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曾家琳:醫療糾紛的系統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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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讀者投書】曾家琳:醫療糾紛的系統性分析
a4610 寫:+1台北客 寫:醫勞盟真的很有活力
一千萬個讚!!!!
也常在媒體瀑光 傳遞看法 溝通交流
團結真有力!
年輕人,加油!
人民失去生命,政府失去民心
- DR.HSU
- 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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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讀者投書】曾家琳:醫療糾紛的系統性分析
醫療商品化,消費意識,很高興這些字詞能得到認同。對的事情終究是對的。
醫療商品化是造成病患消費意識的原因。一旦看病有了消費意識,醫病關係就會變成交易行為。
其實醫療淪為一般的交易或修理行為倒也還好。一般交易修理有瑕疵或物品毀損頂多就是賠償交易的金額,但是醫療交易則不同。出於善意的醫療,其結果有一定比率的不如意甚至毀損,此時若要求交易或修理金額的數百倍甚至上千倍的賠償,合理嗎?
所以合理的醫療交易是,比如開心手術健保給付20萬,病患不幸術後死亡賠償以20萬為限。如果需要更多的保險理賠來安家則請另外自行加保買商業保險。
醫療商品化是造成病患消費意識的原因。一旦看病有了消費意識,醫病關係就會變成交易行為。
其實醫療淪為一般的交易或修理行為倒也還好。一般交易修理有瑕疵或物品毀損頂多就是賠償交易的金額,但是醫療交易則不同。出於善意的醫療,其結果有一定比率的不如意甚至毀損,此時若要求交易或修理金額的數百倍甚至上千倍的賠償,合理嗎?
所以合理的醫療交易是,比如開心手術健保給付20萬,病患不幸術後死亡賠償以20萬為限。如果需要更多的保險理賠來安家則請另外自行加保買商業保險。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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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讀者投書】曾家琳:醫療糾紛的系統性分析
消費意識沒錯 商品化也沒錯 植牙醫美...就是標準的消費行為 民眾在從事這些行為時也有標準的消費意識 ...可是這兩個是最熱門的醫療DR.HSU 寫:醫療商品化,消費意識,很高興這些字詞能得到認同。對的事情終究是對的。
醫療商品化是造成病患消費意識的原因。一旦看病有了消費意識,醫病關係就會變成交易行為。
其實醫療淪為一般的交易或修理行為倒也還好。一般交易修理有瑕疵或物品毀損頂多就是賠償交易的金額,但是醫療交易則不同。出於善意的醫療,其結果有一定比率的不如意甚至毀損,此時若要求交易或修理金額的數百倍甚至上千倍的賠償,合理嗎?
所以合理的醫療交易是,比如開心手術健保給付20萬,病患不幸術後死亡賠償以20萬為限。如果需要更多的保險理賠來安家則請另外自行加保買商業保險。
錯在沒定價權就不叫商品 所以政府要負起甚至醫師有過失下的幾千萬巨額賠償責任 像香港加拿大一樣
香港的私人醫療 有定價權 同樣一台救命的刀 政府不負責賠償 結果比較熱門的反而是私人醫療醫師
- DR.HSU
- Angel
- 文章: 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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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讀者投書】曾家琳:醫療糾紛的系統性分析
在台灣醫療商品化是行不通的,因為病家的賠償要求是天價化,他不跟你商品化。image 寫:消費意識沒錯 商品化也沒錯 植牙醫美...就是標準的消費行為 民眾在從事這些行為時也有標準的消費意識 ...可是這兩個是最熱門的醫療DR.HSU 寫:醫療商品化,消費意識,很高興這些字詞能得到認同。對的事情終究是對的。
醫療商品化是造成病患消費意識的原因。一旦看病有了消費意識,醫病關係就會變成交易行為。
其實醫療淪為一般的交易或修理行為倒也還好。一般交易修理有瑕疵或物品毀損頂多就是賠償交易的金額,但是醫療交易則不同。出於善意的醫療,其結果有一定比率的不如意甚至毀損,此時若要求交易或修理金額的數百倍甚至上千倍的賠償,合理嗎?
所以合理的醫療交易是,比如開心手術健保給付20萬,病患不幸術後死亡賠償以20萬為限。如果需要更多的保險理賠來安家則請另外自行加保買商業保險。
錯在沒定價權就不叫商品 所以政府要負起甚至醫師有過失下的幾千萬巨額賠償責任 像香港加拿大一樣
香港的私人醫療 有定價權 同樣一台救命的刀 政府不負責賠償 結果比較熱門的反而是私人醫療醫師
所以要徹底阻卻這種荒謬的行徑必須訴諸法律的制定。
除非是出於惡意,否則一旦簽署醫療契約,病患及家屬必須同意不對醫療提起刑事訴訟,獲得同意書之後醫師應擬定治療計劃向病患及家屬代表說明。
一切非故意的醫療疏失倘若病家有任何異議則應以民事訴訟為之,求償之上限以醫療金額之兩或三倍為限。
對醫師行有限度的懲罰其目的在於保障未來患者就醫的基本人權。不致於因為天價賠償而毀了所有攸關性命的醫療,進而損及全體人民的醫療權益。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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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讀者投書】曾家琳:醫療糾紛的系統性分析
有沒有搞錯 斯德哥爾摩久了 不知什麼叫訂價權嗎?DR.HSU 寫:在台灣醫療商品化是行不通的,因為病家的賠償要求是天價化,他不跟你商品化。image 寫:消費意識沒錯 商品化也沒錯 植牙醫美...就是標準的消費行為 民眾在從事這些行為時也有標準的消費意識 ...可是這兩個是最熱門的醫療DR.HSU 寫:醫療商品化,消費意識,很高興這些字詞能得到認同。對的事情終究是對的。
醫療商品化是造成病患消費意識的原因。一旦看病有了消費意識,醫病關係就會變成交易行為。
其實醫療淪為一般的交易或修理行為倒也還好。一般交易修理有瑕疵或物品毀損頂多就是賠償交易的金額,但是醫療交易則不同。出於善意的醫療,其結果有一定比率的不如意甚至毀損,此時若要求交易或修理金額的數百倍甚至上千倍的賠償,合理嗎?
所以合理的醫療交易是,比如開心手術健保給付20萬,病患不幸術後死亡賠償以20萬為限。如果需要更多的保險理賠來安家則請另外自行加保買商業保險。
錯在沒定價權就不叫商品 所以政府要負起甚至醫師有過失下的幾千萬巨額賠償責任 像香港加拿大一樣
香港的私人醫療 有定價權 同樣一台救命的刀 政府不負責賠償 結果比較熱門的反而是私人醫療醫師
所以要徹底阻卻這種荒謬的行徑必須訴諸法律的制定。
除非是出於惡意,否則一旦簽署醫療契約,病患及家屬必須同意不對醫療提起刑事訴訟,獲得同意書之後醫師應擬定治療計劃向病患及家屬代表說明。
一切非故意的醫療疏失倘若病家有任何異議則應以民事訴訟為之,求償之上限以醫療金額之兩或三倍為限。
對醫師行有限度的懲罰其目的在於保障未來患者就醫的基本人權。不致於因為天價賠償而毀了所有攸關性命的醫療,進而損及全體人民的醫療權益。
商品化才能付得起天價賠償 自由市場 自然會把風險反映在售價裏
香港也有天價賠償好幾千萬 但是 自費市場的醫療商品 跟非商品的公醫 同樣一個刀 政府幫後者投保可以涵蓋好千萬過失的保險 前者幾千萬的險自己保
不過 前者的商品定價通常是公醫的好幾倍 可以到十倍 ...
一台繞道手術 健保給包醫成本價46萬 只給兩三萬利潤... 定個200萬好了 一成拿去保六千萬醫責險 還可以多出一百萬 ...一個月只要好好開一台刀 好好把一位病人照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