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理論上每個病人情況不完全一樣,image 寫:沒用的 每一個病人情況都不會完全一樣hjh 寫:如果真的取消匿名
核刪量應該會大幅下降
因為以前醫奴遇到醫糾只能自己吞
以後醫奴可能就敢講實話了:
「曾被某審查醫師隔空指教類似病情不必作某處置,健保不支付,
但又因為該處置為健保給付項目,所以也不能讓病患自費,
所以健保特約醫師無法開立該處置,進退無路,致生本次糾紛,
請該審查醫師到案說明為何這類病情可以不必處置?」
看你審查醫師有多會砍?再砍啊?大家來法院促膝長談吧...
(眼汪汪)
刪了甲 不等於乙一定會刪 更不等於叫你不要醫乙啊
但有些只是程度上差異,
比如前案症狀比較嚴重,還被刪,
後案症狀比較輕,那有什麼道理叫臨床醫師自掘墳墓?
症狀比較輕的未必真的病情比較輕,說不定幾天後就死了,
這是醫療不確定性,所以醫師才會想開檢查,
但健保又明文規定有給付不能自費,否則還會記點耶,
這下難道叫醫師自掏腰包? (其實有些審查醫師就是希望這樣)
而且有的核刪很誇張,檢查明明是 positive finding,還是照樣核刪,
理由是:該檢查無急迫性。
混X,這甚麼馬後炮啊?
有必要就有必要,還甚麼不急迫?只要病人沒馬上死就不急迫嗎?
所以具名保證有用
有用是指抑制審查醫師核刪,不是指叫審查醫師賠醫糾...
因為即便審查醫師肯定不用賠
光有跑法院的風險,他們就不敢「浮刪」了
簡單講,匿名=免責,具名=沒得免責。
個人還是蠻悲觀的
威福部應該不會輕易答應具名
因為威福部擺明就是要用「浮刪」來對抗部分院所的「浮報」
其他安分守己的院所也只能被掃颱風尾... 忍辱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