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版主: 版主021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2014-12-18 11:03
〔本報訊〕很多人看病會直接跑到大醫院去,但未來如果沒有經過轉診就去的話,可能會需要多付幾百元的部分負擔費用。
據《中國時報》報導,健保會委員謝武吉提案於下週討論部分負擔費用,認為應遵循健保法第43條的規定,採取定率計費。他批評健保署已違法20年,應儘快回歸母法。
健保法第43條規定,病患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20%,居家照護醫療費用之5%。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30%、40%及50%。以到醫學中心看診為例,如果未經轉診就醫,部分負擔費率為50%,看一次病平均花費2157元,病患就要付1079元的部分負擔,比起現在定額的部分負擔360元,多出700多元。
健保署對此持保留態度。健保會委員吳秀琴和健保署醫管組長林阿明則分別表示,健保法第43條規定恐有實行困難,應進行修法動作。林阿明也說,條文指出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未違法。
〔本報訊〕很多人看病會直接跑到大醫院去,但未來如果沒有經過轉診就去的話,可能會需要多付幾百元的部分負擔費用。
據《中國時報》報導,健保會委員謝武吉提案於下週討論部分負擔費用,認為應遵循健保法第43條的規定,採取定率計費。他批評健保署已違法20年,應儘快回歸母法。
健保法第43條規定,病患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20%,居家照護醫療費用之5%。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30%、40%及50%。以到醫學中心看診為例,如果未經轉診就醫,部分負擔費率為50%,看一次病平均花費2157元,病患就要付1079元的部分負擔,比起現在定額的部分負擔360元,多出700多元。
健保署對此持保留態度。健保會委員吳秀琴和健保署醫管組長林阿明則分別表示,健保法第43條規定恐有實行困難,應進行修法動作。林阿明也說,條文指出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未違法。
Re: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明明有法在那Einstein 寫:2014-12-18 11:03
〔本報訊〕很多人看病會直接跑到大醫院去,但未來如果沒有經過轉診就去的話,可能會需要多付幾百元的部分負擔費用。
據《中國時報》報導,健保會委員謝武吉提案於下週討論部分負擔費用,認為應遵循健保法第43條的規定,採取定率計費。他批評健保署已違法20年,應儘快回歸母法。
健保法第43條規定,病患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20%,居家照護醫療費用之5%。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30%、40%及50%。以到醫學中心看診為例,如果未經轉診就醫,部分負擔費率為50%,看一次病平均花費2157元,病患就要付1079元的部分負擔,比起現在定額的部分負擔360元,多出700多元。
健保署對此持保留態度。健保會委員吳秀琴和健保署醫管組長林阿明則分別表示,健保法第43條規定恐有實行困難,應進行修法動作。林阿明也說,條文指出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未違法。
說什麼實行困難?!!?
狗屎~
-
- 院長級
- 文章: 28839
-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 來自: 黑心島國
Re: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只要確實執行此法紅字部份,就可免於病人愛逛醫院,亂花健保費用的陋習Einstein 寫:2014-12-18 11:03
〔本報訊〕很多人看病會直接跑到大醫院去,但未來如果沒有經過轉診就去的話,可能會需要多付幾百元的部分負擔費用。
據《中國時報》報導,健保會委員謝武吉提案於下週討論部分負擔費用,認為應遵循健保法第43條的規定,採取定率計費。他批評健保署已違法20年,應儘快回歸母法。
健保法第43條規定,病患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20%,居家照護醫療費用之5%。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30%、40%及50%。以到醫學中心看診為例,如果未經轉診就醫,部分負擔費率為50%,看一次病平均花費2157元,病患就要付1079元的部分負擔,比起現在定額的部分負擔360元,多出700多元。
健保署對此持保留態度。健保會委員吳秀琴和健保署醫管組長林阿明則分別表示,健保法第43條規定恐有實行困難,應進行修法動作。林阿明也說,條文指出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未違法。
-
- 科主任級
- 文章: 6021
- 註冊時間: 週三 6月 17, 2009 12:39 pm
-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59129
-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 來自: 集合住宅
Re: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問題在立委hsu 寫:球員兼裁判
法律由他們自己解釋
一旦健保局要認真了 立委馬上修法 ...還不分朝野...等著看
內閣制一定要去黨產跟去賄選 還要有基本的國民素質 不然會更民粹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Einstein 寫:2014-12-18 11:03
〔本報訊〕很多人看病會直接跑到大醫院去,但未來如果沒有經過轉診就去的話,可能會需要多付幾百元的部分負擔費用。
據《中國時報》報導,健保會委員謝武吉提案於下週討論部分負擔費用,認為應遵循健保法第43條的規定,採取定率計費。他批評健保署已違法20年,應儘快回歸母法。
健保法第43條規定,病患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20%,居家照護醫療費用之5%。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30%、40%及50%。以到醫學中心看診為例,如果未經轉診就醫,部分負擔費率為50%,看一次病平均花費2157元,病患就要付1079元的部分負擔,比起現在定額的部分負擔360元,多出700多元。
健保署對此持保留態度。健保會委員吳秀琴和健保署醫管組長林阿明則分別表示,健保法第43條規定恐有實行困難,應進行修法動作。林阿明也說,條文指出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未違法。
大家還聽不明白嗎!?
健保署說:
<<健保法第43條規定恐有實行困難,應進行修法動作>>
[舊法}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4 條
本法實施後連續二年如全國平均每人每年門診次數超過十二次,即應採行自負額制度;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健保實施兩年後,平均每人每年門診次數超過12次
健保署被告以後,不積極落實<<自負額制度>>不打緊
乾脆就在二代健保修法時,直接就把這一條刪除.....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 註冊會員
- 文章: 974
- 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22, 2014 3:55 pm
Re: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DrHead 寫:明明有法在那Einstein 寫:2014-12-18 11:03
〔本報訊〕很多人看病會直接跑到大醫院去,但未來如果沒有經過轉診就去的話,可能會需要多付幾百元的部分負擔費用。
據《中國時報》報導,健保會委員謝武吉提案於下週討論部分負擔費用,認為應遵循健保法第43條的規定,採取定率計費。他批評健保署已違法20年,應儘快回歸母法。
健保法第43條規定,病患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20%,居家照護醫療費用之5%。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30%、40%及50%。以到醫學中心看診為例,如果未經轉診就醫,部分負擔費率為50%,看一次病平均花費2157元,病患就要付1079元的部分負擔,比起現在定額的部分負擔360元,多出700多元。
健保署對此持保留態度。健保會委員吳秀琴和健保署醫管組長林阿明則分別表示,健保法第43條規定恐有實行困難,應進行修法動作。林阿明也說,條文指出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未違法。
說什麼實行困難?!!?
狗屎~
Re: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第一項應自行負擔之費用,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依診所及各級醫院前一年平均門診費用及第一項所定比率,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每年公告其金額。
定額也要以所定比率收,如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百分之五十
健保署有收這麼高嗎? (咦)
定額也要以所定比率收,如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百分之五十
健保署有收這麼高嗎? (咦)
-
- 院長級
- 文章: 28839
-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 來自: 黑心島國
-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59129
-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 來自: 集合住宅
Re: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反正要依法行政也會被"反映民怨"的立委擋 立委舉手表決一下就廢了auricle 寫:賤寶違法行政久矣 , 全聯會可別放過 ,不然牠可以認定醫療院所甘願被強姦的.
依法行政的"法"是可以改的
-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59129
-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 來自: 集合住宅
Re: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民眾 醫改會:我們比較不甘願藥價黑洞 財團黑洞 (眼汪汪)DrHead 寫:其實應該要民眾知道
這些錢,不是看病的出,就是健保出
健保出,就是其他沒亂跑大醫院的人出
合理嗎?!
其他人甘願嗎?!
Re: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林阿明也說,條文指出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未違法。
健保會委員謝武吉提案是指
主管機關違法未依規定每年計算公告定額收多少
造成部份負擔費用過低多年不調整
沒有達到分級醫療的目標
林阿明根本雞同鴨講
健保會委員謝武吉提案是指
主管機關違法未依規定每年計算公告定額收多少
造成部份負擔費用過低多年不調整
沒有達到分級醫療的目標
林阿明根本雞同鴨講
-
- 指導教授
- 文章: 8219
-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8, 2006 1:03 pm
Re: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不甘願DrHead 寫:其實應該要民眾知道
這些錢,不是看病的出,就是健保出
健保出,就是其他沒亂跑大醫院的人出
合理嗎?!
其他人甘願嗎?!
所以他們也要站起來暖暖身
跟著亂跑
才不會吃太多虧
(淚奔) (淚奔)
- cwhung
- V3
- 文章: 3444
- 註冊時間: 週三 5月 23, 2007 7:59 pm
- 來自: 翻臉如翻書的賤寶島
Re: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G8署有guts實施的話
我鄰居的LP隨便你剁
我鄰居的LP隨便你剁
後藤新平的名言︰「台灣人民特性︰貪財,怕死,愛面子。」
鬼島醫師的感言︰「健保刁民特性︰貪財,怕死,不要臉。」
鬼島醫師的感言︰「健保刁民特性︰貪財,怕死,不要臉。」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 cwhung
- V3
- 文章: 3444
- 註冊時間: 週三 5月 23, 2007 7:59 pm
- 來自: 翻臉如翻書的賤寶島
Re: 未經轉診跑大醫院 負擔費用恐增加
鬼島的醫德大老施肇榮 寫:cwhung 寫:G8署有guts實施的話
我鄰居的LP隨便你剁
<<我鄰居的LP隨便你剁 >>
有語病ㄡ
不就是最擅長
"出一張嘴, 叫別人去死"
我只是模仿它們罷了 (爽)
後藤新平的名言︰「台灣人民特性︰貪財,怕死,愛面子。」
鬼島醫師的感言︰「健保刁民特性︰貪財,怕死,不要臉。」
鬼島醫師的感言︰「健保刁民特性︰貪財,怕死,不要臉。」
- 邱展望
- V1
- 文章: 1551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
- Intern
- 文章: 14
- 註冊時間: 週四 12月 04, 2014 11:21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