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台大醫院害妻枉死 高院前庭長逆轉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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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台大醫院害妻枉死 高院前庭長逆轉敗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 ... 9%E6%95%97
2015年08月07日00:14
高等法院前庭長陳貽男的妻子,8年前在加州健身中心蒸氣室滑倒撞傷頭,送往台大醫院急救,因顱內出血成植物人,10個月後過世。陳男認為醫師延誤救治,與3位子女提告要求台大醫院連帶賠償1237萬多元,一審僅判台大賠償共60萬元,陳男上訴後,高院昨逆轉改判全部免賠,還可上訴。
陳男提告指稱,妻子2007年2月19日晚間7時許滑倒受傷,當晚8時許到台大醫院急診,不斷表示嚴重頭痛,還有嘔吐胃液狀況,林姓、潘姓2位醫師僅為妻子做X光檢查、注射止吐針與破傷風預防針,未立刻做電腦斷層查明有無顱骨骨折或腦部血塊,當晚11時59分妻子昏倒,經斷層掃描確認顱內出血100cc,雖立刻開刀清除血塊,仍因腦細胞遭擠壓破壞,再也沒醒來,同年12月15日過世。
陳男主張2位急診醫師延誤搶救,吳姓主治醫師疏於監督指導,台大醫院應負僱用人連帶責任,據此與3位子女向台大醫院及3位醫師求償醫藥費、喪葬費與精神慰撫共1237萬多元。
台大醫院抗辯本案刑、民事訴訟共4次委託醫事鑑定,均指陳妻到院時意識清楚,頭部X光片看不出顱骨骨折,3位醫師急診處置符合醫療常規,陳妻昏倒後,也立刻檢查應變並開刀急救,應無過失。
一審指林、潘2人沒提早為陳妻做斷層掃描檢查,確有遲延,但陳妻顱內出血可能不是到院就發生,提早做斷層掃描未必能察覺,林、潘2人的醫療處置與陳妻死亡無必然關係,但吳男未盡責監督指導新進醫師,更沒在場注意患者病情變化,台大應為吳男的疏忽負連帶責任,不過一審僅判台大賠償陳男4人各15萬元精神慰撫。
陳男上訴後,高院同樣認為無法判斷陳妻顱內出血何時形成,沒提早做斷層掃描與陳妻死亡無必然因果關係,但高院指3位醫師沒省略必要檢查治療,沒違反醫療常規,改判台大全部免賠。陳男另告3位醫師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檢方已不起訴確定。
陳男4年前因利用公務電腦系統,查詢女法官、女職員的個資,遭懲處並退休轉任律師,他昨受訪說二審審理期間,共提18份書狀逐一反駁台大每句辯解,「但不知法官有沒有細讀」,收到判決書了解改判理由後會繼續上訴,至於加州健身中心有無賠償,陳男拒絕回答。(黃哲民/台北報導)
2015年08月07日00:14
高等法院前庭長陳貽男的妻子,8年前在加州健身中心蒸氣室滑倒撞傷頭,送往台大醫院急救,因顱內出血成植物人,10個月後過世。陳男認為醫師延誤救治,與3位子女提告要求台大醫院連帶賠償1237萬多元,一審僅判台大賠償共60萬元,陳男上訴後,高院昨逆轉改判全部免賠,還可上訴。
陳男提告指稱,妻子2007年2月19日晚間7時許滑倒受傷,當晚8時許到台大醫院急診,不斷表示嚴重頭痛,還有嘔吐胃液狀況,林姓、潘姓2位醫師僅為妻子做X光檢查、注射止吐針與破傷風預防針,未立刻做電腦斷層查明有無顱骨骨折或腦部血塊,當晚11時59分妻子昏倒,經斷層掃描確認顱內出血100cc,雖立刻開刀清除血塊,仍因腦細胞遭擠壓破壞,再也沒醒來,同年12月15日過世。
陳男主張2位急診醫師延誤搶救,吳姓主治醫師疏於監督指導,台大醫院應負僱用人連帶責任,據此與3位子女向台大醫院及3位醫師求償醫藥費、喪葬費與精神慰撫共1237萬多元。
台大醫院抗辯本案刑、民事訴訟共4次委託醫事鑑定,均指陳妻到院時意識清楚,頭部X光片看不出顱骨骨折,3位醫師急診處置符合醫療常規,陳妻昏倒後,也立刻檢查應變並開刀急救,應無過失。
一審指林、潘2人沒提早為陳妻做斷層掃描檢查,確有遲延,但陳妻顱內出血可能不是到院就發生,提早做斷層掃描未必能察覺,林、潘2人的醫療處置與陳妻死亡無必然關係,但吳男未盡責監督指導新進醫師,更沒在場注意患者病情變化,台大應為吳男的疏忽負連帶責任,不過一審僅判台大賠償陳男4人各15萬元精神慰撫。
陳男上訴後,高院同樣認為無法判斷陳妻顱內出血何時形成,沒提早做斷層掃描與陳妻死亡無必然因果關係,但高院指3位醫師沒省略必要檢查治療,沒違反醫療常規,改判台大全部免賠。陳男另告3位醫師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檢方已不起訴確定。
陳男4年前因利用公務電腦系統,查詢女法官、女職員的個資,遭懲處並退休轉任律師,他昨受訪說二審審理期間,共提18份書狀逐一反駁台大每句辯解,「但不知法官有沒有細讀」,收到判決書了解改判理由後會繼續上訴,至於加州健身中心有無賠償,陳男拒絕回答。(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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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告台大醫院害妻枉死 高院前庭長逆轉敗
Help! I hate being a doctor. I failed the bar exam in 2012.
I should be strict with myself to get the attorney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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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告台大醫院害妻枉死 高院前庭長逆轉敗
之前也聽過咖大 寫:醫師為何被侮辱假的
可以反提出毀損名譽訴訟
好像一審判無罪
不能反告對方
因為對方有訴訟權(?)
但是對方再提上訴
就可以反告對方誣告(?)或什麼的
這有請施大釋疑了
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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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告台大醫院害妻枉死 高院前庭長逆轉敗
名人
=
法官挑相親對象 私查80女身家背景
聯合報2011/12/07
為把妹查個資 法官提前退休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為追求女同事而擅查上百筆個人資料的高院法官陳貽男,已提出退休申請,將於明年1月底退休。
55歲的陳貽男提前退休,每月約有10萬元退休金,但依照3年多後生效的法官法規定,陳再工作5年多,就可領到最高額的退養金,他提早退休「損失」近800萬元。
陳貽男原是台灣高等法院的庭長,4年前太太意外過世。陳近來想追求同院女法官、女同事或他人介紹的女友,填閱不實案件案號,利用辦案系統查閱女同事等人身家、車籍資料百餘次,被政風人員發現,司法院人審會決定記他大過。
中國時報2011-10-13
追女查個資 陳貽男丟庭長
【郭良傑/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為追求女友及查鄰居的車籍資料,違規查詢一百卅多筆非辦案資料,司法院人審會昨天將他記一大過並免兼庭長。人審會同時通過板橋等七個地方法院新任院長等派任案。包括:司法院司法行政庭長黃嘉烈調最高法院辦事、板橋地院院長陳祐輔調公懲會委員、新竹地院院長蔡炯燉調高院庭長、台南地院院長吳三龍、屏東地院院長惠光霞均調最高法院法官,並牽動七個地院院長新職。
七位新任院長分別是:板橋張清埤、台南林勤純、新竹江德千、屏東莊崑山、金門蔡美美、苗栗許進國和嘉義康樹正。
聯合報2011/10/12
庭長追求女友 擅查百筆個資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蕭白雪/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為追求女同事,利用辦案系統查詢對方身家資料,高院建議記過兩次,司法院認定違失情節嚴重,決定加碼改記一大過;陳貽男自請免兼庭長,人審會今天將開會一併討論。
依據高院的調查,陳貽男除透過法官的電腦系統,也經由檢察官的辦案系統不當查詢資料,對於想追求的女法官,過濾其家族人士等相關資料,有的重複查詢;陳貽男透過院方系統查詢八十幾筆,檢方近五十筆,總計逾一百卅筆。
由於多位法院院長任期屆滿,今天的人審會將一併討論六個地院的院長人事案。據了解,司法行政廳長一職,內定由高院庭長黃國忠接任;板橋地院院長陳佑輔因任期屆滿,將調任公懲會委員,遺缺由最高法院法官張清埤接掌。
自由時報2011-09-24
荒唐法官把妹 查10餘女個資
偷查對象女法官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項程鎮/台北報導〕高等法院爆發庭長陳貽男重大風紀案,據查,陳貽男在妻子過世後,竟利用法官辦案權限,查詢想追求的女法官在內等10多名對象,高等法院依情節重大,將他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懲處,陳昨對行為表示「非常慚愧」,承認疏失,但強調,只有查詢對方年籍資料,沒有不當用途。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指出,還沒收到高院對庭長陳貽男擅查個資案報告。高院自律委員會前天決議將陳貽男記過兩次,將本案送交高院考績委員會審議後,再呈送司法院,司法院預定10月12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陳貽男懲處案。
法界指出,陳貽男擅查高院女法官個資,應無刑責問題,因為他未將個資外洩給其他人,不涉及妨害秘密罪,且依現行個資法規定,陳以個人名義擅查他人個資,沒有處罰條款,未來新版個資法實行後,陳才有觸法問題;不過陳貽男有民事責任,遭陳擅查個資的高院女法官,可依隱私權遭侵害為由,向陳求償。
TVBS 2011-09-23
法官挑相親對象 私查80女身家背景
高等法院一名陳姓法官,由於妻子過世多年,不少朋友好心介紹對象給他,沒想到這名陳姓法官,竟然利用職務之便,透過法院的查詢系統,對她們進行身家調查,有無不良紀錄,甚至也調閱女法官的個人資料,2年內一共查了80多筆,目前高院已經將這名法官移送懲戒委員會,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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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挑相親對象 私查80女身家背景
聯合報2011/12/07
為把妹查個資 法官提前退休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為追求女同事而擅查上百筆個人資料的高院法官陳貽男,已提出退休申請,將於明年1月底退休。
55歲的陳貽男提前退休,每月約有10萬元退休金,但依照3年多後生效的法官法規定,陳再工作5年多,就可領到最高額的退養金,他提早退休「損失」近800萬元。
陳貽男原是台灣高等法院的庭長,4年前太太意外過世。陳近來想追求同院女法官、女同事或他人介紹的女友,填閱不實案件案號,利用辦案系統查閱女同事等人身家、車籍資料百餘次,被政風人員發現,司法院人審會決定記他大過。
中國時報2011-10-13
追女查個資 陳貽男丟庭長
【郭良傑/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為追求女友及查鄰居的車籍資料,違規查詢一百卅多筆非辦案資料,司法院人審會昨天將他記一大過並免兼庭長。人審會同時通過板橋等七個地方法院新任院長等派任案。包括:司法院司法行政庭長黃嘉烈調最高法院辦事、板橋地院院長陳祐輔調公懲會委員、新竹地院院長蔡炯燉調高院庭長、台南地院院長吳三龍、屏東地院院長惠光霞均調最高法院法官,並牽動七個地院院長新職。
七位新任院長分別是:板橋張清埤、台南林勤純、新竹江德千、屏東莊崑山、金門蔡美美、苗栗許進國和嘉義康樹正。
聯合報2011/10/12
庭長追求女友 擅查百筆個資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蕭白雪/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為追求女同事,利用辦案系統查詢對方身家資料,高院建議記過兩次,司法院認定違失情節嚴重,決定加碼改記一大過;陳貽男自請免兼庭長,人審會今天將開會一併討論。
依據高院的調查,陳貽男除透過法官的電腦系統,也經由檢察官的辦案系統不當查詢資料,對於想追求的女法官,過濾其家族人士等相關資料,有的重複查詢;陳貽男透過院方系統查詢八十幾筆,檢方近五十筆,總計逾一百卅筆。
由於多位法院院長任期屆滿,今天的人審會將一併討論六個地院的院長人事案。據了解,司法行政廳長一職,內定由高院庭長黃國忠接任;板橋地院院長陳佑輔因任期屆滿,將調任公懲會委員,遺缺由最高法院法官張清埤接掌。
自由時報2011-09-24
荒唐法官把妹 查10餘女個資
偷查對象女法官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項程鎮/台北報導〕高等法院爆發庭長陳貽男重大風紀案,據查,陳貽男在妻子過世後,竟利用法官辦案權限,查詢想追求的女法官在內等10多名對象,高等法院依情節重大,將他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懲處,陳昨對行為表示「非常慚愧」,承認疏失,但強調,只有查詢對方年籍資料,沒有不當用途。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指出,還沒收到高院對庭長陳貽男擅查個資案報告。高院自律委員會前天決議將陳貽男記過兩次,將本案送交高院考績委員會審議後,再呈送司法院,司法院預定10月12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陳貽男懲處案。
法界指出,陳貽男擅查高院女法官個資,應無刑責問題,因為他未將個資外洩給其他人,不涉及妨害秘密罪,且依現行個資法規定,陳以個人名義擅查他人個資,沒有處罰條款,未來新版個資法實行後,陳才有觸法問題;不過陳貽男有民事責任,遭陳擅查個資的高院女法官,可依隱私權遭侵害為由,向陳求償。
TVBS 20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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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一名陳姓法官,由於妻子過世多年,不少朋友好心介紹對象給他,沒想到這名陳姓法官,竟然利用職務之便,透過法院的查詢系統,對她們進行身家調查,有無不良紀錄,甚至也調閱女法官的個人資料,2年內一共查了80多筆,目前高院已經將這名法官移送懲戒委員會,進行懲處。
台灣是個寶島
Re: 告台大醫院害妻枉死 高院前庭長逆轉敗
司法界的OX
https://youtu.be/rVNbkeZbwHw
人生苦短 要督趁早 我督故我在
『隱約雷鳴,陰霾天空,但盼風雨來,能留你在此』
『隱約雷鳴,陰霾天空,即使天無雨,我亦留此地』
我願化身石橋,受那五百年風吹,五百年日曬,五百年雨淋,只求她從橋上經過
真愛 無私 善良 寬恕 信心 希望
善待身邊的人 找到生命的意義
用積極樂觀又充滿正能量的心態
活在當下 開心面對未來的每一刻
瑞莎的瑞星韻律體操協會 https://risingstar-rg.tw/
歡迎大家捐款支持 (眼汪汪) (眼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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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告台大醫院害妻枉死 高院前庭長逆轉敗
就算等到能告了forester 寫:之前也聽過咖大 寫:醫師為何被侮辱假的
可以反提出毀損名譽訴訟
好像一審判無罪
不能反告對方
因為對方有訴訟權(?)
但是對方再提上訴
就可以反告對方誣告(?)或什麼的
這有請施大釋疑了
請問告的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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