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吹哨條款揭醫事不法 法部衛福部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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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吹哨條款揭醫事不法 法部衛福部贊同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5150232-1.aspx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5日電)
法務部廉政署科長蔡旻峰與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專門委員劉玉菁今天贊成增訂「吹哨者條款」,鼓勵醫事人員揭露不法情事,但對立專法或分散各主管機關法令,有不同見解。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他主張在醫療法中增訂「吹哨者條款」,鼓勵醫事人員揭露不法情事;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公立醫院醫師如果違法,從嚴處分,修法最重廢除醫師執照。
蔡旻峰表示,法務部已擬定公部門先行原則,公部門揭弊保護部分條款已送到行政院審議;私部門部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主管法規增訂吹哨人保護條款可行;另外,私部門揭弊保護除身分保密,人身安全、工作權保障與免除刑責等是努力方向。
蔡旻峰說,如果訂專法,整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是最大問題。
劉玉菁表示,如果公立醫院犯案要較重處分,法律上有點為難。醫療機構如果違反規定,公、私立醫院平等處分;其次,醫療法規範醫療機構,不是醫師。
她說,較傾向集中化立專法,會有一致性基準,如果分散到各主管機關,做法不一。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5日電)
法務部廉政署科長蔡旻峰與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專門委員劉玉菁今天贊成增訂「吹哨者條款」,鼓勵醫事人員揭露不法情事,但對立專法或分散各主管機關法令,有不同見解。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他主張在醫療法中增訂「吹哨者條款」,鼓勵醫事人員揭露不法情事;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公立醫院醫師如果違法,從嚴處分,修法最重廢除醫師執照。
蔡旻峰表示,法務部已擬定公部門先行原則,公部門揭弊保護部分條款已送到行政院審議;私部門部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主管法規增訂吹哨人保護條款可行;另外,私部門揭弊保護除身分保密,人身安全、工作權保障與免除刑責等是努力方向。
蔡旻峰說,如果訂專法,整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是最大問題。
劉玉菁表示,如果公立醫院犯案要較重處分,法律上有點為難。醫療機構如果違反規定,公、私立醫院平等處分;其次,醫療法規範醫療機構,不是醫師。
她說,較傾向集中化立專法,會有一致性基準,如果分散到各主管機關,做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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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吹哨條款揭醫事不法 法部衛福部贊同
立吹哨條款
不應限揭醫事不法
應擴及全國各個層面
如公務員不法
商人不法
......
...
這樣才不會變成
全國只有醫界乾淨
而能擴大成全國社會乾淨祥和
世界大同啊
不應限揭醫事不法
應擴及全國各個層面
如公務員不法
商人不法
......
...
這樣才不會變成
全國只有醫界乾淨
而能擴大成全國社會乾淨祥和
世界大同啊
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Re: 立吹哨條款揭醫事不法 法部衛福部贊同
forester 寫:立吹哨條款
不應限揭醫事不法
應擴及全國各個層面
如公務員不法
商人不法
......
...
這樣才不會變成
全國只有醫界乾淨
而能擴大成全國社會乾淨祥和
世界大同啊
只針對醫事人員 (怒火中燒) (打小人)
民進黨是嫌票太多嗎?
醫事人員再怎麼貪哪有那些利萎大官貪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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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吹哨條款揭醫事不法 法部衛福部贊同
柯文哲崛起後,所有政治人物對醫師都深惡痛絕,恨不得全部殺光,至少壓制得死死的避免第二個醫師參政。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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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吹哨條款揭醫事不法 法部衛福部贊同
+1DrHead 寫:我比較贊成先立法嚴以律己-->
立委吹哨條款:
立院人員揭發立委不法者得獎金1億,且立委馬上解職!
邱立委是高雄第二選區
請各位在地醫師反輔選!!!
不在當區
不過我家6票
至少不投他的黨
推崇
務實科學SOP
務實科學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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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吹哨條款揭醫事不法 法部衛福部贊同
happylucy 寫:+1DrHead 寫:我比較贊成先立法嚴以律己-->
立委吹哨條款:
立院人員揭發立委不法者得獎金1億,且立委馬上解職!
邱立委是高雄第二選區
請各位在地醫師反輔選!!!
不在當區
不過我家6票
至少不投他的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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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吹哨條款揭醫事不法 法部衛福部贊同
+1image 寫:台灣急需立吹哨條款的是國際貪污名聲不好的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 怎麼是人人稱讚的醫療?
醫師只有公立醫院醫師會貪污 當然是橘逾淮為枳 原因不在醫療 在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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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吹哨條款揭醫事不法 法部衛福部贊同
DrHead 寫:我比較贊成先立法嚴以律己-->
立委吹哨條款:
立院人員揭發立委不法者得獎金1億,且立委馬上解職!
邱立委是高雄第二選區
請各位在地醫師反輔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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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吹哨條款揭醫事不法 法部衛福部贊同
"吹哨者條款 鼓勵醫事人員揭露不法情事" 這是要抓什麼不法 需要立專法?oldlarge 寫: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5150232-1.aspx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5日電)
法務部廉政署科長蔡旻峰與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專門委員劉玉菁今天贊成增訂「吹哨者條款」,鼓勵醫事人員揭露不法情事,但對立專法或分散各主管機關法令,有不同見解。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他主張在醫療法中增訂「吹哨者條款」,鼓勵醫事人員揭露不法情事;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公立醫院醫師如果違法,從嚴處分,修法最重廢除醫師執照。
蔡旻峰表示,法務部已擬定公部門先行原則,公部門揭弊保護部分條款已送到行政院審議;私部門部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主管法規增訂吹哨人保護條款可行;另外,私部門揭弊保護除身分保密,人身安全、工作權保障與免除刑責等是努力方向。
蔡旻峰說,如果訂專法,整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是最大問題。
劉玉菁表示,如果公立醫院犯案要較重處分,法律上有點為難。醫療機構如果違反規定,公、私立醫院平等處分;其次,醫療法規範醫療機構,不是醫師。
她說,較傾向集中化立專法,會有一致性基準,如果分散到各主管機關,做法不一。
立委都吃飽太閒
籲請柯市長在立院周圍廣設監視器
利用監視器檢舉立委不法情事
(爽) (爽) (爽)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