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林三元講得實在太好
3. 司法為民嗎 ? (咦) (咦) (咦)
蘋果日報 寫: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20120120
沒寫禁建 法院害男冤買地
花一千五百萬變「替死鬼」 怒求國賠
2012年 01月20日
【許淑惠╱台中報導】台中市男子黃信學花了一千五百萬元,透過法拍標得到位於中國醫藥大學附近的一筆八十坪黃金空地,申請建照時發現竟是不能蓋房子的法定空地,而且早有前手因買到該筆土地和法院起糾紛,黃男痛批法院故意不寫清楚土地狀況,像在找「替死鬼」,挖陷阱讓他跳,決定向法院要求國家賠償。
黃男不滿說:「法院明明知道有人受害了,還要製造第二個被害者,法院為何要如此幫債權銀行?我花了一千五百萬元,現在什麼都沒有,只賺到打不完的官司。」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林三元表示,《強制執行法》規定,買家無權請求法拍物(如不動產)的瑕疪擔保,買家本來就承擔較高風險,因此法拍價格也較一般市價低,本件法院並非明知而疏於登載。但律師洪永叡表示,既然已經有第一手買家受害,法院就應該在拍賣公告上備註土地瑕疵,不是說司法為民嗎?被害人要求國賠有可能成立。
債權銀行拒償所得
二○○九年十二月,台中商銀以債權人身份,委託台中地院公告拍賣這筆爭議的空地,黃男得標後申請建造,才赫然發現是法定空地,等於是不能蓋房子的廢地,黃控告台中商銀買賣關係不存在,但台中商銀拒絕償還拍賣所得,目前官司還在更一審審理中,而台中地院卻已根據黃男請求,註銷了不動產移轉證明書,黃男拿不回錢,也失去土地所有權。
黃男不滿指出,事後他才知道,先前一名王姓仲介曾經買到這筆法定空地,還繳了四百三十萬元的保證金。
曾有仲介異議成功
王姓仲介發現買到廢地後,提起異議成功,王還具狀要求法院一定要將此嚴重瑕疪備註在拍賣公告上,以免再有人白白花錢,但法官執行處的司法事務官未理會,反繼續第二次拍賣,黃不甘損失,委託律師提告要求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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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惠雙房屋雙子星 加盟店店長陳逸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