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愛它?恨它?大家集思廣益來檢討審查制度,並提出具體改善的方案。

版主: 版主013

頭像
MK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1972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26, 2007 1:47 pm
來自: HPLP部
擁有感謝: 1 次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MK »

Spy給的

如圖
01.jpg
02.jpg
03.jpg
頭像
smallant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104725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10, 2008 5:50 pm
表達感謝: 41 次
擁有感謝: 40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smallant »

(壓力) (壓力) (壓力)
頭像
mowball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1792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24, 2008 11:24 pm
表達感謝: 12 次
擁有感謝: 21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mowball »

健保局連依據都沒寫出來,只說醫師無正當理由
連健保局自己訂的審查共識都不是正當理由
那請問健保局有為各項醫療準則一一立法嗎??
sephy
V1
V1
文章: 1644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05, 2007 5:13 pm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sephy »

欲刪之案件,何患無辭
auricle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839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auricle »

健保表示: 老子要砍就是要砍 , 跟我講那些543 沒用啦 !
頭像
lup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6825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擁有感謝: 1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lupin »

翻譯:
審查共識是醫師定出來的,醫師在G8S眼中就是俗辣,俗辣定的東西老子怎麼會當一回事?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頭像
mhsing
CR
CR
文章: 756
註冊時間: 週四 11月 13, 2008 9:06 am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mhsing »

這些G8G狗屁倒灶的事
一般社會大眾都不知道
醫界有沒有合法的管道
把這些都公佈出來?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跟家人吃飯重要
頭像
tsmc
V2
V2
文章: 2415
註冊時間: 週一 5月 04, 2009 3:15 pm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tsmc »

爺們就是要砍
(爽) (爽) (爽)
屁屁好痛 (omg)
min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34254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表達感謝: 35 次
擁有感謝: 18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min »

tsmc 寫:爺們就是要砍
(爽) (爽) (爽)
爺說的才算?
fancia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4
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02, 2013 11:50 am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fancia »

唯一的審查依據是健保局的嘴吧?!
Eurodin
V4
V4
文章: 4036
註冊時間: 週三 6月 06, 2007 8:25 pm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Eurodin »

沒有按照審查共識開藥者砍!

按照審查共識開藥了,還是被砍!

去找爭議審議申訴!爭審會告訴你說:沒有所謂的審查共識!所以砍你!

結論:開這個藥就是會被砍,管你有沒有符合規範!請下次不要再開!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561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表達感謝: 3 次
擁有感謝: 18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hjh »

mowball 寫:連健保局自己訂的審查共識都不是正當理由
設計對白:不是我訂的.... 那是你們醫界自己訂的喔.... 嚕啦啦嚕啦啦嚕啦嚕啦咧...
(水草舞) (樂奔) (石化)




健保明文規定如此如此條件可以給藥的... 都照樣會被砍了
何況只是個審查共識
而且共識對審查醫師本來就沒有約束力
有些審查醫師也會對部分共識持保留態度
甚者 有的共識也不明確 只說最高可以報到這樣 沒說可一律這樣報
說會盡量這樣審 沒說保證一定這樣審
能奈他何??

只是本案審查專家回覆竟如此直言不諱
似乎有點衝動
審查醫師不照共識來審..... 這會創造問題
就是臨床醫師會無所適從
申報縮到你共識範圍內也被砍... 那何必要縮?
乾脆隨心情申報就好了... 縮了也是白縮
審查的目的是要恐嚇臨床醫師縮手... 以保障點值
亂砍反會造成亂報.... 那怎麼保障點值??
請各位審查專家要三思啊!!
kwojoh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9993
註冊時間: 週五 4月 30, 2010 1:27 am
擁有感謝: 1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kwojohn »

hjh 寫:
mowball 寫:連健保局自己訂的審查共識都不是正當理由
設計對白:不是我訂的.... 那是你們醫界自己訂的喔.... 嚕啦啦嚕啦啦嚕啦嚕啦咧...
(水草舞) (樂奔) (石化)




健保明文規定如此如此條件可以給藥的... 都照樣會被砍了
何況只是個審查共識
而且共識對審查醫師本來就沒有約束力
有些審查醫師也會對部分共識持保留態度
甚者 有的共識也不明確 只說最高可以報到這樣 沒說可一律這樣報
說會盡量這樣審 沒說保證一定這樣審
能奈他何??

只是本案審查專家回覆竟如此直言不諱
似乎有點衝動
審查醫師不照共識來審..... 這會創造問題
就是臨床醫師會無所適從
申報縮到你共識範圍內也被砍... 那何必要縮?
乾脆隨心情申報就好了... 縮了也是白縮
審查的目的是要恐嚇臨床醫師縮手... 以保障點值
亂砍反會造成亂報.... 那怎麼保障點值??
請各位審查專家要三思啊!!
以後就依教科書...該做的做該報的報...
抽審直接付上教科書... (打小人)
mdma
R3
R3
文章: 385
註冊時間: 週四 1月 01, 2009 11:51 pm
來自: 阿猴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mdma »

以爭審角度來講,所附上的「審查共識」只是貴區的「共識」,最高爭審當然未必買帳
問題是,貴區審查、申覆兩位醫師都不同意申請,顯然不再是「共識」,似乎貴區診協必須重新共識一番
頭像
newshin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91595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擁有感謝: 12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newshine »

在健保體系裡面
本來就沒有所謂的審查共識
至少在檯面上沒有
(壓力) (壓力) (壓力)
頭像
lup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6825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擁有感謝: 1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lupin »

newshine 寫:在健保體系裡面
本來就沒有所謂的審查共識
至少在檯面上沒有
(壓力) (壓力) (壓力)
匿名的審查,只有老子爽不爽的問題,沒有任何規則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image »

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頭像
MK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1972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26, 2007 1:47 pm
來自: HPLP部
擁有感謝: 1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MK »

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ps.聽說最近有不少醫院要開診所了...各區都一樣...
頭像
lup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6825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擁有感謝: 1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lupin »

MK 寫:
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ps.聽說最近有不少醫院要開診所了...各區都一樣...
牙科個人總額行之有年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image »

MK 寫:
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ps.聽說最近有不少醫院要開診所了...各區都一樣...
個人總額基層點值會很低 跟分科總額的效果相反
kwojoh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9993
註冊時間: 週五 4月 30, 2010 1:27 am
擁有感謝: 1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kwojohn »

lupin 寫:
MK 寫:
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ps.聽說最近有不少醫院要開診所了...各區都一樣...
牙科個人總額行之有年
(GOODJOB)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561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表達感謝: 3 次
擁有感謝: 18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hjh »

image 寫:
MK 寫:
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個人總額基層點值會很低 跟分科總額的效果相反
願聞其詳....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image »

hjh 寫:
image 寫:
MK 寫:
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個人總額基層點值會很低 跟分科總額的效果相反
願聞其詳....
假設感冒科定個人總額50萬點 那單人診所50萬以下 30 40都會衝到接近50萬點(因為個人總額會伴隨未超過基本上不抽審的優惠)
50幾~60幾的可能自認倒楣 少做一點 但60幾以上~90幾的一定不甘心 去醫院找人(基層突然又多幾千人)..然後用延長看診時間等方法衝刺到接近一百

雙人的也是 只是基準改成100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561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表達感謝: 3 次
擁有感謝: 18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hjh »

假設我本來80... 不甘心... 然後去醫院找人......
這樣自己也還是50.... 沒爽到..... 那何必去醫院找人?
與其去找人,是不是開始像牙醫那樣,拼自費吧?
頭像
MK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1972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26, 2007 1:47 pm
來自: HPLP部
擁有感謝: 1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MK »

image 寫:
hjh 寫:
image 寫:
MK 寫:
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個人總額基層點值會很低 跟分科總額的效果相反
願聞其詳....
假設感冒科定個人總額50萬點 那單人診所50萬以下 30 40都會衝到接近50萬點(因為個人總額會伴隨未超過基本上不抽審的優惠)
50幾~60幾的可能自認倒楣 少做一點 但60幾以上~90幾的一定不甘心 去醫院找人(基層突然又多幾千人)..然後用延長看診時間等方法衝刺到接近一百

雙人的也是 只是基準改成100
既然是[個人總額]

就表示這時候,醫院這一位醫師的總額得挪到基層來了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image »

MK 寫:
image 寫:
hjh 寫:
image 寫:
MK 寫: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個人總額基層點值會很低 跟分科總額的效果相反
願聞其詳....
假設感冒科定個人總額50萬點 那單人診所50萬以下 30 40都會衝到接近50萬點(因為個人總額會伴隨未超過基本上不抽審的優惠)
50幾~60幾的可能自認倒楣 少做一點 但60幾以上~90幾的一定不甘心 去醫院找人(基層突然又多幾千人)..然後用延長看診時間等方法衝刺到接近一百

雙人的也是 只是基準改成100
既然是[個人總額]

就表示這時候,醫院這一位醫師的總額得挪到基層來了
啊 原來如此...總額一起算 可惜這個實現的可能...應該幾乎不用考慮(雖然我也很想啊~)

醫院總額成長率遠高於基層 幹嘛沒事一起算總額 等於減少成長率還限制醫院員額控管及人力調度的能力~搬石頭砸自己的腳順遍綁手綁腳

(要我開醫院也不想 當然反過來基層很想....)

醫院要的"個人總額" 是病人的(論人計酬)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image »

hjh 寫:假設我本來80... 不甘心... 然後去醫院找人......
這樣自己也還是50.... 沒爽到..... 那何必去醫院找人?
與其去找人,是不是開始像牙醫那樣,拼自費吧?
多做的20萬給他 頂多多割個不到十萬的肉就可以了 不然自己要割20幾萬的肉 哪個比較痛呢?何況80萬的根基都是自己薪薪苦苦打下的....

(而且還可以少看幾節及節稅...)
頭像
newshin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91595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擁有感謝: 12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newshine »

GBS說
再吵下去就直接推論人計酬
(omg) (omg) (omg)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image »

newshine 寫:GBS說
再吵下去就直接推論人計酬
(omg) (omg) (omg)
正是醫院想要的

我看基層還是趕快推基層分科總額(推基層個人總額會有前述的點值低效應) 推分科是橫切 總比論人計酬直切給醫院好 (omg)
頭像
newshin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91595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擁有感謝: 12 次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文章 newshine »

image 寫:
newshine 寫:GBS說
再吵下去就直接推論人計酬
(omg) (omg) (omg)
正是醫院想要的

我看基層還是趕快推基層分科總額(推基層個人總額會有前述的點值低效應) 推分科是橫切 總比論人計酬直切給醫院好 (omg)
醫院想要的不是這個
想要的是
基層醫療總額被合併到醫院總額去

所以可能先推門診總額
把醫院的門診納入基層總額之後

再慢慢地蠶食總額
回覆文章

回到「★ 審查制度的善與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