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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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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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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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申請加班費 衛福部協調鬆綁勞基法
2015-07-04 12:1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八仙塵爆意外發生後,大批傷患被分送至各大醫院進行急救,醫護資源以及人力不足,衛福部號召退休醫護回任支援;同時也請勞動部鬆綁這段期間勞基法規定,讓加班護理人員可申請加班費。

意外發生後,許多醫護人員不眠不休投入塵爆搶救中,甚至連休假人員都趕回醫院幫忙。衛福部次長林奏延表示,已函知各醫療院所,可號召退休醫師及護理師人員回任支援,希望能舒緩期間工作量,提升醫療品質。

林奏延說,曾在原單位任職過的人員對醫院內的流程、制度及體系比較熟悉,也能最快且有效到位;另外也說,對有意願至醫院支援照護病患的有證照醫事人員或退休醫事人員,由醫療機構造冊直接送交衛生局備查,免受醫事人員法執業登記及加入醫師公會限制,但執業期間以兩個月為限。
若是行政命令,可以行政機關說鬆綁就鬆綁,若法律不合時宜,就請立法委員修法,例如醫護納入勞基法!只有像北韓這種第三世界國家,老子就是法律,老子說鬆綁就鬆綁,老子說你有罪你就以死謝罪,林奏延和衛福部已經變成老子,衛福部已經凌駕法律之上!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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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newshine »

其實緊急狀況下
本來就該有適當的調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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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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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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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寫:其實緊急狀況下
本來就該有適當的調整啦
那就修法啊!我也贊成醫護納入勞基法或訂立ㄧ個特別醫護的勞基法,但不是行政機關老子最大,可以不管法律不管憲法。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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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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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寫:
newshine 寫:其實緊急狀況下
本來就該有適當的調整啦
那就修法啊!我也贊成醫護納入勞基法或訂立ㄧ個特別醫護的勞基法,但不是行政機關老子最大,可以不管法律不管憲法。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你會不會搞錯了

現在加班時數有上限 護士可能會卡到這個 所以"讓加班護理人員可申請加班費" 沒說醫師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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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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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寫:
newshine 寫:其實緊急狀況下
本來就該有適當的調整啦
那就修法啊!我也贊成醫護納入勞基法或訂立ㄧ個特別醫護的勞基法,但不是行政機關老子最大,可以不管法律不管憲法。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你會不會搞錯了

現在加班時數有上限 護士可能會卡到這個 所以"讓加班護理人員可申請加班費" 沒說醫師ㄟ
我知道,那就修法!例如: 立法院通過緊急狀態下可以不適用勞基法XXX條xxx條......,期限以X個月為限,屆期需立法院通過ㄧ次延期X月等法律,可是會過嗎??加班時數關係到醫護的過勞,醫護的人權,人不夠,應該是醫院要請更多的人,短期人力不夠,應該高薪(善款、政府預算、第二預備金)請part time醫護人員(相信民間護理閒置人力很多),這只是價碼的問題。若健保付不起,應該檢討健保制度,而不是用醫德的大帽強迫醫護人員加班(不管志願或非制願),然後讓醫護過勞,增加醫療事故或增加醫療糾紛?? 本末倒置去鬆綁什麼勞基法!今天行政機關可以老子最大說鬆綁就鬆綁(法官法院承任嗎??),血汗醫護,增加醫療糾紛的發生率(增加疏失被告率,倒楣的還是醫護自己,只要醫護有疏失,法律可不管醫護辛不辛苦、過不過勞),把責任轉嫁給過勞的醫護身上,衛福部推卸自己本來的責任─幫忙高薪招募part time 人員,調度人員的責任,簡化成原來的醫護過勞,甚至疏失醫療糾紛的責任─那幹嗎勞基法還要立什麼加班工時限制,醫護人力怎麼會不夠,就每個人上18小時,休息睡覺6小時!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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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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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何時'升級'到法治國家了 (咦)
台灣是個寶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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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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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萬年奸臣) (萬年奸臣) (萬年奸臣) 醫護人員 (鼻青臉腫) (鼻青臉腫) (鼻青臉腫)
Nicho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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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Nicholas »

醫師法第 8-2 條
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為之。但急救、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應邀出診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根本不需要報備執業登錄或支援
部長好像不太瞭解法規 (咦)
big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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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big T »

要人上戰場
給足糧
給足餉
給足裝備
是領導基本的道德修養
不能想到就給
沒想到就不給
不爽就少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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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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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Einstein »

對有意願至醫院支援照護病患的有證照醫事人員或退休醫事人員,由醫療機構造冊直接送交衛生局備查,免受醫事人員法執業登記及加入醫師公會限制,但執業期間以兩個月為限。
再來說這件事,免受醫事人員法執業登記及加入醫師公會限制應該說的是退休人員,在職的只要報備支援核准即可,退休人員若沒執業登記,就變密醫、密護,林說的只是衛福部(行政機關)不追究這個違法行為,但是若有醫療糾紛,法院(醫師法、醫療法)不一定買衛福部這個帳,沒有執業登記在法律上就不具醫事人員執業資格,所以是密醫密護,到時候賠償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所以衛福部根本是挖個坑給退休人員跳!為何不職登,加入醫護公會呢?? (咦) (咦)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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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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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寫:
對有意願至醫院支援照護病患的有證照醫事人員或退休醫事人員,由醫療機構造冊直接送交衛生局備查,免受醫事人員法執業登記及加入醫師公會限制,但執業期間以兩個月為限。
再來說這件事,免受醫事人員法執業登記及加入醫師公會限制應該說的是退休人員,在職的只要報備支援核准即可,退休人員若沒執業登記,就變密醫、密護,林說的只是衛福部(行政機關)不追究這個違法行為,但是若有醫療糾紛,法院(醫師法、醫療法)不一定買衛福部這個帳,沒有執業登記在法律上就不具醫事人員執業資格,所以是密醫密護,到時候賠償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所以衛福部根本是挖個坑給退休人員跳!為何不職登,加入醫護公會呢?? (咦) (咦) (咦)
兼任的無法執業登記
除非是專任的

既然是退休或是平常沒有擔任醫療專業人員的
應該就沒有專任也沒有執登
如果有那反而變成是租牌的狀況

所以的確需要緊急開放

如果為了這個緊急狀況還要加入醫師公會或其他醫療專業公會
我想會讓很多人打退堂鼓
畢竟不只是錢的問題
也很麻煩同時緩不濟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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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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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寫:
Einstein 寫:
對有意願至醫院支援照護病患的有證照醫事人員或退休醫事人員,由醫療機構造冊直接送交衛生局備查,免受醫事人員法執業登記及加入醫師公會限制,但執業期間以兩個月為限。
再來說這件事,免受醫事人員法執業登記及加入醫師公會限制應該說的是退休人員,在職的只要報備支援核准即可,退休人員若沒執業登記,就變密醫、密護,林說的只是衛福部(行政機關)不追究這個違法行為,但是若有醫療糾紛,法院(醫師法、醫療法)不一定買衛福部這個帳,沒有執業登記在法律上就不具醫事人員執業資格,所以是密醫密護,到時候賠償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所以衛福部根本是挖個坑給退休人員跳!為何不職登,加入醫護公會呢?? (咦) (咦) (咦)
兼任的無法執業登記
除非是專任的

既然是退休或是平常沒有擔任醫療專業人員的
應該就沒有專任也沒有執登
如果有那反而變成是租牌的狀況

所以的確需要緊急開放

如果為了這個緊急狀況還要加入醫師公會或其他醫療專業公會
我想會讓很多人打退堂鼓
畢竟不只是錢的問題
也很麻煩同時緩不濟急
在職可以報備支援,所以無執業登記的問題,若退休或是平常沒有擔任醫療專業人員,若要去幫忙,為何不去職登??平常沒有執業,但是去幫忙時有執業(有執業狀態不管兼職、專職或去做義工義診)依法就要去職登,(就像義診出問題,不能用無償來推卸責任一樣)依法去加入醫護公會,若不依法,到時候醫療糾紛時會變密醫密護,這是保護去幫忙的醫護人員,嫌麻煩??到時遇到醫療糾紛時就不會嫌麻煩! 衛福部是在幹嗎??不會協助辦理行政作業?? 還是要挖坑給退休醫護人員跳!現在已經有家屬在錄音錄影! (怕怕) (怕怕) (怕怕)
jaja198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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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jaja19880818 »

儒家思想有所謂的"屏四惡":

對人民有四件事情是絕對要避免的。

即「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所謂的「不教而殺謂之虐」是指不加教育便殺戮之,是殘酷不仁的。

「不戒視成謂之暴」是指不加告誡便馬上要看到成績,是卒遽無漸的暴行。

「慢令致期謂之賊」是指起先讓人民懈怠於事,最後又突然限期達成目標,這是切害之賊。

「出納之吝謂之有司」是指該給人民多少的搞賞便要如實的給,不要貪吝,否則失信於人民,人民得不到他該得的,將不感懷其恩惠,謂之為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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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jesuischinoise »

支援照顧能拿到多少錢
但是一旦被告則後患無窮
常常喜樂 不住禱告 凡事謝恩

用認養取代買賣,可愛狗貓待認養(品種狗貓也有):
全國動物收容系統

http://www.meetpets.org.tw/pets/dog
http://www.meetpets.org.tw/pets/cat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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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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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newshine »

Einstein 寫:
newshine 寫:
Einstein 寫:
對有意願至醫院支援照護病患的有證照醫事人員或退休醫事人員,由醫療機構造冊直接送交衛生局備查,免受醫事人員法執業登記及加入醫師公會限制,但執業期間以兩個月為限。
再來說這件事,免受醫事人員法執業登記及加入醫師公會限制應該說的是退休人員,在職的只要報備支援核准即可,退休人員若沒執業登記,就變密醫、密護,林說的只是衛福部(行政機關)不追究這個違法行為,但是若有醫療糾紛,法院(醫師法、醫療法)不一定買衛福部這個帳,沒有執業登記在法律上就不具醫事人員執業資格,所以是密醫密護,到時候賠償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所以衛福部根本是挖個坑給退休人員跳!為何不職登,加入醫護公會呢?? (咦) (咦) (咦)
兼任的無法執業登記
除非是專任的

既然是退休或是平常沒有擔任醫療專業人員的
應該就沒有專任也沒有執登
如果有那反而變成是租牌的狀況

所以的確需要緊急開放

如果為了這個緊急狀況還要加入醫師公會或其他醫療專業公會
我想會讓很多人打退堂鼓
畢竟不只是錢的問題
也很麻煩同時緩不濟急
在職可以報備支援,所以無執業登記的問題,若退休或是平常沒有擔任醫療專業人員,若要去幫忙,為何不去職登??平常沒有執業,但是去幫忙時有執業(有執業狀態不管兼職、專職或去做義工義診)依法就要去職登,(就像義診出問題,不能用無償來推卸責任一樣)依法去加入醫護公會,若不依法,到時候醫療糾紛時會變密醫密護,這是保護去幫忙的醫護人員,嫌麻煩??到時遇到醫療糾紛時就不會嫌麻煩! 衛福部是在幹嗎??不會協助辦理行政作業?? 還是要挖坑給退休醫護人員跳!現在已經有家屬在錄音錄影! (怕怕) (怕怕) (怕怕)
目前的執登是透過醫療機構或是醫事機構來職登的
沒有專任就沒辦法職登
這一點如果要改變
就要修法
還不如先用行政命令來做短期開放
fat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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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fatorange »

第 32 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第 33 條
第三條所列事業,除製造業及礦業外,因公眾之生活便利或其他特殊原因,有調整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所定之正常工作時間及延長工作時間之必要者,得由當地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工會,就必要之限度內以命令調整之。

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現行的勞基法原本就賦予主管機關同意或以行政命令延長工時的職權,並不需另外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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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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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cwhung »

這些被燒燙傷的年輕人
這陣子經由媒體的報導
每一個都變成是品學兼優, 前途無量的 "有為青年"
所以, 醫護人員都應該不眠不休, 日夜加班的救治他們

我倒想問一問這些有為青年:
你們去參加這個PARTY前, 有沒有想過:
粉塵會傷害你們的肺
噪音會傷害你們的耳朵
還有, 那滿地的菸蒂, 到底是怎麼回事?
你們, 真的有那麼愛惜自己的生命嗎??

我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 說句實話:
少了一個這種瘋趴的人
頂多是親友的哀傷, 對社會沒有甚麼影響
但是, 如果累死了任何一位醫護人員
就會有很多人, 失去被救治和幫助的機會
後藤新平的名言︰「台灣人民特性︰貪財,怕死,愛面子。」
鬼島醫師的感言︰「健保刁民特性︰貪財,怕死,不要臉。」
 
brian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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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brian1968 »

desktop 寫:台灣何時'升級'到法治國家了 (咦)
(爽) (爽) (爽) (爽) (GOODJOB)
新青安

一貸傳一代
人走債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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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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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Einstein »

也請勞動部鬆綁這段期間勞基法規定
潘多拉的魔盒!鬆綁勞基法醫院就能8小時上班+10小時加班,一天工作18小時把醫護操死!有更好花錢雇用短期(數月)護理人力的方法衛福部為何不用,一定要打開潘多拉的魔盒!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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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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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Einstein »

兼任的無法執業登記除非是專任的
短期專任(數月)不行嗎??法律有規定專任一定要多久嗎?? 若牽涉到各醫院醫護人數容額問題,這是衛福部行政命令就可以解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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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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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newshine »

Einstein 寫:
兼任的無法執業登記除非是專任的
短期專任(數月)不行嗎??法律有規定專任一定要多久嗎?? 若牽涉到各醫院醫護人數容額問題,這是衛福部行政命令就可以解套 !
那要醫療機構願意配合
還要加入公會
還有勞基法等問題

未必比較容易

不過沒關係
怎樣都好

小弟先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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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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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hjh »

Nicholas 寫:醫師法第 8-2 條
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為之。但急救、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應邀出診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根本不需要報備執業登錄或支援
部長好像不太瞭解法規 (咦)
後續換藥 傷口照顧 甚至復健 好像不算急救
(眼汪汪)


***

認同 Einstein 大大
怎能用行政命令壓法條
莫名其妙

職登很快
交給醫院行政人員 (甚至propa) 代理
根本不是問題
職登程序上如果要簡化.. 也屬於行政命令範圍
沒有違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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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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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法律不修改政府說鬆綁就隨意鬆綁??

文章 hjh »

法務部或政務委員應該有所反應
不是衛福部說怎樣就怎樣吧
還是說要拼假政績就可以違法亂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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