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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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2015-05-16 02:18:40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台北報導
醫療糾紛法草案正在立法院朝野協商,為消弭部分醫事人員對醫糾法的質疑,衛生福利部昨公布醫糾法其中九條法令修改內容,其中針對爭議極大的補償金來源,取消醫療機構或醫療人員支付其中百分之卅的比例,改成立醫療風險分擔金,並由全台醫療機構支付,其餘經費由政府籌源。
換言之,醫生不必再負擔補償金,改由醫院負擔。
為解決醫界五大皆空及醫療糾紛問題,衛福部推出醫糾法草案,卻引起醫界強烈反彈,認為醫糾法漏洞太多,反會增加醫糾案件數,根本是本末倒置。
衛生福利部次長林奏延表示,近期不斷與各界對談,針對多數團體及網友提出的疑慮,綜觀審視再度修改醫糾法草案。新修正的草案內容除了刪除醫療常規,補償金來源改為成立「醫療風險分擔金」,由全台的醫療機構分擔。
至於補償金不足部分由政府籌措,並在草案中明文規定「醫療風險分擔金」須由「醫療機構」繳納,且不得轉嫁給醫事人員。
林奏延說,補償金給付除涵蓋「無法排除因果關係」的醫療糾紛,「有因果關係」的事件也納入補償範圍。
醫勞盟理事褚寧瑋表示,對於補償金支付,醫勞盟立場並不是最在意,而是醫糾法仍有許多漏洞,像是病方取得補償金後還能提告,這樣規範第一線醫療人員,反而會增加醫糾案件數。
===============================================
1. 法案修改這麼大 , 應該退回委員會重新廣泛討論?? 立法規則是如何跑的
2.醫療機構
在醫學中心/地區醫院 ,醫院出的,就是獲利的減少或是虧損的變多 ,
最終還是轉嫁到所有醫療人員身上
在診所,診所出的,就是負責醫師與合夥醫師出的
法條無法達到立法目的所稱不得轉嫁給醫療人員
違反比例原則,確定違憲 (我不依)
醫療糾紛法草案正在立法院朝野協商,為消弭部分醫事人員對醫糾法的質疑,衛生福利部昨公布醫糾法其中九條法令修改內容,其中針對爭議極大的補償金來源,取消醫療機構或醫療人員支付其中百分之卅的比例,改成立醫療風險分擔金,並由全台醫療機構支付,其餘經費由政府籌源。
換言之,醫生不必再負擔補償金,改由醫院負擔。
為解決醫界五大皆空及醫療糾紛問題,衛福部推出醫糾法草案,卻引起醫界強烈反彈,認為醫糾法漏洞太多,反會增加醫糾案件數,根本是本末倒置。
衛生福利部次長林奏延表示,近期不斷與各界對談,針對多數團體及網友提出的疑慮,綜觀審視再度修改醫糾法草案。新修正的草案內容除了刪除醫療常規,補償金來源改為成立「醫療風險分擔金」,由全台的醫療機構分擔。
至於補償金不足部分由政府籌措,並在草案中明文規定「醫療風險分擔金」須由「醫療機構」繳納,且不得轉嫁給醫事人員。
林奏延說,補償金給付除涵蓋「無法排除因果關係」的醫療糾紛,「有因果關係」的事件也納入補償範圍。
醫勞盟理事褚寧瑋表示,對於補償金支付,醫勞盟立場並不是最在意,而是醫糾法仍有許多漏洞,像是病方取得補償金後還能提告,這樣規範第一線醫療人員,反而會增加醫糾案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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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案修改這麼大 , 應該退回委員會重新廣泛討論?? 立法規則是如何跑的
2.醫療機構
在醫學中心/地區醫院 ,醫院出的,就是獲利的減少或是虧損的變多 ,
最終還是轉嫁到所有醫療人員身上
在診所,診所出的,就是負責醫師與合夥醫師出的
法條無法達到立法目的所稱不得轉嫁給醫療人員
違反比例原則,確定違憲 (我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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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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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取消醫療機構或醫療人員支付其中百分之卅的比例,改成立醫療風險分擔金,並由全台醫療機構支付,其餘經費由政府籌源。
******************************
當我們白痴嗎?!?
改成立基金,然後再由醫療機構出錢
最好這些錢不算醫界出的
幹
他到底是在急什麼?!
愈看愈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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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白痴嗎?!?
改成立基金,然後再由醫療機構出錢
最好這些錢不算醫界出的
幹
他到底是在急什麼?!
愈看愈有鬼!!!
- kissthedream
- CR
- 文章: 856
-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13, 2010 4:02 pm
Re: 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如果有法律糾紛 在沒有明顯證據證明哪方有錯時
還要求 供應者賣方提供一定比率賠償時
不知道興訟比率會不會暴增?
這麼明白的邏輯 只能說推動這種醫糾法的部門 良心都被XX了
還要求 供應者賣方提供一定比率賠償時
不知道興訟比率會不會暴增?
這麼明白的邏輯 只能說推動這種醫糾法的部門 良心都被XX了
對人感激
對已克制
對事盡力
對物珍惜
對已克制
對事盡力
對物珍惜
Re: 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取消醫療機構或醫療人員支付其中百分之卅的比例,改成立醫療風險分擔金,
並由全台醫療機構支付,其餘經費由政府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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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補償金不足部分由政府籌措,
並在草案中明文規定「醫療風險分擔金」須由「醫療機構」繳納,
且不得轉嫁給醫事人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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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太慘了!
原本的法案,
是醫療人員,
包含 醫師, 藥師, 醫檢師, 復健師, 護理師...等的人,
出30%.
現在改成,
醫療機構出,
也就是 醫院 及 診所出.
真是 XXOO的, 吃人夠夠.
若是醫事機構,
至少還包含 藥局, 檢驗所, 護理之家...等等的.
真是TNND.
並由全台醫療機構支付,其餘經費由政府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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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補償金不足部分由政府籌措,
並在草案中明文規定「醫療風險分擔金」須由「醫療機構」繳納,
且不得轉嫁給醫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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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太慘了!
原本的法案,
是醫療人員,
包含 醫師, 藥師, 醫檢師, 復健師, 護理師...等的人,
出30%.
現在改成,
醫療機構出,
也就是 醫院 及 診所出.
真是 XXOO的, 吃人夠夠.
若是醫事機構,
至少還包含 藥局, 檢驗所, 護理之家...等等的.
真是T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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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4
- 文章: 4613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2, 2008 11:52 pm
- 來自: 曾咖
Re: 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就是分化伎倆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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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1
- 文章: 1894
-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6, 2009 4:40 pm
Re: 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不得轉嫁
鬼才會信
取得補償金後還能提告
這樣補償金目的是什麼
錢應發給醫護吧(尤其是護理)
改善醫護的薪資及人力
就有提高醫療品質的可能來預防醫糾
而不是事後灑錢想息事寧人
這種簡單的道理為何衛生福利部就是不懂
鬼才會信
取得補償金後還能提告
這樣補償金目的是什麼
錢應發給醫護吧(尤其是護理)
改善醫護的薪資及人力
就有提高醫療品質的可能來預防醫糾
而不是事後灑錢想息事寧人
這種簡單的道理為何衛生福利部就是不懂
Re: 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食品安全保護基金"基金來源只有針對"罰鍰""罰金""不當利得"沒有比照醫糾補償法草案,對全國所有食品商廠抽營業額千分之1~3
我們醫界如果支持醫糾補償金由醫療機構出錢,那就是自己封自己是盤子肥羊
說醫生不必再埋單,是惡性公關術語
讓民眾覺得"醫生不必再埋單,那你們到底反對什麼?"
認為反對者是為反而反
我們醫界如果支持醫糾補償金由醫療機構出錢,那就是自己封自己是盤子肥羊
說醫生不必再埋單,是惡性公關術語
讓民眾覺得"醫生不必再埋單,那你們到底反對什麼?"
認為反對者是為反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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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集合住宅
Re: 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這只是文字遊戲,原本是「印美金醫師支付」,改成「XX診所支付」,而且付更多,因為多包涵了其他員工的部分。image 寫:那....我也是醫師 為什麼我要負擔? (咦)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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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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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集合住宅
Re: 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當我智商五十嗎 (打小人) (打小人)lupin 寫:這只是文字遊戲,原本是「印美金醫師支付」,改成「XX診所支付」,而且付更多,因為多包涵了其他員工的部分。image 寫:那....我也是醫師 為什麼我要負擔? (咦)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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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因為文義上是醫院買單嘛hjh 寫:我猜這樣一改
高風險科醫師的意願會上升不少
果然是很強的分化手法
所以有些大醫院的醫師也許覺得醫院會幫忙扛
但是 羊毛出在羊身上
難道財團法人醫院會拿盈餘出來扛嗎? (害羞扭扭)
飲鳩止渴
(阿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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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長級
- 文章: 7929
-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14, 2013 11:04 am
Re: 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林奏延 真是說瞎話
補助5大科醫師的費用 給護理的費用經過醫院後 都不見了
不得轉嫁醫療人員 會有用?
如果轉嫁 請問罰則是啥?
兒科前輩有沒有人認識他 ?提醒他一下?
林奏延 真是說瞎話
補助5大科醫師的費用 給護理的費用經過醫院後 都不見了
不得轉嫁醫療人員 會有用?
如果轉嫁 請問罰則是啥?
兒科前輩有沒有人認識他 ?提醒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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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
- 文章: 862
-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6, 2008 11:46 pm
Re: 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http://daidaisu.pixnet.net/blog/post/19 ... E%E5%9B%9BHarvey0517 寫:把大家當猴子了......
快逃呀!!!!
真是把大家當猴子耍了
往外逃的路也偷偷在關了
viewtopic.php?f=215&t=104417
viewtopic.php?f=167&t=104700
(壓力)
- 相濡以沫
- R1
- 文章: 111
- 註冊時間: 週四 8月 30, 2012 3:27 pm
- 來自: 不住海邊
Re: 醫糾補償金 醫生不必再埋單 ???
以前是醫事人員負擔,現在是全院負擔,包括行政人員,傳送,警衛,清潔......這腦袋換得真難以想像!這正可以印證,當心是什麼,觀世界就是什麼!
在台灣拍"猩球崛起"續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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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從愛欲生憂,從憂生怖。若離於愛,何憂何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