」在哪裡?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應以法律規定事項),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請問健保署長官,以及醫界與法界賢拜,有關於健保給付制度的變更與施行,牽涉不牽涉人民受金錢給付權利變動?與職業自由的可能侵害?是不是「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不應遵守憲法的「法律保留原則」?
所以,怎麼可以「行政命令」來便宜行事?這應該是修健保法層次的議題,應受立法院監督。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 條,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送達立法院後,應提報立法院會議。出席委員對於前項命令,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如有三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即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請問健保署長官,以及醫界與法界賢拜,DRG制度實施的行政命令,有沒有須要送達立法院?如果是跳過立法權監督,不是毀棄「三權分立」監督制衡的憲法原則嗎?健保署,搞慣了手腳,竟公然違法違憲,還沒人奈何。
更大的危險與政治算計是,內閣看守時期,此刻突然健保暴衝,影響層面恐怕是日後政府長期的國安問題。
全民健保,雖美其名為健康保險,其實是「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國家安全保障的一環,與勞工保險、長照保險和年金保險等,共同構築人民安居樂業的保護網。說穿了,當年德國鐵血宰相俾斯麥率先推動社會保險,其政治目的是為了鞏固政權。試問,人民不安、社會動盪,執政者不是焦頭爛額嗎?
看守內閣,即將下台,已不能為其施政負責,此際點燃國家安全保障網的火種,難道是「焦土政策」?尤其是處於經濟逆轉下滑,國際政治詭譎的外在不利大環境中,新政府剛上任,卻必須處理內部勞保破產、年金改革等艱困議題,還可能面臨唯一「民眾滿意度最高」的健保制度崩盤,新總統豈不變成「國家破產管理人」?
提醒身處「健保賽局」的醫療人,不改革各公會與學會,終將被玩死,根本連賽局的玩家(players))都還算不上;而改變此賽局困境的唯一合法途徑,就是改變遊戲規則,換言之,只有將健保法砍掉重練,任何試圖修健保法,只是在違法違憲的違章建築上敲敲打打,救不了先天致命的阿基里斯腱。
今天,2月1日,新任立委上任,於此呼籲所有立法委員,立刻對重大政策變更喊停,重行審視,並挽救社會保障的最後防線—全民健保,認真執行人民交付的憲法責任,回應期望。
7 小時前 · 公開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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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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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立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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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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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文章 hjh »

好文

要是 GB 可以停辦個一年
相信政客和民眾的腦袋會清楚很多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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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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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JOB)
aur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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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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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法應該重修了 !
gscdrsurg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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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文章 gscdrsurgery »

寫ㄉ真好
胡醫師真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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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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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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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JOB) (GOODJOB) (GOODJOB)
我是天空裡的ㄧ片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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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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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文章 joelin »

再改再修........

是往 民眾有利的方向改.......
還是往 醫護有利的方向改......
儒 學 身 能
道 修 靈 淨
佛 悟 心 空
小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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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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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用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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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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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文章 newshine »

健保能否不要採用強制納保
還給人民選擇權
(咦) (眼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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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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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寫:健保能否不要採用強制納保
還給人民選擇權
(咦) (眼汪汪)
保費馬上加兩倍......因為年輕人都跑光了
ccwjames
R2
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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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文章 ccwjames »

好文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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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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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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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文章 hjh »

image 寫:
newshine 寫:健保能否不要採用強制納保
還給人民選擇權
(咦) (眼汪汪)
保費馬上加兩倍......因為年輕人都跑光了
對啊
超爽的
所以全力支持
頂級極距的馬上落跑
月繳 $8900 竟然買到的保障跟月繳 $6xx 的外籍學生一樣
還沒把補充保費算進去喔
看有多扯就好

有錢人跑光
窮人保費上漲
共產 GB 收不到錢
自費市場才能恢復
五大皆空問題迎刃而解
(好夢) (好夢)
g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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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文章 gary »

好建議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jedi_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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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文章 jedi_dr »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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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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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文章: 1061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8, 2006 10: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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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文章 Ali-aa »

(GOODJOB) (GOODJOB)--- 620!!
無 浴 擇 缸
無 玉 擇 鋼
無 慾 則 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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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uischinoise
主任秘書
主任秘書
文章: 10599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0, 2008 11:01 am

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文章 jesuischinoise »

image 寫:
newshine 寫:健保能否不要採用強制納保
還給人民選擇權
(咦) (眼汪汪)
保費馬上加兩倍......因為年輕人都跑光了
可以的
只要保費跟一般保險一樣設計
越晚買越貴
常常喜樂 不住禱告 凡事謝恩

用認養取代買賣,可愛狗貓待認養(品種狗貓也有):
全國動物收容系統

http://www.meetpets.org.tw/pets/dog
http://www.meetpets.org.tw/pets/cat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yeh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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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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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寫:健保能否不要採用強制納保
還給人民選擇權
(咦) (眼汪汪)
好像 有大法官解釋 說 不行

請 留意 這是 公開 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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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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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uischinoise 寫:
image 寫:
newshine 寫:健保能否不要採用強制納保
還給人民選擇權
(咦) (眼汪汪)
保費馬上加兩倍......因為年輕人都跑光了
可以的
只要保費跟一般保險一樣設計
越晚買越貴
早買的年輕人跑光了 現在是靠這些人在支撐早買的老年人的驚人花費的

所有老年人保費至少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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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健保署濫權行政 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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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調為福利,就靠政去苦撐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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