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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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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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sjs »

網路上很多人在幹譙和信醫院,這是和信應得的。但有些人說它不符合醫院評鑑的區域醫院標準,要求它降級,這其實是抓錯重點。
重點是,就算是降級到地區醫院,只要床數超過100,一樣要有急診室。沒有急診室就是違法。
我們就來看看法律怎麼規定吧!
醫療法(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修正)
第12條
醫療機構設有病房收治病人者為醫院,僅應門診者為診所;非以直接診治
病人為目的而辦理醫療業務之機構為其他醫療機構。
前項診所得設置九張以下之觀察病床;婦產科診所,得依醫療業務需要設
置十張以下產科病床。
醫療機構之類別與各類醫療機構應設置之服務設施、人員及診療科別設置
條件等之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上面這條是醫院設立的基礎,醫療法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衛福部)訂定設置標準。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民國 103 年 03 月 17 日修正)
第2條
醫療機構分類如下:
一、醫院
(一)綜合醫院:指設有內科、外科、兒科、婦產科、麻醉科、放射線科
等六科以上診療科別,每科均有專科醫師,且一般病床在一百張以
上之醫院。但專供診治兒童之綜合醫院,得免設內科及婦產科之診
療科別;其總病床數達一百五十張以上者,並得不受一般病床在一
百張以上之限制。
(二)醫院:指設有一科或數科診療科別,每科均有專科醫師之醫院。
(三)慢性醫院:指設有慢性一般病床,其收治之病人平均住院日在三十
日以上之醫院。
(四)精神科醫院:指設有病床,主要收治罹患精神疾病病人之醫院。
(五)中醫醫院:指設有病床,主要從事中醫診療業務之醫院。
(六)牙醫醫院:指設有病床,專門從事牙醫診療業務之醫院。
(七)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強制治療醫院:指設有病床,專門收治性侵害犯
罪加害人強制治療業務之醫院。
二、診所
三、其他醫療機構
以上是衛服部訂的醫療機構分類,和信醫院再怎麼看,都應該是屬於綜合醫院或醫院。不過是哪一個都沒關係,因為用的是同一個設置標準。
第 3 條 綜合醫院、醫院設置標準,規定如附表(一)。
其中關於急診室的規定,如下:
四、醫療服務設施
(十三)其他部門
2急診室
1.急性一般病床、精神急性一般病床合計達一百床以上,或專供診治兒童之綜合醫院總病床數達一五○床以上者,應設急診室。
2.急診室應有獨立空間,使用單獨專用之出入口,且有門禁管制。
......略
6.急診手術、檢驗、放射線檢查及調劑作業應為二十四小時作業。
7.急診室二十四小時至少均應有一位執業二年以上之醫師值班。
8.應有二十四小時保全人員,且設有警民連線。
網頁上查詢,和信醫院健保床就有154床(還沒算上自費床),已達到「應設急診室」的標準。
而且這個急診室,必須是24小時作業,有醫師值班。不是和信醫院那種「技術性規避」,僅偶爾提供自家癌症病人看診的那種。

最後重點提醒:請衛服部及臺北市衛生局「依法」要求和信醫院,設立急診室,並加入緊急醫療網提供急診服務。若和信醫院堅拒不從,請「依法」撤銷其醫院資格。

注意,是「依法要求」,而非道德勸說喔!我和關渡雙聖不一樣,我很討厭用「醫德」去檢討別人。
最後由 sjs 於 週四 7月 02, 2015 10:53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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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min »

(爽)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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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TC »

和信有急診室啊, 只是不收外面的病人...
怎麼資訊都很亂...
有健保床沒健保床? (二人房自稱健保房但要收器材費2200, 健保規定一房3人(以上)才叫健保床且不得收額外費用)
有急診室沒急診室?
區域醫院但比照醫學中心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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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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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newshine »

倫家的醫院可是醫學中心級的給付標準咧
(挖鼻孔) (石化)
aur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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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auricle »

核刪放大回推 !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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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435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9:27 pm

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TC »

這個難不倒和信吧, 和信只要搬出"特許"兩個字就結了...

"因為台灣沒有癌症醫院前例跟管理辦法, 所以衛生署用特許的方式成立", 這句話就可以讓雙聖繼續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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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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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台北客 »

不合格
就地改成雙聖餐廳...說不定大賣
本是青燈不歸客
卻因濁酒戀紅塵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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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435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9:27 pm

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TC »

圖檔
L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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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LCW »

他們是政府「特許」醫院,你知道什麼才可以特許嗎?

總統只是枱面上人物,政府其實是某些特定人士在管理的

看看辜家,看看新光,看看國泰,看看X遠東

我們連上高速公路,ETC費用都是交給私人公司了,這種國家還有什麼事
不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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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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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hjh »

特許 是依哪條法律
誰可以決定? 誰決定的?
答應特許的相關官員移送法辦啦! 徹底清查其五等親以內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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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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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hjh »

特許根本就莫名其妙
台灣哪個法條/細則/條例/辦法 有癌症醫院這個官方名詞
該院明明就是 區域醫院 and 綜合醫院
不是專科醫院
硬凹是沒有意義的

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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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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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hjh »

另外
健保房問題也該徹底剷除
這什麼特權醫院啊
名為健保房卻是兩人房然後可以巧立名目收取自費
全院沒有符合規定的健保房,早該被健保剔除特約,
還倒行逆施,給他醫學中心等級的給付,吃同儕點值
這次不一整個爆出來解決掉,更待何時

圖檔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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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TC »

衛生福利部次長林奏延今天邀請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葉金川、和信醫院院長黃達夫等人開會,敲定醫學中心19家名額不變;另為鼓勵兒童醫院、癌症醫院或專科醫院提高品質,特許比照醫學中心級的健保給付標準
這個如果已經真的實施, 那目前的骨科醫院, 精神科醫院, 婦產科醫院... 不就通通以醫學中心等級給付? 真恐怖....

如果沒有被以醫學中心等級給付, 請趕快去跟健保署申訴...

還有特許的, 正是黃達聖自己特許自己的醫院以醫學中心給付...

大家還在講"貪圖區域醫院給付", 真是太客氣了, 沒有以醫學中心兩倍給付就算仁慈了吧...

所以少林足球又來了, 連柯P都不敢講什麼, 憑你們醫界幾個小屁孩要跟我鬥?
johnlho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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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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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johnlho »

LCW 寫:他們是政府「特許」醫院,你知道什麼才可以特許嗎?

總統只是枱面上人物,政府其實是某些特定人士在管理的

看看辜家,看看新光,看看國泰,看看X遠東

我們連上高速公路,ETC費用都是交給私人公司了,這種國家還有什麼事
不可能發生
本日最忠肯
bruinhilde
R3
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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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依目前法律,和信醫院是非法醫院,根本連接受評鑑的資格都沒有

文章 bruinhilde »

特許 目前看來僅僅是某次開會後的決議
但是
憲法 > 法律 > 行政命令
一次高官們開會的決議/會議記錄,算是行政命令嗎?
就算是
它依然不得違反法律的要求
歷屆去評合信的醫院評鑑委員均有
"文書登載不實,使健保局(署)權益受損"之嫌
就是汙健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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