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重大過失」是再走爭議的老路......
全聯會回函:(1010823 5PM)
O醫師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有關本會推動醫療法第82條醫療刑責合理化,維持以廖立法委員國棟及趙立法委員天麟所提「增訂第82條之1條文草案」版本為主,本會將持續與各立委及相關行政部門溝通,相關訊息將刊登於台灣醫界雜誌和本會網站。
敬祝
醫安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敬上
趙天麟提出醫療法82條之1修正案,明訂「醫事人員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負刑事責任。」
感謝全聯會第三組OOO大大(會務人員):(1010815 4PM)蔡正元版本:
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
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且損害賠償責任應與醫療費用保持適當比例。
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非故意致生損害於病人,犯刑法之罪者,不罰。
O醫師您好:
醫療法第82條修法事宜,本會已推動多年,然至近一年來此議題才漸受到各界注意及正視,
適逢此際,承蒙朝野多數立委跨越黨派隔閡,對於醫療刑責應予明確化及合理化之修法多表支持肯定,
且除蔡正元委員外,至今已有多位立委相繼提出修法草案。
本會將持續積極與各立委及相關行政部門溝通,期能與各方達成修法共識,並在立法院下會期開議後,
能有突破性的推展,俾以重建公正、合理及友善的執業環境。又 貴醫師索取7月6日法務部公聽會本會
印製之紅皮書,檢寄送乙本供參,另本會業於網站放置電子檔,若有需要可逕自下載,非常感謝您的來信,
亦盼您能持續給予本會支持及鼓勵。
敬祝
醫安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