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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軌案》律師:三審若無罪 別驚訝
更新日期:2007/11/16 17:10 記者:記者李蕙君/台東報導
搞軌案今天上午二審宣判,李泰安由無期徒刑減輕改判18年,並以20萬元交保,父親李聚寶與李泰安友人高興地放鞭炮慶祝,李泰安妻子吳春芳喜極而泣。律師吳漢成說,上午的宣判是法官給檢察官面子,「三審若判無罪,各位不要驚訝。」
吳漢成表示,李家一時湊不出20萬元,他會先匯20萬給高雄的律師吳澄傑,就近幫李泰安辦交保後直接搭計程車回家。
李聚寶今天上午原本打開電視新聞看二審結果,10時5分李泰安突然打電話為家,告訴父親可以20萬元交保,他高興地掛上電話,和李泰安友人相擁,並表示對這份宣判結果感到「意外」。
李聚寶認為,這種案子要嘛就判重罪,否則就是無罪,非左即右的猜測反而讓他接到這種結果時顯得很驚訝,他說,沒想到會是這種「中間」結果,可見法官也知檢察官證據不足,但必須給檢警面子。
律師吳漢成也同意這種看法,並說整起案件無直接證據證明李泰安犯案,法官仍判李泰安有罪令人遺憾。他說,將繼續上訴,相信到三審時絕對達成「無罪」目標。吳春芳知道丈夫可交保出獄,高興地落淚說:「等得很值得。」她已準備好豬腳要等丈夫回來補一補;而李家也在門外放鞭炮,慶祝李泰安歸來。
原來人民的清白and時間(是非善惡)是法官和檢察官之間做人情的"面子"
鄉愿 德之賊也
不知道要哭還是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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