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炮轟藥局亂賣處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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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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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炮轟藥局亂賣處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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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炮轟藥局亂賣處方藥?

不用懷疑! 確有其事
但這發生在香港, 不是台灣

http://hk.news.yahoo.com/%E8%97%A5%E6%8 ... AM-;_ylv=3
藥房佳節亂賣事後丸 無醫生紙教即場服用 家計會籲少女正途求助

明報 – 2011年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7:55

【明報專訊】平安夜、失身夜?一些青春少艾在聖誕激情過後,找「事後丸」緊急避孕,成為了坊間藥房明目張膽非法出售受管制藥物的另類佳節財路。本報記者到旺角及灣仔4間藥房試行買藥,非但全部毋須醫生紙便輕易購得,有藥房甚至在記者還未開口前已主動問是否要事後丸,還聲稱單是昨天已賣給了30多人。藥劑師學會炮轟當局得悉問題多年仍打擊不力,已令藥房「無有怕」。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坦言,每逢佳節長假後,求助中止懷孕或緊急避孕個案特別多,其中年輕女性尋求中止懷孕者,四分之一屬18歲或以下,當中2%更不足16歲。該會強調,即使16歲以下少女求助緊急避孕,他們也會提供服務,亦不會通知其家長,呼籲少女毋須冒險胡亂在坊間買藥。
根據本港法例,緊急避孕丸(事後丸)是受嚴格規管的藥物,必須由醫生處方才可配售。記者昨午在旺角及灣仔共7間藥房試買事後丸,其中3間表示無售,其餘4間分別位於旺角亞皆老街、山東街和灣仔柯布連道的藥房,職員根本無意向記者查問是否持有醫生紙,便輕易將事後丸售給記者,早年部分藥房要找人在門口「睇水」才售藥的情况已不復見。
藥房職員:唔肚痛 99%有效
昨日所見,藥房售事後丸似已駕輕就熟,記者踏進旺角某藥房還未開口,店員見記者神色緊張,已主動詢問﹕「是不是要買事後丸?」記者點頭後,另一店員即取出一盒事後丸笑道﹕「平安夜的快樂?」並索價180元。店員告知服用方法後,記者追問有否副作用,對方笑謂﹕「你是今天第30幾個來買的,每年一次,唔會有咩事,唔會肚痛,可能下一次月經會亂一點。」記者詢問是否有效,店員稱﹕「現在科技咁發達,99%!」
記者再到灣仔一藥房表示買事後丸,店員拿出一包散裝藥丸,連用法也沒有說明,便弄穿藥包,叫記者拿水來即場服用,記者示意回家才服用,並追問藥物有何副作用,店員只謂﹕「食完可能想嘔,這是影響荷爾蒙,影響排卵令你不會受孕,長期倚賴不好,一次半次沒有事的。」
記者昨日購得的事後丸,售價由80元至180元不等,包括3盒一劑兩粒的盒裝,及1包一劑一粒的散裝,前三者盒面皆列有衛生署藥物註冊編號。但以家計會緊急避孕服務收費,包藥物、醫護評估、輔導及一次覆診,也只收200元。
崔俊明:無問病史講副作用已違法
家計會輔導督導主任張惠儀強調,緊急避孕丸是高劑量的荷爾蒙,要因應身體情况由醫生決定是否適用,「有些人去藥房買,28粒一排的那款,叫你一次過吞掉,其實這不是緊急避孕丸,有些聽朋友說,性行為後5日內服用也有效,其實是72小時內才有效!」他們最擔心少女誤購假藥,不但無助避孕,更可能影響健康,呼籲少女循正途往家計會求助。
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指出,4間賣事後丸的藥房並無要求出示醫生處方,售賣過程無藥劑師在場,店員亦無查問病史及講解副作用,已觸犯法例。他說「事後丸」並非人人可服,如肝病或乳癌、子宮頸癌病人便不宜服用,若有人在服後兩小時嘔吐,藥劑師或會指示病人再服一劑,這些都得在出售時向病人說明。他批評,藥房偷售事後丸愈來愈明目張膽,反映衛生署巡查不足,建議法官量刑時提高罰則,加強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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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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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炮轟藥局亂賣處方藥

文章 hsu »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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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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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炮轟藥局亂賣處方藥

文章 Dr. Jason »

我猜香港的藥局應該沒藥師牌也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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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召糸及奚鳥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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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炮轟藥局亂賣處方藥

文章 走召糸及奚鳥扌非 »

阿寬 寫:藥師炮轟藥局亂賣處方藥?
不用懷疑! 確有其事
但這發生在香港, 不是台灣
(爽)
圖檔......圖檔圖檔 台灣國加油...... 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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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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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藥師炮轟藥局亂賣處方藥

文章 空空空 »

在台灣
是不可能的
同樣的事,不可能有藥師砲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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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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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7月 05, 2007 7:25 pm

Re: 藥師炮轟藥局亂賣處方藥

文章 Cate »

沒啥
在台灣,藥師都兼診斷開藥了!
阿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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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46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19, 2011 6:51 am

Re: 藥師炮轟藥局亂賣處方藥

文章 阿寬 »

Dr. Jason 寫:我猜香港的藥局應該沒藥師牌也能開......
香港法律 > 第138章 藥劑業及毒藥條例

第138章 第11條 獲授權毒藥銷售商
註冊藥劑師或法人團體或並非法團的團體所經營的包括毒藥零售在內的業務,如毒藥的實際銷售是由註冊藥劑師或在其在場監督的情況下在根據本條例妥為註冊的處所內進行的,則該業務即為獲授權毒藥銷售商。

第138章 第12條 處所須由註冊藥劑師控制
獲授權毒藥銷售商用作存放毒藥以供零售的每一處所,均須由註冊藥劑師親自控制。

第138章 第21條 銷售第I部毒藥的條件
除第28及32條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銷售毒藥表第I部所列任何毒藥,但在根據本條例妥為註冊為獲授權毒藥銷售商處所的處所內,由註冊藥劑師或在其在場監督的情況下銷售則屬例外。

第138章 第24條 零售商管有毒藥
每名在發現有任何毒藥的處所內經營零售業務的人(獲授權毒藥銷售商或列載毒藥銷售商除外),均被推定管有該等毒藥作銷售用途,直至相反證明成立為止。

第138章 第28條 關於藥物的豁免
(1) 除規例另有規定外,下列物質如符合本條條文的規定,則第21、22、26及27條均對其不適用
(a) 註冊醫生為提供醫療、註冊牙醫為提供牙科治療,或註冊獸醫為提供動物治療而供應的藥物;或
(b) 由一名在某些情況下在診療所行醫的並非註冊醫生的人為提供醫療而供應的藥物(該等情況為憑藉《診療所條例》(第343章)第8(8)條該人不會僅因在診療所行醫而犯《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第28條所訂罪行者),但該藥物必須是由該人在有關診療所行醫的過程中供應的;或
(c) 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在根據本條例妥為註冊的處所內配發的藥物;或
(d) 構成藥物成分一部分的毒藥,而該藥物是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在根據本條例妥為註冊的處所內供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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