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刪除兩個月費用- 中醫師控告健保局
版主: 版主002
遭刪除兩個月費用- 中醫師控告健保局
http://betablog.udn.com/lintc253/7175974
為健保局的違法濫權,訴求大眾公評!
2012/12/26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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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02年1月1日起,全民二代健保即將上路。
光是收補充保費房租這一項,就足以天下大亂了。
12/19我去台北健保局,參加二代健保的說明會。
現行二代健保的規定:
房屋租給個人(自然人),房東不需繳補充保費;
租給公司行號(法人),房東則需繳交補充保費2%。
而扣繳義務人卻是房客(開設的公司-法人)。
當天,我提了一個問題:
假設某甲(女、自然人)向某乙(自然人)租屋,1-5樓,月租5萬元,租期5年,不限房屋用途,有法院公證。半年後,甲女之丈夫某丙退休,在一樓開起雜貨店,2-5樓仍為住家,則:
甲女(自然人)是否要扣某乙(自然人)之房租2%做補充保費?
即:房屋算是租給個人(自然人)還是公司行號(法人)?
若要扣,是扣2%或是2%的1/5(因為商店只用到1樓,2-5樓仍為住家),
房租如何認定?
如果某乙不同意繳這2%健保費,而沒繳,要罰甲女?某乙?還是雜貨店(某丙)?
這個問題,健保局的說明人員當場就啞口。
下面這篇文章,是我寫給台北市中醫師公會全體醫師會員的一封信,說明我與健保局之間的爭執,由此事件再加上二代健保的混亂,令人感受到健保局行政能力的腐敗。
因此,
我要說,健保局才是一個需要被「提報」「加強審核」的「異常」單位。
各位台北市中醫師公會的會員先進:大家好!
我是台北市中醫師公會的會員-林燦城醫師,現在台北市中正區開業「站前恩加中醫診所」。
我因遭到台北健保局違法濫權「逕行刪除」今年7-8月份之申報費用,已準備對健保局提告,我相信中醫同道一定也有人受害,所以寄信給您,請有相同受害經驗的同道與我聯絡。我的聯絡地址是:10041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8F-38「站前恩加中醫診所」,電話:02-23610003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事件大略如下:
1. 我於民國99年至101年間在內湖執業「恩加中醫診所」,有健保,執業期間從無違規、記點情事,一向病歷抽審的被刪除率是「零」,算是非常守規矩的診所,依照「抽審辦法」,除非是隨機中籤,否則我已無被抽審的理由。
2. 今(2012)年8月15日我的診所辦歇業,遷移至台北車站對面(中正區)開設「站前恩加中醫診所」,但卻在8/17、8/24分別接獲健保局要求抽審7月份與8月份已歇業診所的病歷。抽審指標代碼為A13,而A13指標名稱為:「台北業務組提報應加強審核之異常名單」。
3. 我與健保局承辦小姐溝通,原來是台北健保局對所有當月歇業診所,一律抽審。換言之,在健保局的眼中,所有「歇業診所」都是「異常」,都應「提報」加強審查。
4. 9/25我以存証信函五頁,發文給健保局,聲明自己權益與立場,同時副本寄「台北市中醫師公會及中保會」。
5. 在與台北健保局公文一來一往當中,健保局自露馬腳,原來在民國92年9月30日健保局與中醫師公會共同制定的抽審實施方案,當時「A13指標」原名稱為「A13其他(停止特約、查處或輔導中……)」,而99年7月27日已修訂為「A13、台北業務組提報應加強審查之異常名單」。
6. 診所歇業,原因可能是遷移、轉受聘、退休甚或不幸「過勞死」……等,但與「異常」則完全扯不上邊,健保局卻將所有歇業診所「當成異常、當成賊」來防患。民國92年至99年實施7年,顯然已發現不妥,才修訂為「A13、台北業務組提報應加強審查之異常名單」,以為亡羊補牢。
7. 雖然辦法已改,但台北健保局無視新規定,還是循前例對歇業診所一律抽審,公務員之不用功、尸位素餐,浪費行政資源,莫此為甚,若非此次被我踢爆,此種不公不義之事不知還要延續多久?
8. 台北健保局為了掩飾其錯誤,回覆我公文,竟然可以在全條文僅17字之A13,另添加文字「……,並適用於全體終止合約院所」,所以「本局依上開規定辦理醫療費用抽審並無不妥」。白紙黑字,法條沒有的,健保局都可以自創,他自以為是兼任立法委員與大法官了?若放任健保局這樣予取予求,下次,他要修理醫師,抓任一條文,都可以添加文字、擴張解釋,加註「並適用於………」。
9. 我與健保局的抗爭,在附件「申覆書」裡有詳細的描述,有關的資料及往來公文,我會公佈在我個人的部落格http://blog.udn.com/lintc253,歡迎各位先進瀏覽,並提供意見。
10. 事件發展至今,我對北市中醫師公會是「略有微詞」,當初(9/25)我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時,副本也給了公會與中保會,公會一直無人聞問,至11月底(此時,健保局似乎自知理虧了),公會的三長(理事長、監事長、及中保會執行長)倒是來電話、甚至登門拜訪了,說的話大約是希望我息事寧人之類(是關心、關切?還是關說、施壓?),敏感時刻才出現,難免讓人聯想。
11. 目前我與健保局的抗爭仍在持續。像這麼明確的行政疏失,健保局都敢如此硬ㄠ,遑論其它。醫界若一直無人願挺身而出,健保局會更加囂張。這場爭戰,我為個人、也為全體醫界的尊嚴而戰。這應該也會是一場持久戰,我需要各位醫師的協助與精神支援。
感謝您,花了寶貴的時間閱讀此信。
台北市中醫師公會會員 林燦城敬上
2012/12/26
電話:02-23610003,[email protected]
以下是與健保局往來的公文
1-通知抽審7月正面
1-1-抽審理由A13
2-1存證信函p1
2-2存證信函p2
2-3存證信函p3
2-4存證信函p4
2-5存證信函p5
3-1-2012-9-26寄存證信後健保局回函-正面
3-2-2012-9-26寄存證信後健保局回函-背面
4-健保局函李應元
5-1林燦城醫師的申覆書
6-1申覆仍退件正面
6-2申覆仍退件反面
為健保局的違法濫權,訴求大眾公評!
2012/12/26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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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1月1日起,全民二代健保即將上路。
光是收補充保費房租這一項,就足以天下大亂了。
12/19我去台北健保局,參加二代健保的說明會。
現行二代健保的規定:
房屋租給個人(自然人),房東不需繳補充保費;
租給公司行號(法人),房東則需繳交補充保費2%。
而扣繳義務人卻是房客(開設的公司-法人)。
當天,我提了一個問題:
假設某甲(女、自然人)向某乙(自然人)租屋,1-5樓,月租5萬元,租期5年,不限房屋用途,有法院公證。半年後,甲女之丈夫某丙退休,在一樓開起雜貨店,2-5樓仍為住家,則:
甲女(自然人)是否要扣某乙(自然人)之房租2%做補充保費?
即:房屋算是租給個人(自然人)還是公司行號(法人)?
若要扣,是扣2%或是2%的1/5(因為商店只用到1樓,2-5樓仍為住家),
房租如何認定?
如果某乙不同意繳這2%健保費,而沒繳,要罰甲女?某乙?還是雜貨店(某丙)?
這個問題,健保局的說明人員當場就啞口。
下面這篇文章,是我寫給台北市中醫師公會全體醫師會員的一封信,說明我與健保局之間的爭執,由此事件再加上二代健保的混亂,令人感受到健保局行政能力的腐敗。
因此,
我要說,健保局才是一個需要被「提報」「加強審核」的「異常」單位。
各位台北市中醫師公會的會員先進:大家好!
我是台北市中醫師公會的會員-林燦城醫師,現在台北市中正區開業「站前恩加中醫診所」。
我因遭到台北健保局違法濫權「逕行刪除」今年7-8月份之申報費用,已準備對健保局提告,我相信中醫同道一定也有人受害,所以寄信給您,請有相同受害經驗的同道與我聯絡。我的聯絡地址是:10041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8F-38「站前恩加中醫診所」,電話:02-23610003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事件大略如下:
1. 我於民國99年至101年間在內湖執業「恩加中醫診所」,有健保,執業期間從無違規、記點情事,一向病歷抽審的被刪除率是「零」,算是非常守規矩的診所,依照「抽審辦法」,除非是隨機中籤,否則我已無被抽審的理由。
2. 今(2012)年8月15日我的診所辦歇業,遷移至台北車站對面(中正區)開設「站前恩加中醫診所」,但卻在8/17、8/24分別接獲健保局要求抽審7月份與8月份已歇業診所的病歷。抽審指標代碼為A13,而A13指標名稱為:「台北業務組提報應加強審核之異常名單」。
3. 我與健保局承辦小姐溝通,原來是台北健保局對所有當月歇業診所,一律抽審。換言之,在健保局的眼中,所有「歇業診所」都是「異常」,都應「提報」加強審查。
4. 9/25我以存証信函五頁,發文給健保局,聲明自己權益與立場,同時副本寄「台北市中醫師公會及中保會」。
5. 在與台北健保局公文一來一往當中,健保局自露馬腳,原來在民國92年9月30日健保局與中醫師公會共同制定的抽審實施方案,當時「A13指標」原名稱為「A13其他(停止特約、查處或輔導中……)」,而99年7月27日已修訂為「A13、台北業務組提報應加強審查之異常名單」。
6. 診所歇業,原因可能是遷移、轉受聘、退休甚或不幸「過勞死」……等,但與「異常」則完全扯不上邊,健保局卻將所有歇業診所「當成異常、當成賊」來防患。民國92年至99年實施7年,顯然已發現不妥,才修訂為「A13、台北業務組提報應加強審查之異常名單」,以為亡羊補牢。
7. 雖然辦法已改,但台北健保局無視新規定,還是循前例對歇業診所一律抽審,公務員之不用功、尸位素餐,浪費行政資源,莫此為甚,若非此次被我踢爆,此種不公不義之事不知還要延續多久?
8. 台北健保局為了掩飾其錯誤,回覆我公文,竟然可以在全條文僅17字之A13,另添加文字「……,並適用於全體終止合約院所」,所以「本局依上開規定辦理醫療費用抽審並無不妥」。白紙黑字,法條沒有的,健保局都可以自創,他自以為是兼任立法委員與大法官了?若放任健保局這樣予取予求,下次,他要修理醫師,抓任一條文,都可以添加文字、擴張解釋,加註「並適用於………」。
9. 我與健保局的抗爭,在附件「申覆書」裡有詳細的描述,有關的資料及往來公文,我會公佈在我個人的部落格http://blog.udn.com/lintc253,歡迎各位先進瀏覽,並提供意見。
10. 事件發展至今,我對北市中醫師公會是「略有微詞」,當初(9/25)我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時,副本也給了公會與中保會,公會一直無人聞問,至11月底(此時,健保局似乎自知理虧了),公會的三長(理事長、監事長、及中保會執行長)倒是來電話、甚至登門拜訪了,說的話大約是希望我息事寧人之類(是關心、關切?還是關說、施壓?),敏感時刻才出現,難免讓人聯想。
11. 目前我與健保局的抗爭仍在持續。像這麼明確的行政疏失,健保局都敢如此硬ㄠ,遑論其它。醫界若一直無人願挺身而出,健保局會更加囂張。這場爭戰,我為個人、也為全體醫界的尊嚴而戰。這應該也會是一場持久戰,我需要各位醫師的協助與精神支援。
感謝您,花了寶貴的時間閱讀此信。
台北市中醫師公會會員 林燦城敬上
2012/12/26
電話:02-23610003,[email protected]
以下是與健保局往來的公文
1-通知抽審7月正面
1-1-抽審理由A13
2-1存證信函p1
2-2存證信函p2
2-3存證信函p3
2-4存證信函p4
2-5存證信函p5
3-1-2012-9-26寄存證信後健保局回函-正面
3-2-2012-9-26寄存證信後健保局回函-背面
4-健保局函李應元
5-1林燦城醫師的申覆書
6-1申覆仍退件正面
6-2申覆仍退件反面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Re: 遭刪除兩個月費用- 中醫師控告健保局
(咦) (咦) (咦)一向病歷抽審的被刪除率是「零」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 DR.HSU
- Angel
- 文章: 20167
-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8:45 pm
Re: 遭刪除兩個月費用- 中醫師控告健保局
以醫師斯文人的性調.
10個醫師碰到健保局抽審有9個9會照辦.
所以健保局敢擴大解釋條文或自定內規也就不足為奇了.
10個醫師碰到健保局抽審有9個9會照辦.
所以健保局敢擴大解釋條文或自定內規也就不足為奇了.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
- V3
- 文章: 3015
-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1:46 pm
-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5號
- jameson1031
- V4
- 文章: 4680
- 註冊時間: 週三 4月 07, 2010 9:37 am
- 來自: 高雄
-
- 註冊會員
- 文章: 2023
-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8:31 pm
Re: 遭刪除兩個月費用- 中醫師控告健保局
對於中醫同業想對抗健保局的舉動
個人予以精神支持
但是對於這位林中醫師
請各位稍稍 google 一下吧
前一陣子 他的大名 可是也出現在論壇中喔
個人予以精神支持
但是對於這位林中醫師
請各位稍稍 google 一下吧
前一陣子 他的大名 可是也出現在論壇中喔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 引用來源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Re: 遭刪除兩個月費用- 中醫師控告健保局
停業都會抽審jameson1031 寫:西醫師停業也會被追遡抽審嗎?
那三空大師,老烏鴉大大都有中標囉?
還是只有台北區如此幹
而且錢扣很久很久才會給你
-
- CR
- 文章: 956
- 註冊時間: 週三 1月 21, 2009 5:15 pm
Re: 遭刪除兩個月費用- 中醫師控告健保局
所以停業應該晚2個月空空空 寫:停業都會抽審jameson1031 寫:西醫師停業也會被追遡抽審嗎?
那三空大師,老烏鴉大大都有中標囉?
還是只有台北區如此幹
而且錢扣很久很久才會給你
等錢拿到了再終止特約
但要多付房租2個月
- jameson1031
- V4
- 文章: 4680
- 註冊時間: 週三 4月 07, 2010 9:37 am
- 來自: 高雄
Re: 遭刪除兩個月費用- 中醫師控告健保局
記得健保特約診所若停診二個月要向健保局事先報備heron 寫:所以停業應該晚2個月空空空 寫:停業都會抽審jameson1031 寫:西醫師停業也會被追遡抽審嗎?
那三空大師,老烏鴉大大都有中標囉?
還是只有台北區如此幹
而且錢扣很久很久才會給你
等錢拿到了再終止特約
但要多付房租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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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遭刪除兩個月費用- 中醫師控告健保局
search.php?author_id=17682&sr=postspipo 寫:對於中醫同業想對抗健保局的舉動
個人予以精神支持
但是對於這位林中醫師
請各位稍稍 google 一下吧
前一陣子 他的大名 可是也出現在論壇中喔
-
- R1
- 文章: 195
-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4, 2007 11:20 pm
- 來自: 新竹
-
-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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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26, 2010 4:1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