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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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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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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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 第25 期(將出版)新北市醫誌專題:(感謝論壇前輩提供資料)
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邱展望
「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步步侵蝕基層總額」及「醫界反對放寬基層診所設CT及MRI」看似不相干的兩件事;但其實是財團醫院因醫院總額餵不滿足後,將逐步蠶食鯨吞基層總額的連續動作,前者將醫院觸角延伸至基層診所,後者則將診所設備醫院化,結果終將是基層醫療被醫院吃掉的大浩劫。
「院前診所」始末
衛生署於84.8.23衛署醫字第84034421號函釋﹕「醫院應業務需要於他址附設門診部,屬醫院之擴充,…」,但當時行政不周延,卻於函末留下一句矛盾的文字「並依法請領診所開業執照」。
這其實是今天出法律漏洞的一切源頭,也是一定要依法申請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的,因衛生署84年函釋作成時,並未考量到90年7月1日起將實施健保西醫基層總額;且按分級醫療,國外廢止醫院門診部都嫌不及,我們衛福部卻反鼓勵醫院廣設門診部,根本完全違背柯P市長與邱P標舉的家醫制度與分級醫療
故衛生署95.5.9衛署醫字第0950200927號函:「醫療法人設立醫院、診所,僅設立醫院或同時設立醫院及診所者,其家數上限為10家。其中診所至多1家。」更是將醫療草食區開一閘門讓肉食性動物入侵,簡直匪夷所思,蓄意消滅基層醫療
102.3本醫誌第18期專題報導「醫界內部悶燒的話題─財團醫院附設診所」,本人提到97年「內湖國泰診所」醫界未及阻止,造成年申報近2億元的超級診所,籲請醫界正視。
果不其然,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原擬於103.12.12. 赴衛生局醫事審議委員會提案於台北市設置『長庚診所』,雖然其主管解釋將朝『醫美、健檢、以及國際醫療』,準備從事『自費市場』,且不申報健保,且立下簽稿掛保證。但長庚早有「分級轉診」的前車之鑒,擅長蠶食鯨吞,今若頭過就身過,將難保開張不到3月,就說順應民眾強力要求,不得不使用健保,以促進就醫可近性。請問屆時簽稿較有力,還是民意較夠勁?屆時任何人出面都是眾矢之的。幸經全聯會及台北市醫師公會諸醫界賢輩積極奔走,暫時擱置待新市長上任再定奪
同時高屏區的義大醫院也已經提出『義大診所』設立案,但經曉以大義,已改為設醫院。
類院前診所
103.11.17 各大媒體報導台北市228公園路旁(即台大對面)的「好心肝診所」破世界金氏記錄,一次找50多位醫師及300多位護理師,在6小時內幫1735人作腹部超音波。幕後是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董事長、台大退休的許金川教授主持。我們不知道台灣浮濫檢查還要拚金式記錄,是要鼓勵常態如此,還是一次性例外?一次50幾位腸胃科醫師在一家特定診所是醫院規模還是診所?他們都有報備支援嗎?有無超過法定不得超越專任2倍之支援醫師數?還是透過假公益真行銷?
好心肝診所雖無「台大」字眼,但卻比內湖國泰等診所更符合院前診所,比財團開的診所更具雄心霸氣。
結語
當醫界才剛與健保會委員辛苦爭取總額點值及成長率,醫界內部卻展開弱肉強食的野蠻遊戲。我不禁惘然,難道今年有參與談判的我,到頭來竟是幫附庸診所爭取要朝貢給肌渴成性的少數醫院的貢品嗎?
最後由 邱展望 於 週五 12月 19, 2014 6:13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linvo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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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39
註冊時間: 週日 3月 09, 2014 5:27 pm

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如何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linvoren »

財團就是才狼虎豹,保險金控是搞炒地皮,醫院法人就是鯨吞蠶食健保大餅 (打小人)
張孟源
公會及協會
文章: 347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03, 2014 6:50 am

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如何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張孟源 »

邱展望 寫:103/12 第25 期(將出版)新北市醫誌專題:(感謝論壇前輩提供資料)
如何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邱展望
「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步步侵蝕基層總額」及「醫界反對放寬基層診所設CT及MRI」看似不相干的兩件事;但其實是財團醫院因醫院總額餵不滿足後,將逐步蠶食鯨吞基層總額的連續動作,前者將醫院觸角延伸至基層診所,後者則將診所設備醫院化,結果終將是基層醫療被醫院吃掉的大浩劫。
「院前診所」始末
衛生署於84.8.23衛署醫字第84034421號函釋﹕「醫院應業務需要於他址附設門診部,屬醫院之擴充,…」,但當時行政不周延,卻於函末留下一句矛盾的文字「並依法請領診所開業執照」。
這其實是今天出法律漏洞的一切源頭,也是一定要依法申請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的,因衛生署84年函釋作成時,並未考量到90年7月1日起將實施健保西醫基層總額;且按分級醫療,國外廢止醫院門診部都嫌不及,我們衛福部卻反鼓勵醫院廣設門診部,根本完全違背柯P市長與邱P標舉的家醫制度與分級醫療
故衛生署95.5.9衛署醫字第0950200927號函:「醫療法人設立醫院、診所,僅設立醫院或同時設立醫院及診所者,其家數上限為10家。其中診所至多1家。」更是將醫療草食區開一閘門讓肉食性動物入侵,簡直匪夷所思,蓄意消滅基層醫療
102.3本醫誌第18期專題報導「醫界內部悶燒的話題─財團醫院附設診所」,本人提到97年「內湖國泰診所」醫界未及阻止,造成年申報近2億元的超級診所,籲請醫界正視。
果不其然,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原擬於103.12.12. 赴衛生局醫事審議委員會提案於台北市設置『長庚診所』,雖然其主管解釋將朝『醫美、健檢、以及國際醫療』,準備從事『自費市場』,且不申報健保,且立下簽稿掛保證。但長庚早有「分級轉診」的前車之鑒,擅長蠶食鯨吞,今若頭過就身過,將難保開張不到3月,就說順應民眾強力要求,不得不使用健保,以促進就醫可近性。請問屆時簽稿較有力,還是民意較夠勁?屆時任何人出面都是眾矢之的。幸經全聯會及台北市醫師公會諸醫界賢輩積極奔走,暫時擱置待新市長上任再定奪
同時高屏區的義大醫院也已經提出『義大診所』設立案,但經曉以大義,已改為設醫院。
類院前診所
103.11.17 各大媒體報導台北市228公園路旁(即台大對面)的「好心肝診所」破世界金氏記錄,一次找50多位醫師及300多位護理師,在6小時內幫1735人作腹部超音波。幕後是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董事長、台大退休的許金川教授主持。我們不知道台灣浮濫檢查還要拚金式記錄,是要鼓勵常態如此,還是一次性例外?一次50幾位腸胃科醫師在一家特定診所是醫院規模還是診所?他們都有報備支援嗎?有無超過法定不得超越專任2倍之支援醫師數?還是透過假公益真行銷?
好心肝診所雖無「台大」字眼,但卻比內湖國泰等診所更符合院前診所,比財團開的診所更具雄心霸氣。
結語
當醫界才剛與健保會委員辛苦爭取總額點值及成長率,醫界內部卻展開弱肉強食的野蠻遊戲。我不禁惘然,難道今年有參與談判的我,到頭來竟是幫附庸診所爭取要朝貢給肌渴成性的少數醫院的貢品嗎?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謝謝邱展望醫師,大家加油,全聯會加油,衛福部明察。平安
103.12.12. 6.jpg
Henry Y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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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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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如何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Henry Yann »

看來財團的力量,大於現在的醫師公會,醫師公會拿財團沒有辦法!
陳暘
CR
CR
文章: 940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06, 2010 9:09 pm

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陳暘 »

應該從法源上去杜絕, 修正不當法令, 否則這種院前診所, 類院前診所會不斷冒出來. 勇敢面對財團們, 衛福部和醫界內異議, 務期釜底抽薪, 積極迎戰.
代謝, 精進力旺, 光普照, 萬物茁壯.
大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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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74
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22, 2014 3:55 pm

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大常花 »

陳暘 寫:應該從法源上去杜絕, 修正不當法令, 否則這種院前診所, 類院前診所會不斷冒出來. 勇敢面對財團們, 衛福部和醫界內異議, 務期釜底抽薪, 積極迎戰.
(GOODJOB) (GOODJOB)
min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34228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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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min »

(咦) 早晚會被蠶食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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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hj543
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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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741
註冊時間: 週一 6月 08, 2009 4:47 pm
來自: 天龍國度

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chouhj543 »

陳暘 寫:應該從法源上去杜絕, 修正不當法令, 否則這種院前診所, 類院前診所會不斷冒出來. 勇敢面對財團們, 衛福部和醫界內異議, 務期釜底抽薪, 積極迎戰.
(GOODJOB)
我是周公 我愛做夢
有夢最美 希望相隨
gary
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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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286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04, 2007 5:19 pm

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gary »

絕不放棄
一定會成功
加油
張孟源
公會及協會
文章: 347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03, 2014 6:50 am

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張孟源 »

gary 寫:絕不放棄
一定會成功
加油
陳暘 寫:應該從法源上去杜絕, 修正不當法令, 否則這種院前診所, 類院前診所會不斷冒出來. 勇敢面對財團們, 衛福部和醫界內異議, 務期釜底抽薪, 積極迎戰.

Gary醫師、陳暘醫師、chouhj543醫師、min醫師、大常花醫師、讚。加油,平安

現今全聯會的重點在於,請衛福部說明,
84年函釋:依『法』請領診所開業執照。這個法到底是甚麼法?
到底醫療法哪一條規定醫院的擴充,卻是領診所開業執照的呢?請衛福部說明 『法』之所在?
張孟源 寫:謝謝chouhj543醫師、汪威達醫師、對台北市基層委員會的支持。
感謝召委陳宗獻常務理事、副召委徐超群常務理事、李紹誠理事
對本案的建言與支持。

昨天會議中,主席特別將本案提前至第一個討論案,
蔣世中副祕書長也做專案的報告。

103.12.19..jpg
目前全聯會擬於,103.1.6.與衛福部醫事司王宗曦司長專案研商,
針對醫院附設診所案相關的法規命令及函釋,做廣泛的討論。


103.12.18.3..jpg
目前全聯會攻防的重點在於針對已有的報備支援,
就衛生署96.2.9日函釋,其支援人數上限是兩倍,支援時段是40%。

只是目前全國各地衛生局及健保業務組,對於『時段』沒有統一解釋。
有些縣市衛生局把『時段』,解釋為『小時』。
有些縣市衛生局以『月』計『時段』,也有以『日』計『時段』,

諸如此類對中央主管機關函釋混亂的現象,都需主管機關衛福部統一解釋法令。
以上報告。謹此。敬祝 論壇上先進、老師、前輩們,
闔家平安,醫業順利。
張孟源 寫:103.12.17.全聯會基層委員會討論這個議題,
如前所述,不信公理喚不回,我們決定繼續上訴。


今天委員會針對這個議題,與會委員熱烈討論。
主席召委陳宗獻常務理事作成幾項決議。


1.請衛福部闡明,支援時段應如何計算。

2.請衛福部說明,84年函釋:依『法』請領診所開業執照。
這個法到底是甚麼法?醫療法哪一條規定醫院的擴充,卻是領診所開業執照的呢?
請衛福部說明 『法』之所在?

103.12.18.2.jpg
103.12.18.2.jpg (57.91 KiB) 已瀏覽 10585 次
3.建請衛福部,依法行政。按醫療法第31條:醫療法人得設立醫院、
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其設立之家數及規模,得為必要之限制。
前項設立『家數』及『規模』之限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家數的限制95.5.9.衛生署函釋在案。

惟, 『規模』之限制,由中央主管機關迄今尚未規定。
爰此,建請衛福部,依法行政闡明解釋 :診所規模之所在?


4.全聯會將在近期,向主管機關衛福部請益,也請主管機關依法作為。
附加檔案
103.12.19.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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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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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newshine »

昨天好像開基層執委會
請問開會的結果如何呢
(咦)
張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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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張孟源 »

newshine 寫:昨天好像開基層執委會
請問開會的結果如何呢
(咦)
newshine醫師,讚。請卓參。
103.12.2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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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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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方式只有限制診所規模 降低多人診所的經濟效益(甚至還可以再加個新人條款) 不能照照等值 效益要遞減 尤其是超過三張的 ....除非同時開兩診三診四診...etc

用開設者身分或資金來源去規範都會向院前藥局一樣 最後無效

財團醫院院長也不是財團老闆本人 長庚想開多大的診所 診所只要放棄"長庚附設診所"名稱就可以開了 不然併購某個連鎖診所也可以

不過 現在的雙人診所一定會反彈 所以....(很早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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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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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孟源 寫:
newshine 寫:昨天好像開基層執委會
請問開會的結果如何呢
(咦)
newshine醫師,讚。請卓參。
103.12.22.jpg
感謝孟源大哥的熱心
但是有整本的嗎
(咦) (咦)
張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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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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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寫:昨天好像開基層執委會
請問開會的結果如何呢?

感謝孟源大哥的熱心
但是有整本的嗎
(咦) (咦)
newshine醫師,平安。
昨天籌備會僅有的就是組織人事任命,
及選舉辦法的規定。

昨天議程純粹是選舉程序的規範及人事任命而已。
newshine醫師 如有興趣,我相信近日全聯會網站將會公告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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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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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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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孟源 寫:
newshine 寫:昨天好像開基層執委會
請問開會的結果如何呢?

感謝孟源大哥的熱心
但是有整本的嗎
(咦) (咦)
newshine醫師,平安。
昨天籌備會僅有的就是組織人事任命,
及選舉辦法的規定。

昨天議程純粹是選舉程序的規範及人事任命而已。
newshine醫師 如有興趣,我相信近日全聯會網站將會公告其結果。
謝謝

好像還有理監事會喔
(咦) (咦)

真的是辛苦了
張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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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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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寫:
謝謝

好像還有理監事會喔
(咦) (咦)

真的是辛苦了
謝謝newshine醫師。
弟僅是地方公會的理監事,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是彭瑞鵬理事長。


昨天全聯會的確有召開理事會,詳情本人真的不清楚。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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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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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孟源 寫:
newshine 寫:
謝謝

好像還有理監事會喔
(咦) (咦)

真的是辛苦了
謝謝newshine醫師。
弟僅是地方公會的理監事,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是彭瑞鵬理事長。


昨天全聯會的確有召開理事會,詳情本人真的不清楚。平安。
感謝張大哥的辛苦與熱情
(眼汪汪) (眼汪汪)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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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23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8:31 pm

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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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孟源 寫:
gary 寫:絕不放棄
一定會成功
加油
陳暘 寫:應該從法源上去杜絕, 修正不當法令, 否則這種院前診所, 類院前診所會不斷冒出來. 勇敢面對財團們, 衛福部和醫界內異議, 務期釜底抽薪, 積極迎戰.

Gary醫師、陳暘醫師、chouhj543醫師、min醫師、大常花醫師、讚。加油,平安

現今全聯會的重點在於,請衛福部說明,
84年函釋:依『法』請領診所開業執照。這個法到底是甚麼法?
到底醫療法哪一條規定醫院的擴充,卻是領診所開業執照的呢?請衛福部說明 『法』之所在?
張孟源 寫:謝謝chouhj543醫師、汪威達醫師、對台北市基層委員會的支持。
感謝召委陳宗獻常務理事、副召委徐超群常務理事、李紹誠理事
對本案的建言與支持。

昨天會議中,主席特別將本案提前至第一個討論案,
蔣世中副祕書長也做專案的報告。

103.12.19..jpg
目前全聯會擬於,103.1.6.與衛福部醫事司王宗曦司長專案研商,
針對醫院附設診所案相關的法規命令及函釋,做廣泛的討論。


103.12.18.3..jpg
目前全聯會攻防的重點在於針對已有的報備支援,
就衛生署96.2.9日函釋,其支援人數上限是兩倍,支援時段是40%。

只是目前全國各地衛生局及健保業務組,對於『時段』沒有統一解釋。
有些縣市衛生局把『時段』,解釋為『小時』。
有些縣市衛生局以『月』計『時段』,也有以『日』計『時段』,

諸如此類對中央主管機關函釋混亂的現象,都需主管機關衛福部統一解釋法令。
以上報告。謹此。敬祝 論壇上先進、老師、前輩們,
闔家平安,醫業順利。
張孟源 寫:103.12.17.全聯會基層委員會討論這個議題,
如前所述,不信公理喚不回,我們決定繼續上訴。


今天委員會針對這個議題,與會委員熱烈討論。
主席召委陳宗獻常務理事作成幾項決議。


1.請衛福部闡明,支援時段應如何計算。

2.請衛福部說明,84年函釋:依『法』請領診所開業執照。
這個法到底是甚麼法?醫療法哪一條規定醫院的擴充,卻是領診所開業執照的呢?
請衛福部說明 『法』之所在?

103.12.18.2.jpg
3.建請衛福部,依法行政。按醫療法第31條:醫療法人得設立醫院、
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其設立之家數及規模,得為必要之限制。
前項設立『家數』及『規模』之限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家數的限制95.5.9.衛生署函釋在案。

惟, 『規模』之限制,由中央主管機關迄今尚未規定。
爰此,建請衛福部,依法行政闡明解釋 :診所規模之所在?


4.全聯會將在近期,向主管機關衛福部請益,也請主管機關依法作為。
對於支援的時段,魯蛇有一點不清楚的地方
被支援的院所,假設並非全時段開診,那被支援的診次,可以用全時段的40%下去計算嗎?

舉例1:
被支援診所1名醫師原先開診時間 W1-W6 早診跟夜診 共12診

今天請了一個支援醫師,可以支援 2(診)*6(天)*40% or 3(診)*6(天)*40% or 3(診)*7(天)*40% ?

舉例2:
被支援診所2名專任醫師,原先看診時段早晚診開兩診午診開一診,週一至週六看診,共 5(診)*6=30診
今天可以聘請 4位支援醫師
結果,可支援時段以原先的保守計算 6(診)*6*40%=14.4診,算15診
該院所把原先的30診,拆一半給支援的「名醫」看
操作手法是,只要聘請兩名掛牌老醫師,或者無名菜鳥醫師當專任,其他就靠「名醫」衝量
這樣可行否?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pipo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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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23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8:31 pm

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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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寫:有效的方式只有限制診所規模 降低多人診所的經濟效益(甚至還可以再加個新人條款) 不能照照等值 效益要遞減 尤其是超過三張的 ....除非同時開兩診三診四診...etc

用開設者身分或資金來源去規範都會向院前藥局一樣 最後無效

財團醫院院長也不是財團老闆本人 長庚想開多大的診所 診所只要放棄"長庚附設診所"名稱就可以開了 不然併購某個連鎖診所也可以

不過 現在的雙人診所一定會反彈 所以....(很早就說了)
個人總額(加其他配套措施)就可以把很多的算計打趴到地上了
想要有效防堵醫院醫師流入基層,個人總額也是可以考量的方式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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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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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image 寫:有效的方式只有限制診所規模 降低多人診所的經濟效益(甚至還可以再加個新人條款) 不能照照等值 效益要遞減 尤其是超過三張的 ....除非同時開兩診三診四診...etc

用開設者身分或資金來源去規範都會向院前藥局一樣 最後無效

財團醫院院長也不是財團老闆本人 長庚想開多大的診所 診所只要放棄"長庚附設診所"名稱就可以開了 不然併購某個連鎖診所也可以

不過 現在的雙人診所一定會反彈 所以....(很早就說了)
個人總額(加其他配套措施)就可以把很多的算計打趴到地上了
想要有效防堵醫院醫師流入基層,個人總額也是可以考量的方式
因為醫院跟診所業務差太多 個人總額醫院跟診所不可能一樣 最可能是河水不犯井水 跟現在一樣 醫師流動不影響總額

個人總額如果每張照都等值 連稍稍跟看診時間掛勾都沒有 就跟現在一樣 鼓勵診所越大越好 因為多張照成本增加很少 所以龐然大物的院前診所最有利基

大醫院院前診所有兩個特色:一個是支援多 最重要是大...跟基層最多數的一人診所剛好是兩端 所以天平要朝後者傾斜 比如第二張照打八折 第三張更少 第五張後一律三分之一合理量.....想開十張照的超級診所 歡迎啊 (挖鼻孔)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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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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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寫:有效的方式只有限制診所規模 降低多人診所的經濟效益(甚至還可以再加個新人條款) 不能照照等值 效益要遞減 尤其是超過三張的 ....除非同時開兩診三診四診...etc

用開設者身分或資金來源去規範都會向院前藥局一樣 最後無效

財團醫院院長也不是財團老闆本人 長庚想開多大的診所 診所只要放棄"長庚附設診所"名稱就可以開了 不然併購某個連鎖診所也可以

不過 現在的雙人診所一定會反彈 所以....(很早就說了)
個人總額(加其他配套措施)就可以把很多的算計打趴到地上了
想要有效防堵醫院醫師流入基層,個人總額也是可以考量的方式
因為醫院跟診所業務差太多 個人總額醫院跟診所不可能一樣 最可能是河水不犯井水 跟現在一樣 醫師流動不影響總額

個人總額如果每張照都等值 連稍稍跟看診時間掛勾都沒有 就跟現在一樣 鼓勵診所越大越好 因為多張照成本增加很少 所以龐然大物的院前診所最有利基

大醫院院前診所有兩個特色:一個是支援多 最重要是大...跟基層最多數的一人診所剛好是兩端 所以天平要朝後者傾斜 比如第二張照打八折 第三張更少 第五張後一律三分之一合理量.....想開十張照的超級診所 歡迎啊 (挖鼻孔)
怎麼不反向思考
單人診所的增加,無形中坐大藥師人數的需求
讓藥師公會有機會予取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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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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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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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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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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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image 寫:有效的方式只有限制診所規模 降低多人診所的經濟效益(甚至還可以再加個新人條款) 不能照照等值 效益要遞減 尤其是超過三張的 ....除非同時開兩診三診四診...etc

用開設者身分或資金來源去規範都會向院前藥局一樣 最後無效

財團醫院院長也不是財團老闆本人 長庚想開多大的診所 診所只要放棄"長庚附設診所"名稱就可以開了 不然併購某個連鎖診所也可以

不過 現在的雙人診所一定會反彈 所以....(很早就說了)
個人總額(加其他配套措施)就可以把很多的算計打趴到地上了
想要有效防堵醫院醫師流入基層,個人總額也是可以考量的方式
因為醫院跟診所業務差太多 個人總額醫院跟診所不可能一樣 最可能是河水不犯井水 跟現在一樣 醫師流動不影響總額

個人總額如果每張照都等值 連稍稍跟看診時間掛勾都沒有 就跟現在一樣 鼓勵診所越大越好 因為多張照成本增加很少 所以龐然大物的院前診所最有利基

大醫院院前診所有兩個特色:一個是支援多 最重要是大...跟基層最多數的一人診所剛好是兩端 所以天平要朝後者傾斜 比如第二張照打八折 第三張更少 第五張後一律三分之一合理量.....想開十張照的超級診所 歡迎啊 (挖鼻孔)
怎麼不反向思考
單人診所的增加,無形中坐大藥師人數的需求
讓藥師公會有機會予取予求?
所以院前診所最省了 藥師護士都超省 要多多鼓勵? (GOODJOB)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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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pip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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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寫:有效的方式只有限制診所規模 降低多人診所的經濟效益(甚至還可以再加個新人條款) 不能照照等值 效益要遞減 尤其是超過三張的 ....除非同時開兩診三診四診...etc

用開設者身分或資金來源去規範都會向院前藥局一樣 最後無效

財團醫院院長也不是財團老闆本人 長庚想開多大的診所 診所只要放棄"長庚附設診所"名稱就可以開了 不然併購某個連鎖診所也可以

不過 現在的雙人診所一定會反彈 所以....(很早就說了)
個人總額(加其他配套措施)就可以把很多的算計打趴到地上了
想要有效防堵醫院醫師流入基層,個人總額也是可以考量的方式
因為醫院跟診所業務差太多 個人總額醫院跟診所不可能一樣 最可能是河水不犯井水 跟現在一樣 醫師流動不影響總額

個人總額如果每張照都等值 連稍稍跟看診時間掛勾都沒有 就跟現在一樣 鼓勵診所越大越好 因為多張照成本增加很少 所以龐然大物的院前診所最有利基

大醫院院前診所有兩個特色:一個是支援多 最重要是大...跟基層最多數的一人診所剛好是兩端 所以天平要朝後者傾斜 比如第二張照打八折 第三張更少 第五張後一律三分之一合理量.....想開十張照的超級診所 歡迎啊 (挖鼻孔)
怎麼不反向思考
單人診所的增加,無形中坐大藥師人數的需求
讓藥師公會有機會予取予求?
所以院前診所最省了 藥師護士都超省 要多多鼓勵? (GOODJOB)
所以,要嘛受制於財團,要嘛受制於藥師?

院前診所有許多的方法可以解決
又不單只有個人總額一個方案

不能照照等值,效益要遞減,這種以打擊合作、變相鼓勵單人工作坊的非平等方式,真不是常人可以想出來的,而且還不是第一次提
魯蛇孤陋寡聞
你可舉個例讓魯蛇了解一下哪個國家這樣搞嗎?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張孟源
公會及協會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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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文章 張孟源 »

謝謝pipo醫師、image醫師得精算。

96年衛生署的函釋,將規模限制,導引成支援人數限制及支援時段限制。
可能是實問虛答,也可能延伸實行的困難。

所以到現在接近8年,全國各地衛生局的解釋都不同。


真正規模的限制,應該用『健保申報總額』來裁量。
若『診所的規模』,很大,大到與地區醫院不相上下。
好比『診所的規模』超過全國『地區醫院健保申報額的中位數』或『地區醫院健保申報額的20百分位』的規模,

好比重量級的選手,歸屬羽量級的診所,實不合理。
其規模也不比地區醫院小,『應該歸屬醫院』,如此改變應屬合理。

103.12.19.3.jpg
建議全聯會『真正規模的限制』,應該用『健保申報總額』來裁量。
才不會遇到實問虛答,難以執行的窘境。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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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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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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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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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個人總額(加其他配套措施)就可以把很多的算計打趴到地上了
想要有效防堵醫院醫師流入基層,個人總額也是可以考量的方式
因為醫院跟診所業務差太多 個人總額醫院跟診所不可能一樣 最可能是河水不犯井水 跟現在一樣 醫師流動不影響總額

個人總額如果每張照都等值 連稍稍跟看診時間掛勾都沒有 就跟現在一樣 鼓勵診所越大越好 因為多張照成本增加很少 所以龐然大物的院前診所最有利基

大醫院院前診所有兩個特色:一個是支援多 最重要是大...跟基層最多數的一人診所剛好是兩端 所以天平要朝後者傾斜 比如第二張照打八折 第三張更少 第五張後一律三分之一合理量.....想開十張照的超級診所 歡迎啊 (挖鼻孔)
怎麼不反向思考
單人診所的增加,無形中坐大藥師人數的需求
讓藥師公會有機會予取予求?
所以院前診所最省了 藥師護士都超省 要多多鼓勵? (GOODJOB)
所以,要嘛受制於財團,要嘛受制於藥師?

院前診所有許多的方法可以解決
又不單只有個人總額一個方案

不能照照等值,效益要遞減,這種以打擊合作、變相鼓勵單人工作坊的非平等方式,真不是常人可以想出來的,而且還不是第一次提
魯蛇孤陋寡聞
你可舉個例讓魯蛇了解一下哪個國家這樣搞嗎?
你可以舉個例 哪個國家有三分鐘看診跟合理門診量嗎?

合理門診量是在基層單科多是單人診所 不管大小戶的時代推出的 推這這度不是為了鼓勵多開單科雙人診所 是
:"參考加拿大醫師收入高額折付方案(income threshold,對個別醫師超過一定臨界點以上之收入打折支付)的精神,藉由診察費的提高,合理門診量的實施,與藥品利潤的減少,配合總額支付制度以鼓勵醫師多重視醫師的專業診療服務與評估,花費較長時間診療病人或對病人提供詳細的說明,以提升醫療品質。"
打折支付是為了避免三分鐘看診 但是沒有跟門診時間做任何連結的結果 就是下有對策 單科雙人診所大量興起 一樣開一診消化一兩百個病人 一樣三分鐘門診 但是避免掉了對三分鐘醫師超過一定臨界點以上之打折支付

照說應該補強 沒有也算了 只是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這個容許兩三小時看掉50個一天合理門診量 點數卻比醫院的210好很多的制度 也是引來門前診所的原因之一 如果基層是看診八或幾小時才有50位合理門診量 不允許基層也有醫院衝量式的看法 門診每小時的"營業額"比醫院小很多 就只會剩總額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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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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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孟源 寫:謝謝pipo醫師、image醫師得精算。

96年衛生署的函釋,將規模限制,導引成支援人數限制及支援時段限制。
可能是實問虛答,也可能延伸實行的困難。

所以到現在接近8年,全國各地衛生局的解釋都不同。


真正規模的限制,應該用『健保申報總額』來裁量。
若『診所的規模』,很大,大到與地區醫院不相上下。
好比『診所的規模』超過全國『地區醫院健保申報額的中位數』或『地區醫院健保申報額的20百分位』的規模,

好比重量級的選手,歸屬羽量級的診所,實不合理。
其規模也不比地區醫院小,『應該歸屬醫院』,如此改變應屬合理。

103.12.19.3.jpg
建議全聯會『真正規模的限制』,應該用『健保申報總額』來裁量。
才不會遇到實問虛答,難以執行的窘境。
但是 拆成兩三家小於十人的中型診所就可以破解規模的限制?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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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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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所以,要嘛受制於財團,要嘛受制於藥師?

院前診所有許多的方法可以解決
又不單只有個人總額一個方案

不能照照等值,效益要遞減,這種以打擊合作、變相鼓勵單人工作坊的非平等方式,真不是常人可以想出來的,而且還不是第一次提
魯蛇孤陋寡聞
你可舉個例讓魯蛇了解一下哪個國家這樣搞嗎?
你可以舉個例 哪個國家有三分鐘看診跟合理門診量嗎?

合理門診量是在基層單科多是單人診所 不管大小戶的時代推出的 推這這度不是為了鼓勵多開單科雙人診所 是
:"參考加拿大醫師收入高額折付方案(income threshold,對個別醫師超過一定臨界點以上之收入打折支付)的精神,藉由診察費的提高,合理門診量的實施,與藥品利潤的減少,配合總額支付制度以鼓勵醫師多重視醫師的專業診療服務與評估,花費較長時間診療病人或對病人提供詳細的說明,以提升醫療品質。"
打折支付是為了避免三分鐘看診 但是沒有跟門診時間做任何連結的結果 就是下有對策 單科雙人診所大量興起 一樣開一診消化一兩百個病人 一樣三分鐘門診 但是避免掉了對三分鐘醫師超過一定臨界點以上之打折支付

照說應該補強 沒有也算了 只是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這個容許兩三小時看掉50個一天合理門診量 點數比醫院的210好很多的制度 也是引來門前診所的原因之一 如果基層是看診八或幾小時才有50位合理門診量 門診每小時的"營業額"比醫院小很多 就只剩總額的誘因
老實說,魯蛇我不懂你的邏輯

引合理門診量,來解釋造成單科雙人百人門診是不恰當的例子,這種是極端值,就好比人家說醫師月入百萬,那也是極端值

照照不等值、效益遞減,是直接的變項鼓勵單人診所,真要這樣搞,為了打壓所謂的院前診所,卻忘了藥界樂的鼓掌叫好(藥師需求大幅增加),為了醫界內部分配不均,卻忘了外面有藥界虎視眈眈。沒有看清主要跟次要敵人,是醫界最大的問題所在。

還好這種觀點不是醫界的主流,不然醫界的災難又多一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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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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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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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孟源 寫:謝謝pipo醫師、image醫師得精算。

96年衛生署的函釋,將規模限制,導引成支援人數限制及支援時段限制。
可能是實問虛答,也可能延伸實行的困難。

所以到現在接近8年,全國各地衛生局的解釋都不同。


真正規模的限制,應該用『健保申報總額』來裁量。
若『診所的規模』,很大,大到與地區醫院不相上下。
好比『診所的規模』超過全國『地區醫院健保申報額的中位數』或『地區醫院健保申報額的20百分位』的規模,

好比重量級的選手,歸屬羽量級的診所,實不合理。
其規模也不比地區醫院小,『應該歸屬醫院』,如此改變應屬合理。

103.12.19.3.jpg
建議全聯會『真正規模的限制』,應該用『健保申報總額』來裁量。
才不會遇到實問虛答,難以執行的窘境。
但是 拆成兩三家小於十人的中型診所就可以破解規模的限制?
我也覺得用『健保申報總額』來裁量會被破解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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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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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25 期 新北市醫誌專題--防堵院前診所、類院前診所 步步侵蝕基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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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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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所以,要嘛受制於財團,要嘛受制於藥師?

院前診所有許多的方法可以解決
又不單只有個人總額一個方案

不能照照等值,效益要遞減,這種以打擊合作、變相鼓勵單人工作坊的非平等方式,真不是常人可以想出來的,而且還不是第一次提
魯蛇孤陋寡聞
你可舉個例讓魯蛇了解一下哪個國家這樣搞嗎?
你可以舉個例 哪個國家有三分鐘看診跟合理門診量嗎?

合理門診量是在基層單科多是單人診所 不管大小戶的時代推出的 推這這度不是為了鼓勵多開單科雙人診所 是
:"參考加拿大醫師收入高額折付方案(income threshold,對個別醫師超過一定臨界點以上之收入打折支付)的精神,藉由診察費的提高,合理門診量的實施,與藥品利潤的減少,配合總額支付制度以鼓勵醫師多重視醫師的專業診療服務與評估,花費較長時間診療病人或對病人提供詳細的說明,以提升醫療品質。"
打折支付是為了避免三分鐘看診 但是沒有跟門診時間做任何連結的結果 就是下有對策 單科雙人診所大量興起 一樣開一診消化一兩百個病人 一樣三分鐘門診 但是避免掉了對三分鐘醫師超過一定臨界點以上之打折支付

照說應該補強 沒有也算了 只是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這個容許兩三小時看掉50個一天合理門診量 點數比醫院的210好很多的制度 也是引來門前診所的原因之一 如果基層是看診八或幾小時才有50位合理門診量 門診每小時的"營業額"比醫院小很多 就只剩總額的誘因
老實說,魯蛇我不懂你的邏輯

引合理門診量,來解釋造成單科雙人百人門診是不恰當的例子,這種是極端值,就好比人家說醫師月入百萬,那也是極端值

照照不等值、效益遞減,是直接的變項鼓勵單人診所,真要這樣搞,為了打壓所謂的院前診所,卻忘了藥界樂的鼓掌叫好(藥師需求大幅增加),為了醫界內部分配不均,卻忘了外面有藥界虎視眈眈。沒有看清主要跟次要敵人,是醫界最大的問題所在。

還好這種觀點不是醫界的主流,不然醫界的災難又多一樁了
當然不是單科(我強調單科)雙人診所的主流 不意外

第二張合理門診量八折 一個月少三四萬 是怎樣會推到拆成兩家診所 以致增加藥師需求的?

有差的可能是四五張.... 十張二十張的大診所...不就是院前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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