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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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沒錯施肇榮 寫:應該是有疑慮吧
要不然,怎麼會把 鄭逸哲老師請出來!?
問題是,光這樣還是不夠
各地方醫師公會必須在4-26(星期日)全聯會的理事會中,推翻先前的決議
並明確表示<<醫糾補償法>>的修法擱置
在這之前,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這是眼前最大的問題
因為某些公會理事似乎還在.........ooxx
(無盡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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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lupin 寫:我問一個比較尖銳的問題:
這次的風波,到底是內亂,還是外患?
這把火是自己人放的嗎?
<<醫療法第82-1>>與<<醫糾補償法>>是被綁在一起的
沒有<<醫療法第82-1>>的增修
也就沒有<<醫糾補償法>>的增訂
以前醫界、法界腦中只有<<醫療常規>>
要不是 鄭逸哲老師不間斷的推動
從來就沒有<<臨床裁量>>的概念
大家都是很努力的在想辦法解決醫界的眼前問題
卻一直都沒有跳脫原來的窠臼
至於,這次的風波,到底是內亂,還是外患?
這把火是自己人放的嗎?
一件事,不同的思維,有不同的需求以及看法
這樣的二分法,不好吧
這又是以後見之明,看事中的概念
爭功諉過,秋後算帳的思維
只會造成內部不斷的分裂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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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感謝+1
但前幾天和本地公會理事長一起唱歌的時候聊到這個法
他還是覺得「婦產科試辦的生育事故補償」有效
從「政府數據」來看
可看到補償案件數的明顯下降和補償總金額的下降
但是
我覺得不是這個「補償辦法」的功勞
而是「醫勞盟、施大、鄭老師努力和五大皆空的事被大量報導」的社會氛圍的結果
同志們可能得加把勁了…
在地的地檢署檢察長,還蠻支持「技術性去刑化」的…
言外之音是……有機會再說好了
但前幾天和本地公會理事長一起唱歌的時候聊到這個法
他還是覺得「婦產科試辦的生育事故補償」有效
從「政府數據」來看
可看到補償案件數的明顯下降和補償總金額的下降
但是
我覺得不是這個「補償辦法」的功勞
而是「醫勞盟、施大、鄭老師努力和五大皆空的事被大量報導」的社會氛圍的結果
同志們可能得加把勁了…
在地的地檢署檢察長,還蠻支持「技術性去刑化」的…
言外之音是……有機會再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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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典故確實是這樣施肇榮 寫:<<醫療法第82-1>>與<<醫糾補償法>>是被綁在一起的
沒有<<醫療法第82-1>>的增修
也就沒有<<醫糾補償法>>的增訂
不過最近好像都沒有82-1的消息
該不會最後只通過醫補法....結果82-1還是原封不動?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石化)
82-1有要一起二三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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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1image 寫:醫師公會應該給鄭教授跟家人一張VIP卡 建議所有會員給予就醫通行權 權益比照藤盟主爸爸...而且不用打電話給高官喔
來診所 我們掛號費全免再開一定會害我們虧錢的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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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如果,hjh 寫:典故確實是這樣施肇榮 寫:<<醫療法第82-1>>與<<醫糾補償法>>是被綁在一起的
沒有<<醫療法第82-1>>的增修
也就沒有<<醫糾補償法>>的增訂
不過最近好像都沒有82-1的消息
該不會最後只通過醫補法....結果82-1還是原封不動?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石化)
82-1有要一起二三讀嗎?
<<醫糾補償法>>三讀,<<醫療法第82-1>>也會跟著三讀。
但是,依據最近<<醫療常規>>與<<醫療裁量權>>的疑慮,
<<醫療法第82-1>>條文裡面有關<<醫療常規>>的文字,
必需也要同時的處理、修正。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醫療糾紛草案/醫糾協會:拿全民錢補醫師過錯 不合理
【聯合報╱記者林思宇/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醫療法八十二之一修正草案以及醫糾處理法草案,再度引爆不同團體間的論戰。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說,明定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應負的刑事責任,也明訂違反注意義務的判斷標準,希望能創造出醫病法三贏的局面。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說,除了醫療刑責合理化外,還有補償金制度的設計,給予灰色地帶的醫療家屬一點補償,讓糾紛及早落幕。補償金補償金額最高多少,將參考藥害救濟補償金來訂定。
衛生署醫事處科長石村平說,修法後,面對醫糾的病患可以先尋求醫院內關懷小組調處,若不滿意,可以要求院方在兩天內提供病歷,再決定救濟方式,包括和解、補償金,還是訴訟。
石村平說,調解先行原則實施後,若選擇補償金,就不能再提起民事訴訟,以減少訴訟對家屬和醫師的折騰;調解需時六個月,比起冗長的官司快很多,補償金則要在四個月內完成,讓病患能先拿到錢。
石村平說,若病患死亡,檢察官就要介入。若此時病患家屬選擇先拿到補償金,刑事訴訟仍會進行,此時再附帶民事訴訟則是新法所容許的。
對此,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張雅婷說,醫療爭議發生後,民眾常無法即時取得完整關鍵證據,也無法得到充分溝通說明,只好迫而藉由刑事程序來取得病歷證據,或彌補民事訴訟時舉證的弱勢。
張雅婷表示,在國外,獲得補償金的民眾,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台灣卻要二選一,不合理。
不過代表醫界團體的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說,這樣的修法「很好」,希望立法院能夠支持。
----------------------------------------------------
由醫院管理者觀點談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系列(一)=Hospital Manager's Perspective on the Medical Disputes and Compensation Act (Draft) Episode 1 楊漢湶 ; 詹德旺 ; 顏正婷 醫院 47:6 2014.12[民103.12] 頁14-18
----------------------------------------------------
為了迅速、有效地處理醫療糾紛案件,【衛生署】於12月8日完成「醫療糾紛處理法」草案,未來發生醫療糾紛時,須先經調解才能興訟,但這項處理法只適用於民事及少數刑事案件,對於多數因病患死亡導致的醫療糾紛案件,恐難以著力。
草案中規定,一旦發生醫療糾紛,民眾興訟前一定先經過調解程序,若調解不成,仍有仲裁或訴訟兩條路;【衛生署】技監楊漢泉表示,許多醫療糾紛調解不成只是雙方對賠償條件談不攏,如果雙方同意仲裁,可由醫病雙方指定公正的仲裁者,對醫療糾紛進行仲裁,但仲裁結果視同法院判決,具法律效力,雙方不得有異議。如果醫病任一方不同意仲裁,仍可循司法途逕解決。
-------------------------------------------------------
醫界團體真的很想要這樣修法嗎???
楊漢泉是代表醫界,還是衛生福利部的代言人。
【聯合報╱記者林思宇/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醫療法八十二之一修正草案以及醫糾處理法草案,再度引爆不同團體間的論戰。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說,明定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應負的刑事責任,也明訂違反注意義務的判斷標準,希望能創造出醫病法三贏的局面。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說,除了醫療刑責合理化外,還有補償金制度的設計,給予灰色地帶的醫療家屬一點補償,讓糾紛及早落幕。補償金補償金額最高多少,將參考藥害救濟補償金來訂定。
衛生署醫事處科長石村平說,修法後,面對醫糾的病患可以先尋求醫院內關懷小組調處,若不滿意,可以要求院方在兩天內提供病歷,再決定救濟方式,包括和解、補償金,還是訴訟。
石村平說,調解先行原則實施後,若選擇補償金,就不能再提起民事訴訟,以減少訴訟對家屬和醫師的折騰;調解需時六個月,比起冗長的官司快很多,補償金則要在四個月內完成,讓病患能先拿到錢。
石村平說,若病患死亡,檢察官就要介入。若此時病患家屬選擇先拿到補償金,刑事訴訟仍會進行,此時再附帶民事訴訟則是新法所容許的。
對此,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張雅婷說,醫療爭議發生後,民眾常無法即時取得完整關鍵證據,也無法得到充分溝通說明,只好迫而藉由刑事程序來取得病歷證據,或彌補民事訴訟時舉證的弱勢。
張雅婷表示,在國外,獲得補償金的民眾,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台灣卻要二選一,不合理。
不過代表醫界團體的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說,這樣的修法「很好」,希望立法院能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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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醫院管理者觀點談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系列(一)=Hospital Manager's Perspective on the Medical Disputes and Compensation Act (Draft) Episode 1 楊漢湶 ; 詹德旺 ; 顏正婷 醫院 47:6 2014.12[民103.12] 頁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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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迅速、有效地處理醫療糾紛案件,【衛生署】於12月8日完成「醫療糾紛處理法」草案,未來發生醫療糾紛時,須先經調解才能興訟,但這項處理法只適用於民事及少數刑事案件,對於多數因病患死亡導致的醫療糾紛案件,恐難以著力。
草案中規定,一旦發生醫療糾紛,民眾興訟前一定先經過調解程序,若調解不成,仍有仲裁或訴訟兩條路;【衛生署】技監楊漢泉表示,許多醫療糾紛調解不成只是雙方對賠償條件談不攏,如果雙方同意仲裁,可由醫病雙方指定公正的仲裁者,對醫療糾紛進行仲裁,但仲裁結果視同法院判決,具法律效力,雙方不得有異議。如果醫病任一方不同意仲裁,仍可循司法途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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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團體真的很想要這樣修法嗎???
楊漢泉是代表醫界,還是衛生福利部的代言人。
1984:
當記憶已經靠不住,書面記錄也經過偽造,
到這個時候,
黨宣稱他們改善了人們的生活條件,人們也只能相信了。
當記憶已經靠不住,書面記錄也經過偽造,
到這個時候,
黨宣稱他們改善了人們的生活條件,人們也只能相信了。
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鄭教授的理論,不管是從邏輯上或學理上,幾乎是無懈可擊。YC Cheng
昨天 17:35 · 編輯紀錄 ·
經過幾年的研究,我只是單純覺得,「尊重臨床裁量權」才能為陷於訟累的醫界解套,而推廣此概念。
但怎會變成我把法界的鬥爭拉到醫界來打?這種說法太高估我了吧!也是我不能承受之重!
話又說回來,要名,我想我在法界也小有名氣吧!要利,那我應該大力支持「醫療常規」,轉向來告死醫生吧!
我只是努力還債給協助我繼續存在的醫界朋友,不用有太多的動機聯想!我只是不想負債而離開,以免下輩子還要還!
我現在的身體狀況,只求好好活下去,其他的對我有什麼意義?
怒!
所謂的內亂,就是那些仍持續對鄭教授扯後腿的人。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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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不過代表醫界團體的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說,這樣的修法「很好」,希望立法院能夠支持。"
其實大家還要小心的一點就是,
出了醫療糾紛,
醫院和醫生想的不見得一樣。
對醫院來說,不管是生育補助計畫,
或是手術及麻醉死亡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
只要病患家屬拿到錢,
後續告醫院的可能性就降低,
但是對醫生來說,
一來後續家屬會不會提告不知道,更不要說賠的錢可能變後續訴訟的啟動金。
二來只要家屬拿了錢,就算醫生沒錯,他們說病人死了
醫生也賠錢了,那你想地方上對醫生的風評會如何?
其實大家還要小心的一點就是,
出了醫療糾紛,
醫院和醫生想的不見得一樣。
對醫院來說,不管是生育補助計畫,
或是手術及麻醉死亡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
只要病患家屬拿到錢,
後續告醫院的可能性就降低,
但是對醫生來說,
一來後續家屬會不會提告不知道,更不要說賠的錢可能變後續訴訟的啟動金。
二來只要家屬拿了錢,就算醫生沒錯,他們說病人死了
醫生也賠錢了,那你想地方上對醫生的風評會如何?
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醫院這樣想嗎? 那好啊gotowin 寫:"不過代表醫界團體的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說,這樣的修法「很好」,希望立法院能夠支持。"
其實大家還要小心的一點就是,
出了醫療糾紛,
醫院和醫生想的不見得一樣。
對醫院來說,不管是生育補助計畫,
或是手術及麻醉死亡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
只要病患家屬拿到錢,
後續告醫院的可能性就降低,
但是對醫生來說,
一來後續家屬會不會提告不知道,更不要說賠的錢可能變後續訴訟的啟動金。
二來只要家屬拿了錢,就算醫生沒錯,他們說病人死了
醫生也賠錢了,那你想地方上對醫生的風評會如何?
那補償基金財源就由菸捐、政府另編預算(不是健保總額)、和醫院(不是醫師)來出吧
就不要把支出轉嫁給醫師 !!
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1施肇榮 寫:如果,
<<醫糾補償法>>三讀,<<醫療法第82-1>>也會跟著三讀。
但是,依據最近<<醫療常規>>與<<醫療裁量權>>的疑慮,
<<醫療法第82-1>>條文裡面有關<<醫療常規>>的文字,
必需也要同時的處理、修正。
感覺又是一番苦戰...
(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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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真的要堅持反對
不要辜負鄭教授的期望
因此也希望有影響力的大大們要口徑一致,言行相符
以免讓人看笑話了
(眼汪汪) (眼汪汪) (眼汪汪)
不要辜負鄭教授的期望
因此也希望有影響力的大大們要口徑一致,言行相符
以免讓人看笑話了
(眼汪汪) (眼汪汪) (眼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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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晚輩比較想知道大家長蘇理事長的態度為何 (咦)reformer 寫:請問:台北市醫師公會出席前輩們對醫糾法的意見為何?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義工 寫:4/21台北市醫師公會安排鄭逸哲教授與田秋堇立委餐敘
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1gotowin 寫:"不過代表醫界團體的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說,這樣的修法「很好」,希望立法院能夠支持。"
其實大家還要小心的一點就是,
出了醫療糾紛,
醫院和醫生想的不見得一樣。
對醫院來說,不管是生育補助計畫,
或是手術及麻醉死亡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
只要病患家屬拿到錢,
後續告醫院的可能性就降低,
但是對醫生來說,
一來後續家屬會不會提告不知道,更不要說賠的錢可能變後續訴訟的啟動金。
二來只要家屬拿了錢,就算醫生沒錯,他們說病人死了
醫生也賠錢了,那你想地方上對醫生的風評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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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請問施醫師施肇榮 寫:應該是有疑慮吧reformer 寫:請問:台北市醫師公會出席前輩們對醫糾法的意見為何?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義工 寫:4/21台北市醫師公會安排鄭逸哲教授與田秋堇立委餐敘
要不然,怎麼會把 鄭逸哲老師請出來!?
問題是,光這樣還是不夠
各地方醫師公會必須在4-26(星期日)全聯會的理事會中,推翻先前的決議
並明確表示<<醫糾補償法>>的修法擱置
在這之前,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今日全聯會對此有何決議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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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今天下午在全聯會理事會討論醫糾補償法。keflex 寫:請問施醫師施肇榮 寫:應該是有疑慮吧reformer 寫:請問:台北市醫師公會出席前輩們對醫糾法的意見為何?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義工 寫:4/21台北市醫師公會安排鄭逸哲教授與田秋堇立委餐敘
要不然,怎麼會把 鄭逸哲老師請出來!?
問題是,光這樣還是不夠
各地方醫師公會必須在4-26(星期日)全聯會的理事會中,推翻先前的決議
並明確表示<<醫糾補償法>>的修法擱置
在這之前,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今日全聯會對此有何決議 (咦)
各地的醫師公會,意見分歧,5-31再論戰。
醫糾處理的修法過程,一轉眼,竟然已經過了10年。
以下是全聯會的大事紀: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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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三 1月 28, 2015 8:52 am
Re: 感謝 鄭逸哲老師對<<醫糾補償法>>的付出 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謝謝施醫師的回覆施肇榮 寫:今天下午在全聯會理事會討論醫糾補償法。keflex 寫:請問施醫師施肇榮 寫:應該是有疑慮吧reformer 寫:請問:台北市醫師公會出席前輩們對醫糾法的意見為何?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義工 寫:4/21台北市醫師公會安排鄭逸哲教授與田秋堇立委餐敘
要不然,怎麼會把 鄭逸哲老師請出來!?
問題是,光這樣還是不夠
各地方醫師公會必須在4-26(星期日)全聯會的理事會中,推翻先前的決議
並明確表示<<醫糾補償法>>的修法擱置
在這之前,同志們需要再接再厲
今日全聯會對此有何決議 (咦)
各地的醫師公會,意見分歧,5-31再論戰。
醫糾處理的修法過程,一轉眼,竟然已經過了10年。
以下是全聯會的大事紀:
再請教一下
各地醫師公會
有哪些是贊成的呢 (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